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心|为什么摔破了罐子本尊才出现呢?
不论在哪里,
佛陀加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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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利有情故,不吝尽施舍,
身及诸受用,三世一切善。
舍尽则脱苦,吾心成涅槃,
死时既须舍,何若生尽施。
吾既将此身,随意施有情,
一任彼欢喜,恒常打骂杀。
纵人戏我身,侵侮并讥讽,
吾身既已施,云何复珍惜?
一切无害业,令身尽顺受。
颂词
今日
纵人戏我身,侵侮并讥讽,
吾身既已施,云何复珍惜?
一切无害业,令身尽顺受。
上师讲记
发了菩提心的人已将身体布施给众生了,纵然他人对自己百般戏弄轻辱、诽谤挖苦、冷嘲热讽,也都是可以的。既然我把这个身体已经布施了,现在还有什么必要去执著爱惜它呢?
在座的人可能都已经发了菩提心,过段时间再受持这个仪轨时,大家也会重新承诺:往昔诸佛菩萨如何发菩提心,我也如何发菩提心。那么,诸佛菩萨是如何发菩提心的呢?舍弃所有的财产、受用、善根,全心全意为了利益众生而发的。如果我们没有这样做,光是口头上说“诸佛怎么样发,我也这样发”,实际上是在欺骗所有的众生和佛菩萨。
因此,发菩提心并不是嘴上说说就行了,必须要真正地发自内心,并在实际行动中将身体等布施给众生,只要众生欢喜,怎么样戏弄我的身体,故意把这个身体抬来抬去或耍来耍去,都无所谓。
甚至别人讥笑我们,比如自己的身体比较胖,别人故意说:
或者有些人没有牙齿,别人嘲讽道:
用这种方式来挖苦人的时候,如果你真的没有牙齿,可能就特别不高兴,但作为真正发了菩提心的人,不管别人怎么样戏弄我,有理由还是没理由,我都要安忍,毕竟我早已经舍弃了这个身体。
可见,大乘菩萨戒中所讲的许多利他行为,远远超越了《别解脱经》中的“沙门四法”。
所谓沙门四法,就是别人打我时,我不还手;别人骂我时,我不还口;别人恨我时,我不恨他;别人说我过失时,我不说他的过失。这是释迦牟尼佛的追随者都要严格执守的,更何况是已经发过大乘菩提心的我们了。
暂且不说密宗瑜珈士、证悟者、大成就者的甚深境界,有些人就连大乘菩提心怎么样受持,发心跟我们的行为有什么关系都不明白。尤其是大城市里的人,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我觉得一定要依《入菩萨行论》的精神来衡量,否则,即便是特别小的一些问题,两个人也能争得面红耳赤,这种现象不太好。
其实不管是对身体还是受用,
矛盾和痛苦的来源就是执著,
修持大乘法门的人必须要断除
相续中的这些执著,
你对哪个事物比较贪执,就一定要放弃。
龙猛菩萨的上师萨热哈巴曾说:“相续中若有芝麻许的执著,也会带来无量的痛苦。”
无垢光尊者和华智仁波切也讲过:执著越大,痛苦越多。
以前龙猛菩萨有一个公案:
有次他修持空性本尊(空行母本尊),修了很多年也没有验相。
他在修法之余,经常擦拭珍藏的一个精美罐子,有一天,他边擦拭边欣赏的时候,不小心把罐子摔在地上打烂了,没想到第二天就见到了本尊。
龙猛菩萨就问:“我修了那么长时间,为什么今天才见到您?”
本尊回答说:“假如你对任何法有执著,都会障碍面见我。以前正因为你对罐子特别执著,所以虽然我一刹那也没有离开过你,但你始终看不见!”
