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对能遣除自己心境过患之语不应起嗔【每日一颂】《四百论》(第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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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品 明断烦恼方便品
戊二、(明断菩萨行的障碍——烦恼之方便)分二:一、破许逼身苦行能断除业烦恼;二、明断烦恼之方便。
己二、(明断烦恼之方便)分二:一、断现行烦恼之理;二、断除烦恼种子而修习对治之理。
庚一、(断现行烦恼之理)分三:一、总示断除三毒之理;二、别说断三毒之理;三、分别阐述断贪嗔之理。
辛三、(分别阐述断贪嗔之理)分二:一、断贪之理;二、广明断嗔之理。
壬二、(广明断嗔之理)分五:一、思维嗔恚过患;二、广说依嗔恚对治之理;三、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四、思维忍的功德后而破嗔;五、他人轻毁应当修忍。
癸二、(广说依嗔恚对治之理)分五:一、对能尽自己恶果的缘不应起嗔;二、不悦意语自性非损恼故不应起嗔;三、典章说应治罚毁骂者是颠倒;四、对能遣除自己心境过患之语不应起嗔;五、对恶劣者说恶语不应起嗔。
子四、对能遣除自己心境过患之语不应起嗔:
问曰:毁骂者在众人中说自己的过失,所以应嗔恨他。
汝不说可呵,若余亦知者,
不应嗔说者,况嗔不实说。
——《中观四百论》
如果你不说自己的可呵之处,其余人也知道,那么对揭露这些过失者,不应该起嗔恼,更何况对说不实语诽谤自己者嗔恼呢?
毁骂者虽当众说自己的过失,然而也不应对他生嗔恚。一个人的过失之处,比如说六根不全、持戒不清净、智慧欠缺等等,这些过失不用言语宣说,别人也会知道,因此不管他人如何宣说,又有什么可以嗔恼之处呢?他所说的一方面是事实,另一方面别人也都知道,而且他当面说出来,也能让自己更清楚地明知过失,如是不但无害,反而有益,实不应生嗔恨。
从反方面观察,若对方以不实言词毁谤自己,比如他毫无根据地骂自己是瞎子、破戒者等等,但事实却是众人有目共睹,并不会因他的毁骂而使自己变成瞎子、破戒者等,所以他这些不实言词,对自己一点害处也没有,更不用生嗔恼。
此处有疑:若自己的过失本来很隐秘,没有其他人知道,而别人忽然揭露公布于众,这时是否应生嗔恨呢?这也不应生嗔恼,自己觉得隐秘之事,但也不可能没人知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纵然一般人不知道,具有天眼神通者怎么会不知道呢?而且他所说的既然是事实,按理即无有任何可生嗔恼之处。在诸多格言中,对此道理也有阐述,若能明了对有因毁谤不应生嗔,那么对无有依据的妄语讥毁,更不应生嗔。如是了知其理则面对一切讥毁辱骂,也能安然忍受。
譬如说,一个残废人听到别人说:“喂,残疾者!”他极为恼怒,到国王面前告状,国王了知原由后,说:“你本来就有缺陷嘛,别人这么说你,也不用生气。”这时另外一个人又来告状,说别人骂他是残废人,国王又加以询问后,说:“你不是残废人,别人怎么说也没有什么害处,不用生气嘛!”如是依智慧平息了争论,而没有惩罚任何人。月称菩萨说:“正士已见谛,无论是真实,抑或非真实,皆无生嗔时。”已见到真理者,面对别人的毁骂讥讽,无论对方所说是真实或不真实,皆不会生起嗔恼,诸欲调伏自心者,应当努力使自己现见这些事物中的真相。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记
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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