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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广解》167课 * CC+笔记


བྱང་ཆུབ་སེམས་མཆོག་རིན་པོ་ཆེ།།

菩提心妙宝

མ་སྐྱེས་པ་རྣམས་སྐྱེ་གྱུར་ཅིག།

未生者当生

སྐྱེས་པ་ཉམས་པ་མེད་པར་ཡང་།།

已生勿退失

གོང་ནས་གོང་དུ་འཕེལ་བར་ཤོག།

辗转益增长



本课科判坐标



本课总义归摄


🔹前文通过在六界中找“我”却觅而不得的方式遮破了俱生我。本课开始破外道安立的遍计我:第一类以数论外道为代表的常“我”是心识的体性,可以感知;第二类以胜论外道为代表的“我”是无情法,没有心识。只要破除这两种承许,就破除了承许遍计我的其余一切外道。

1. 数论外道观点简述:数论外道将万法归纳为二十五种,具体见下图。其安立的神我既是万法的享用者,又具有恒常一体的性质,然而这两种性质本身是自相矛盾的。遮破神我的重点在于利用其内在矛盾,破其恒常性、一体性。(详见颂词1)

2. 中观宗以享受声音的神我为切入点,进行破斥:(详见颂词1)

①中观宗指出如果神我是恒常的,则有声识恒常取声音的过失:在享受外境声音时,神我和声音相结合称为声识。如果神我是恒常的,则当它在执著声音时,声识应该是恒常的,即有听到一个声音后则永远听到的过失。

②数论外道回辩:恒常的神我声识一直存在,只是没有去听闻了知声音而已,因为这时候外境无声。

③中观宗以同等理进行破斥:如果离开所知境还能安立能知,则有“树木、石块亦成闻声之能知”的过失。

④中观宗以心境相互观待,“有境则有识,无境则无识”,断定声识的无常体性,从而遮破神我。

3. 数论外道对以上遣过进行回辩:神我并非无常,只是先前明知声音现在了知色法。其论点核心是:神我心识一直常住,只是缘不同所知而有种种差别相。他们将享受者的无常性、多体性包装成缘不同相的差别以图蒙混过关。(详见颂词2)

 4. 中观宗抓住“恒常的心识前后应不变”予以遮破:

①“先前明知声音的心识如果常住不灭,为何在了知色法之时不闻声?”

②“若认为声音不近声识仍有,则有和之前一样(颂词一)的太过”。(详见颂词3)

5. 中观宗抓住“神我心识恒常唯一性”进一步遮破:“闻声识与见色识两者体性不同,常住唯一的神我心识由闻声识转变为见色识无法成立”。(详见颂词4)

6. 数论外道以“一人既可为父又可为子”的比喻试图证成“所取的声音、色法在自性上都是同一体性,因此神我心识在取自性上保持不变”。中观宗破比喻不成立:

①先以“既可为父又可为子只是名言中的假立,无法证成胜义中自性成实”破斥;

②进一步指出“在胜义中自性三德平衡,无法安立父子等观待法”。(详见颂词5)

🔹前面科判“分析蕴而总破”是破俱生我执,“别破所许之我”是破外道的遍计我。分二:一、破数论外道所假立之我;二、破胜论外道所假立之我。第一类数论外道所代表的常我,它是心识的本体,可以感知。第二类胜论外道的我是无情的,没有心识。只要破除这两种承许,就破除了承许遍计我的其余一切外道。

(破数论外道所假立之我)分二:一、宣说遮破;二、破遣过之答复。“宣说遮破”是直接破除数论外道神我心识恒常的立宗,“破遣过之答复”是指破斥数论外道对中观宗遣过的答复。


颂词详解及重难点分析



(颂词1)




声识若是常,一切时应闻,

若无所知声,何理谓识声?

