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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每日一颂】《中论》
丑二(别破异体)分二:一、结合不成立;二、互相依存之过失。
寅一(结合不成立)分二:一、结合无有异体;二、异体无有结合。
对方坚持认为:染和染者是具有自性的两个异体法,因为两者的结合存在之故。但这种观点不能成立。
卯一(结合无有异体):
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如果承许染和染者异体而有结合,那么染和染者的自性是什么呢?如何能成为异体呢?
中观宗驳曰:所谓的结合不能成立,如果染和染者有结合,两者就不能是异体。为什么?
因为对方所说的异体,是自性成立的异体,而非名言假立的异体。若是名言假立的异体,也可以承许它们有结合,比如,两个人开始分开住,后来合在一起住;这几人合成了这个组,那几人合成了另一个组等等。然而,经得起胜义观察的异体法之结合,则不可能成立。
首先,染和染者本身异体不成立,因此没有所谓的和合。如果承许染和染者是异体,两者之间就没有了任何关系——既无观待关系,也无相属关系(异体法是指没有任何关系、本体完全分开的法)。但这不合理,因为“染和染者”互相观待才能成立。如果承许两者是别别他体,它们之间的观待关系如何处理呢?难道能说两者不观待吗?如果这样承许,则与现量相违,因为现量可见,没有染者,染就不可能产生;没有染,染者就无法成立。既然两者观待,异体关系就不能成立,这样异体法之结合又怎会存在呢?
其次,以结合来成立异体也不可能,因为胜义观察时,如果染和染者能够结合,那两者的结合必定是处于同一个时间、空间,具有同一个本体。既然如此,两者又怎么会是异体呢?因此,如果染和染者有结合,就不可能是异体。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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