以前我在日记里也写过,华智仁波切由于执著一个木碗,后来也遭到了蒋扬钦则旺波的批评。因此不管是什么样的人,一旦对某些事物产生执著,必定对照见本尊、获得生起次第和圆满次第的证悟境界有一定的影响。
然而,对大多数的修行人来讲,执著利他是非常好的。如果你利益众生的执著特别强烈,《现观庄严论》中说,这是不会障碍任何修行的。尽管它也是一种执著,但在成佛之前我们不能舍弃。因此, 在所有的执著当中,利他的执著、对佛菩萨生起信心的执著是最好的,而嗔恨心的执著、贪心的执著,则是最低劣、最不好的。
有时候到了城市里面,有种感觉特别明显:世间上大多数人对钱财非常贪执,但更为严重的是,他们对感情的执著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如今社会上的自杀率越来越高,这些自杀的人当中,大部分都是因为感情问题。人们对异性的执著,无论从言谈里或是生活中,都可以体现得淋漓尽致,这是非常痛苦的!虽然有些人对身体、对钱财有执著,但这些执著中,最严重、最可怕的就是对感情的执著。
作为一个学习佛法的人,大家应该多方面来对治自己的这种贪执,最好把这些没有意义的执著放下,不然的话,对自己的修行会有一定障碍。因为一个人的心里不可能放很多东西,如果你对感情、爱情、婚姻特别重视,大多数时间都花在这方面,那是不可能有什么修行的。
外面的有些居士特别复杂,他们表面上是在学习佛法,但实际上全是假的,只不过是听一堂课而已,除了这个时间以外,其余的都是给别人打电话,搞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很多经历听起来非常可恶,这不是很好的。因此,学习佛法的人应该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行为,这一点十分重要!
一切无害业,令身尽顺受。
我的身体既已布施给了众生,只要不成为对他们有暂时、长久危害的业,就随他们的便吧,怎么样损害、怎么样享用都无所谓。
当然,如果对众生有害,我的身体也不愿意提供,倘若他们让我杀生或是做一些坏事,我的身体也不一定布施,还是自己留着吧,毕竟我也挺执著的(开玩笑)。
这里有一个疑问:
此处着重强调了我们要布施身体,
但《学集论》、《中观四百论》中说
要保护自己的身体,
这两者难道不矛盾吗?
回答是并不矛盾。为什么呢?
只要对众生有利益,也为了断除自己的贪执,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把身体欣然布施给一切众生。但如果对众生没有利益,自己在修法上暂时用得上这个身体,那就要保护它,生病时通过吃药来治疗它,但目标是什么?就是为了众生,这也是我们修持佛法的宗旨。因此,从利他的角度来讲,身体一定要布施给众生,但为了修持佛法,我们也应该保护它,用两个侧面来解释就不会有矛盾。
所以,布施身体如果对众生有害,我们就不应该这么做。
要知道,不害众生
对我们一生来讲都非常重要,
现在有些人经常说:
“为了养家糊口,我不得不开酒店造杀业,
现在马上改行也特别困难。”
其实一个人来到世间,
不管怎么样生活都不会饿死,
在谋生的手段当中,
杀害众生的事业是最不好的,
没有任何的退路可言,
一旦你最后要感受这种业果,
那时候说是因为要生活,
所以能不能开个绿灯,
根本没有这种说法。
我们每个人应该看看自己的前途是什么样的,到底是光明还是黑暗,《亲友书》里面也讲了四种人,你们看看自己属于哪一种?
如果你现在非常有钱,日子也过得逍遥自在,但今生的钱全部是通过欺骗、杀生等不正当手段而获得的,来世会变成怎么样?你应该问问自己。
要知道,我们的来世比今生还漫长,只要相信这一点,对未来就不得不打算。
以前噶当派的阿底峡尊者、博朵瓦、仲敦巴,他们一生中从来没有害过众生,博朵瓦格西说:“我从未生起过一刹那伤害众生的念头,哪怕是为了利益自己而成佛,这种想法也没有产生过,我成佛就是为了众生!”在尊者的自传和自我教言中,也讲了一些非常殊胜的甚深教言,通过这些教言,大家应该尽量断除我执,帮助众生、利益众生,这一点是不可缺少的!
