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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竞争职位时,特别是与自己有切身利益时,如何能贯彻利他心?

索达吉堪布 澳大利亚佛学会 2018-08-29

问:两个人竞争一个职位时,如何能贯彻利他心?特别是在与自己有切身利益时。


索达吉堪布答:


为了利益他众而竞争职位是可以的。在大乘佛教中,只要对众生有利,身体和语言的个别不善业也有开许。但如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竞争,大乘佛教中是不开许的。

 

比如学习佛法、帮助众生或者闻思修行上,可以有竞争心。包括昨天的研讨会,有红组,蓝组,黄组,绿组,互相竞争,这是允许的。一些高僧大德的传记中也记载,他们在背诵上一直竞争。我一位上师的传记当中也讲,他跟另外一个法师经常在背考方面竞争。这种直接间接的利益他众的竞争,在大乘佛教中是合理的。

 

但如果没有利他心,为了自我而竞争、嫉妒,在大乘佛教中是不允许的。当然,小乘佛教中,只要不造罪,为自己而竞争也有开许的时候,因为小乘主要求自我解脱,对于从轮回中获得解脱的有些方便有所开许。 

 

——恭录自第三届世界青年佛学研讨会佛学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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