无识若能知,则树亦应知,

是故定应解:无境则无知。




颂词1-1

科判分析

“宣说遮破”是直接破除数论外道神我心识恒常的立宗。


颂词1-2

消文释义

如果了别声音的识是常恒,那么任何时刻都应该听到声音。如果没有所了知的声音,那么凭什么道理说有识闻知声音?如果没有了知而可安立为能知,那么树木也应成为闻声等能知,所以应该理解:如果没有所知外境,则没有相应的能知。


颂词1-3

本颂重点

重点1. 理解数论外道的观点与立宗。(详见法师辅导和《澄清宝珠论》)

重点2. 俱生我和遍计我的关系:

外道在俱生我的基础上,经过详细的观察、定义建立了遍计我。从抉择无我的角度一旦打破遍计我,俱生我也能破掉,但是从证悟的角度是反过来的。串习外道观点的时间相比较,串习俱生我的时间更长。因为在轮回中,堕地狱、饿鬼、旁生,这时根本熏习不了外道的观点。

重点3. 中观宗破声识恒常:

声音由自性变现,神我是享受者,在享受声音的时候,就成为了和声音相结合的声识,这里的声识就是神我。数论外道所承许的神我心识恒常不变,所以这时的声识,就变成了恒常的声识。所谓的恒常,即一切时处体性保持不变,声识的体性是对某种声音明清地了知,体性不变意味着不观待时间、处境能恒常了知一个声音,例如听到“啊”这个字的声音,如果取“啊”字声音的识是常住的体性,那么不管是白天、晚上,抑或睡觉、听课、吃饭,一切时处、一切威仪中都应该听到“啊”这个声音。

重点4. 数论外道诤辩:

神我声识是一直存在的,只是没有缘取声音而已,由于现在境上没有声音,所以没有恒时缘取这个声音。

重点5. 中观宗破取声识恒常:

倘若没有所了知的声音对境,取境的能知声识以何种理由而成立呢?只有看见蓝布,才能安立缘取蓝布的眼识,只有听到动听的歌声,才能安立缘取歌声的耳识,如果根本没有声音,那单独的耳识怎么安立呢?绝对无法安立。没有了所知,心识无法了知境,也就无法安立为能知。境上的声音和取声音的心识相互观待而安立,同时相互作用的。

重点6. 以同等理发出太过:

如果心识本身没有识别、了知外境(因外境不存在)而可以安立为能够了知,那么同等理,树木、石头这些无情法,它们本身无心识,谈不上能对声音等境相有所了知、有所识别而也应当成为能知了。既然无需认知外境而成为能知,那么树木、石头这些没有认知外境能力的无情法而应当成为了能了知外境的有情法。

重点7. 断定离境无有声识:

没有所知的外境就没有作为能知的识,因为二者是观待的。当声音这个作为所知的外境不存在时,能了知声音的心识(神我)也就无法观待成立,不存在了,故与恒常相违。



(颂词2)




若谓彼知色。




颂词2-1

科判分析

子二(破遣过之答复)分二:丑一、作答:

数论外道想要遣除中观师给他所讲的过失,叫做遣过。“作答”是数论外道对遣过做的答复,中观宗要继续遮破他遣过的答复。


颂词2-2

消文释义

数论外道:如果说前时闻声之识,后时虽不闻声,但能了别色等余法,故彼识是常有。


颂词2-3

本颂重点

数论外道观点:没有“神我心识不常住”的过失,因为在不听声音的时候,心识也在运作,由先前明知声音现在了再知色法。明知声音的识后面可以明知色、香等其他法,识还是常住的。



(颂词3)




彼时何不闻?若谓声不近,

则知识亦无。




颂词3-1

科判分析

丑二(破彼)分三:一、以前一太过存在之推理而破;

对方的答复仍存在之前的太过,中观宗承接前面的破法进行推理遮破。


颂词3-2

消文释义

既然闻声之识常有,那么在它知色之时为何不闻声音?如果说因声音不在附近故不闻,那就应知无境则了知其境之识也无有。


颂词3-3

本颂重点

重点1. 中观宗破斥:

既然明知声音的识是常住不灭,在前一刹那存在的话应该住于第二刹那,也就是在第二刹那了知色法时依然存在。彼时指在了知色法的时候,由于明知声音的识常住不灭,这时候实际也应该听到声音,那么为什么没有同时听到先前的声音呢?

重点2. 数论外道回应:

识在执色之时不闻声,是声音不在附近故不闻,而声识本身依然不变地存在,不成立无常。

重点3. 中观宗继续破斥:

这时候观待外境的能知声识也不存在了,道理和前面一样:没有所知的境,就没有明知它的识,识须观待境而安立。你们这样认为声音不再近旁声识还存在、还恒常安住和前面一样存在相同的过失。

重点4. 中观宗破“声音不在近旁”:

而且你们所说的“声音不再近旁”也不成立,因为你方承许神我周遍于一切所知法中,它和诸法变异之间怎么会有远近的差别呢?即神我识入色声香味触五唯当中,它和一切色法、声音都是零距离的,声音远离了,也还跟着声音,没有远近差别。



(颂词4)




闻声自性者,云何成眼识?