智诚堪布
辅导
纵然有人戏弄我,乃至侵犯我、侮辱我、欺负我,我的身体既然已经布施给众生了,为什么现在又开始珍惜自己的身体了呢?这是不应该的。
世间人如果没学菩萨道,遇到别人戏弄自己,骑在自己身上,经常欺负自己等情况,有能力的人会反抗,没有能力的人会记恨在心,受到别人的挖苦也会反唇相讥感觉很快意。
凡夫人认为他人不能对自己侮辱伤害,表现出对身体的强烈执著。
菩萨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他要放弃的就是对身体的执著,为了利益众生而布施身体,身体就不再属于自己而属于众生了,众生想要戏弄,也是戏弄众生的身体;要侮辱,也是侮辱众生的身体;要讥讽,也是讥讽众生的身体,按理来讲已经和自己没有关系了。
比如,把一个钟布施给张三之后就不再属于我,张三要把这个钟卖掉或者收藏,砸坏还是诅咒,我有什么可珍惜的呢?别人对这个钟如何侮辱已经与我无关。
有人会想,如果是一个钟布施出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他折磨钟还是赞叹钟是他的事,好像可以忍受,但身体不一样,身体和我的心是连在一起的,骂我打我,我的心都能了知,似乎很难忍受。
但实际上这也是习惯的问题,本来心和身并不是真正的一体,只是我们习惯于把身体执著为心,心执著为身体,好象二者是一体的。如果长期修习,把身体布施给众生,会真正达到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众生的境界,所以任其打骂都可以忍受。我们如果没有长时间的去习惯菩萨行的修法,就会觉得非常难,几乎无法做到。但这里强调的是串习,最终也能达到不再执著身体的境界。
当然我们再再地强调,
这个境界非常高,原因是什么呢?
刚学菩萨道的人有一种冲动,想要布施身体、把自己手砍下来布施,乃至捐献内脏、眼睛,但这种行为我们并不赞成,因为热血沸腾做的事情,很多时候是缺乏考虑的,如果认为菩萨行要求这样做,自己也一定要这样做,根本不考虑自己是什么样的境界,也不考虑做完之后会不会后悔,结果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的肾脏少了一个,手又缺了一只,觉得非常不值得产生了后悔心,按照佛法的观点,后悔心是毁坏善根的四种因之一,可以说事情就白做了,没有得到善根,而且自己受到了伤害,还有可能因为这个因缘对法退失信心,可谓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也需要遮止另一种心态——认为菩萨行境界太高,自己是永远做不到的,一开始就放弃了,这两个极端都要避免。
所以这样布施的标准很高,并不要求所有人一开始都能做到,但是我们可以一点一点地去实践,到一定阶段就能达到菩萨的境界。在《入中论》等经论当中,月称论师等圣者也向我们保证,到达能够布施身体的境界,如是布施是不会有丝毫痛苦的。虽然我们现在布施会有痛苦,打骂杀会有感受,但是当我们修行到某种程度的时候,可以完全把身体无有悭吝的布施,并且身体不会痛苦,心也不会有痛苦的感受,那时再布施身体就顺理成章,自然就会去做。现在我们通过学习,把颂词的意义结合自己当下的境界,调整自己的心使其慢慢适应,这是颂词的含义之一。
一切无害业,令身尽顺受。
对众生没有暂时或究竟伤害的一切业,不管是打我、骂我,我的身体都可以随顺,都可以忍受。但不要使用我的身体去杀生、偷盗等,做非法的事。除此之外,对众生没有伤害的所有业,身体都可以承受。
有人会想,众生对发了菩提心的菩萨打骂乃至杀害,如前面第一品中所说,会有很大的罪业,怎么可以说只要不造杀生偷盗的业都可以随顺呢?
此处可以这样分析:
菩萨在利大于弊的前提下,为提升自己的修行境界,超越自己的执著,并且众生伤害他的事实不可避免的时候,他会承担这个伤害。通过布施自己的头、身体,或者安忍别人的打骂杀,能让自己的修行上升一个台阶。
另一种情况,通过这样的方式,在前世的因缘成熟,无法回避的时候,众生伤害他,他会发愿通过这种方式和众生结缘,并成为未来度化他的因缘。
菩萨会衡量,虽然会有伤害,但总体来讲是利大于弊的。所以,菩萨从不会做真正伤害众生的事情,即便是当下好像伤害了众生,但究竟来讲都会通过这个因缘去帮助众生,或者成为对方安乐的因缘,或者成为自己修行的助缘。除此之外,不可能不管对自他是否有利,随随便便就随顺众生,因此杀生等恶业是不会去做的,随顺也有一定的方式和界限。
本课就到这里。
本
课
圆
满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有海诸有情
文殊师利勇猛智 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 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 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 为得普贤殊胜行
生生世世不离师 恒时享用胜法乐
圆满地道功德已 唯愿速得金刚持
具德上师加持入心间
不偏众生普降大法雨
三学之藏索朗达吉尊
祈请身寿不变久住世
愿以发心皓月之光明
五浊黑暗消于法界中
一起学中观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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