凡是心识前显现的法,都是心的体性。|《醒梦辩论歌》10
醒梦辩论歌
·幻乐众音
全知麦彭仁波切 造
堪布益西彭措 讲授
二、醒梦争辩
分二:(一)引言 (二)正辩
(二)正辩 分二:1、总说 2、分辩
2、分辩
分十:(1) 现前显现 (2) 过后成空 (3) 现量亲见 (4) 相续长短 (5) 待缘方生 (6) 有堪为有 (7) 有无平等 (8) 换位无用 (9) 自心迷现 (10) 谁真谁假
(9) 自心迷现
问:我们认为色法、声音等是外境法,你们怎么定义色法、声音等显现呢?
答:当下在我心识前清清楚楚所了别的如是颜色、如是形状等,就是色法,清清楚楚所了别的如是高低、粗细等的声音,就是声音。所谓形状、颜色、长短等等,就是心当下没有错乱,是这样各别的了知到了。
所以心境不是他体,色声香味触不是离心而存在。比如见色、闻声不必问人,不需用比喻等抉择,眼识自己了别色法,耳识自己了别声相,此外再没有单独的外境。凡是心识前显现的法,都是心的体性。这样就知道,醒觉位的显现也唯是由自心显现的,和梦位的显现没有差别。
眼识等所明了、觉知的法决定是心的体性。比如,苦乐是自己心里明知的,不在外境上。凡是心明知觉受了,或者在心前显现了,这是由识了别了才获得了解,离开此了别识是无法了达的。比如眼识见瓶时,如果眼前的瓶不属于心识,则应该在识外单独有个瓶,这样,瓶上没有识明知的体性,识上没有瓶的微尘体性,一个是非明知的法,一个是明知的法,二者体性相违,如同黑暗和光明。
明知的识如同光明,非明知的瓶如同黑暗。在光明中能显现黑暗吗?当然不能,光明中显现的任何东西都不是黑暗的。同样,明知的识中能显现非明知的宝瓶吗?也不能,在明知的识中显现任何相都不是非明知的。
其实,心自身永远不离开明知的法相,远离心识体性的微尘永远没有能觉知的机会,由此就可断定:眼识前显现的这个瓶的所缘相,除了分别识的自体之外,不可能有别的自体存在。
总之,如果能取的识和所取的法成了两个,就无法成立以心明知所知法,相反,识和境是无二一体,就能成立识了别所缘境,意思是,识和境其实是一个心,此心识生起时,就有相状和了别两方面。
反面观察,如果识没有相,能说是了别吗?没有了别,能说显现了相吗?因此相和见是分不开的。或者问:存在没有相的见吗?存在没有见的相吗?没有见如瞎子,怎能说有显现?没有相是石女儿,怎能说有见?所以这只是分别心见的方面和相的方面,叫做心识的见分和相分。
凡夫的执著很顽固,从无始以来就执著心外有独立的山河大地等,这种执著串习坚固,这是长年老病,世间人无明厚重,把错误牢牢执著为正确。所以并不是心外有山,只是无明病严重,把山看成在心外。
如果能取识和所取法是没有关系的他体法,就不能成立能知和所知的关系,否则就有宝瓶了知柱子,柱子了知宝瓶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