颂词4-1

科判分析

寅二(以行相相违之推理而破)分二:一、安立推理;

“行相相违”,指声识、色识的行相是不一样的。“安立推理”指中观宗以推理破斥。


颂词4-2

消文释义

中观:再说,自性成立的闻声之识,怎么会变成取色的眼识呢?


颂词4-3

本颂重点

重点1. 中观宗破斥要点:

①取声识和取色识体性完全不同,非一体。取声识的体性是明知声音,取色识的体性是明知色法,两者有明显差别,如果说是一体,那么用耳识就可以看到杯子,闭上眼睛用耳朵就可以见到色法。

②若识恒常,则取声识不可转变为取色识。因为转变就是舍弃先前明知声音体性的识,生起另一体性明知色法的识,既然是恒常,就应当保留先前明知声音的体性。《释量论》云:“非由一知二,根识决定故。”在不舍眼识的情况下,同时了知声音,这是绝对不可能,因为根识是决定的缘故。

重点2. 同一相续并非不能同时闻声、知色:

在因明中,承认几种无分别识可于同一时间生起,比如在花园里口中含着糖,耳中听到鸟叫,鼻子嗅到花香,舌头品尝着甜味,但是这些都是不同类的根识,不属一体常法,这一点与外道所许完全不同。



(颂词5)




一人成父子,假名非真实。

忧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




颂词5-1

科判分析

卯二、比喻不成立:

数论外道以一人既可是父又可是子的比喻来说明其观点,中观宗予以破斥。


颂词5-2

消文释义

数论外道:如同一人,既可为父,也可为子,如是一识,既可闻声,也可取色。中观:比喻不成。一人安立父子二者,是不同观待之假名,不能在胜义中真实成立。汝宗所许的忧喜暗三德平衡之自性,既非为子亦非为父。


颂词5-3

本颂重点

重点1. 数论外道观点详解:

如同一个人,观待儿子是父亲,观待父亲是儿子,而其自性不变;同样,一个识观待声音是耳识,观待色法是眼识,观待不同的对境可变成两种法,而实际上是自性一体。数论外道认为世俗二十三法都是由自性变现出来的,虽然在变现的相上有颜色、声音之现象的差别,但声音、颜色等境在自性上是等同的、一体的。(例如同一团泥,一会儿做成小泥猫,一会儿又可以做成小泥狗,从变现的相而言有小泥猫、小泥狗的相状,就自性来说就是同一团泥。)所以,虽然在取色法境的时候没有“取声音变现相”的识,但是有“取声音自性”的识,即取色法时仍然是在取声音的自性,由于自性常存不灭,因此没有“取声识成为无常的过失”。数论外道就这样,以心识在取境时取的不是变现相而是同一个自性,当取色法时仍然是在取声音的自性,否认了神我识由闻声识变为见色识。

重点2. “一人既可成父又可成子”是世俗名言假立,并非“独立成实”的存在。

因为,真实即独立、不观待他法而真实存在,父或子都需要观待不同对象而假立,真实中找不到“这样一个人”具有父亲的自性、儿子的自性,或者同时既是父亲又是儿子的自性。“父亲的自性”指不必观待其他真实成为父亲,如果“父亲的自性”存在,那么“这样一个人”不管在任何人面前他都是父亲,任何人都得叫他爸爸,这显然不合理……因此,“父亲”与“儿子”是名言中假立的法,不是独立真实存在的一个自性。

重点3. 中观宗破斥要点:

1. 变现相在自性上一体,这个“自性”是数论外道所许的胜义范畴,而“一人即可成父又可成子”是世俗名言假立。对方试图用名言中观待他缘假立的法证成在声音、颜色等不同变现相下,具有一个独立成实的神我心识,显然比喻不成立,两者不属于同一范畴。

2. 即使在胜义范畴中,也不成立父与子。数论外道所承许的胜义自性是喜忧暗三德平衡的状态,三德之外的法都不存在,不可能有父子。就算把“一人既可成父又可成子”的比喻放到胜义自性中观察,除了三德外也无父子,比喻也是不成立的。



 


生生世世不离师

恒时享用胜法乐

圆满地道功德已

唯愿速得金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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