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第64课 学习笔记和随堂小测
学习笔记 加行 第六十四课
བྱང་ཆུབ་སེམས་མཆོག་རིན་པོ་ཆེ།།
菩提心妙宝
མ་སྐྱེས་པ་རྣམས་སྐྱེ་གྱུར་ཅིག།
未生者当生
སྐྱེས་པ་ཉམས་པ་མེད་པར་ཡང་།།
已生勿退失
གོང་ནས་གོང་དུ་འཕེལ་བར་ཤོག།
辗转益增长
科判坐标
甲二、所讲之法;乙一、共同外前行;丙四、因果不虚;丁一、所断之不善业;戊一、身恶业;己一、杀生;己二、不与取;己三、邪淫;戊二、语恶业;庚一、妄语;庚二、离间语;庚三、恶语;庚四、绮语;戊三、意恶业;庚一、贪心;庚二、害心;庚三、邪见
详说意恶业
一
贪心
(一)法相:凡对别人的财物生起谋求之心,都是属于贪心。
(二)对境:从广义上讲,贪人、贪法、贪财物,均属于贪心的范畴。
(三)见解比较。
1、世间:不认为这是罪业,反而觉得是有追求、及上进的表现;
2、出世间:人若有了这种贪心,则很容易堕入地狱。
(四)功过比较。
1、贪心之过患。
(1)相续中有贪心的人,就算拥有再多钱财,内心也始终有种贫穷感,不会有真正的快乐;
(2)贪心太重的人,纵然拥有一点财产,最终也很容易失坏。
公案:《毗奈耶经》:过世父亲成鹅王,每日为女送宝珠,女儿因贪想逮杀,鹅王飞走不复返。
(3)教证。
《佛所行赞》:“富而不知足,是亦为贫苦;虽贫而知足,是则第一富。”
《正法念处经》:“贪心甚为恶,令人到地狱。”
2、知足少欲之功德。
🔹自在、快乐。
(五)总结教诫:富足在内心。
1、正说:内心中的快乐、智慧,远远超过外在的一切财富。
2、反说:尽管物质可以偶尔带来快乐,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痛苦。
二
害心
(一)法相:凡是对别人生起损恼的心理,都属于害心之列。
(二)害心之过患。
1、世间人。
(1)害人害己: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行不如法之事,毁他害自己。
(2)历史事例:三国吴王手下太监,想陷害库吏,在蜜汁梅中放入老鼠屎嫁祸库吏,但被吴王揭穿,终落得害他不成自丧命。
2、修行人。
(1)念佛不能往生,而且今生来世都会感受无量的痛苦。
教证:《坛经》:“心中但无不善,西方去此不遥。若怀不善之心,念佛往生难到。”麦彭仁波切:“害心后世常受苦,无缘无故遭他害。”
(2)护法天神都不会护持,还会招来人与非人的种种危害。
教证:《诸法集要经》:“由心乐损害,人神咸不护。”
三
邪见
(一)无有因果之见。
1、法相:若认为行持善法没有功德,造恶业没有任何过患,前世后世不存在,三宝没有功德,佛没来过这个世界,上有天堂、下有地狱是谎言……这就称为无有因果的邪见,特别可怕。
2、过患:假如见解没有摆正,那学佛肯定只是一种形象,绝不可能深入其中。
(二)常断见。
1、总说。
(1)总说:邪见可分为62种或360种等。因为众生的邪见各不相同,算起来也有无量无边。
(2)归纳而说:常见和断见。
2、详说常见。
(1)法相:认为神我常有,大自在天、遍入天是造世主,上帝、真主能创造一切……这些看法都叫常见。
(2)对于常见的评价:这种观点不成立,因为在胜义中,根本不可能有一法常有不变。
(3)抉择见行。
A.狭义上界定见解:承认造物主常有的宗教,都可以叫邪道。
B.广义上:
a.原则:包容而行:世界各大宗教和睦共处、互相学习、彼此包容,也是应该值得提倡的。
b.具体行为:
🔹秉持内道而行:佛教抉择见修行果的不共观点时,绝不能与邪道混为一谈;
🔹秉持自宗而行:总体上虽然全是佛教,但旧派、新派也要建立各自的观点,也应该有不同的分析。
(4)抉择取舍:选择最符合真理的宗教,才是智者的选择。
3、详说断见。
(1)法相:认为一切诸法自然而生,前世后世、因果不虚、了脱生死等均不存在的观念。
(2)详说断见见解:
A.来源:往昔非天与天人发生战争时,由于天人信仰因果,不愿杀生造恶,在战争接近失败时,为激励天人作战,天人的师长故意造了一部无有前世后世的邪论,后来被外道的蚁穴师传播至人间。
B.观点:
a.外器世界:《黑自在说》:“犹如日出水下流,豆圆荆棘长而利,孔雀翎艳诸苦乐,谁亦未造自性生。”
b.内情世界:世间各种喜怒哀乐、善恶吉凶,也都是由其本性造成的。
c.见解要点:往昔业力、前生后世等不存在。
(3)遮破断见:
A.两面遮破。
a.正面:外器世界、内情所感都是由各自因缘形成的,因缘具足时才出现,不具足时,不会自性而生。
b.反面:若自性而生,能生和所生应该具有相同的特点才能成立,但断见派这些比喻(日出水下流等)并不具足这一特点。
B.遮破的要点。
a.确立基础:确立本师为量士夫,在此基础上,量士夫所说的因果不虚之理才会被人接受。
b.通过辩论:将他们的说法驳斥为不定因。
4、劝教警惕成为持邪见者。
(1)原因。
A.自己福报不够;
B.智慧浅薄;
(2)外道或愚者言论影响。
劝诫:勿舍佛法如意宝,抉择见解时,三思而行极为重要!
教诫警惕十不善业中
最为严重的杀生及邪见
一
总说
在十种不善业中,杀生和邪见最为严重。
(一)“杀生之上无他罪,十不善中邪见重。”
(二)《成实论》:“意业势力,胜身口业。”“于诸罪中,邪见最重。”
二
分说
(一)杀生。
1、罪业严重之因:除了地狱众生以外,谁都贪生怕死,每个有情最珍爱的莫过于生命。
2、果报惨重。
(1)杀害一个众生,需要偿还五百次命债。
(2)《念住经》:“杀害一个众生,需在地狱住一中劫。”
(3)《大智度论》:“莫夺他命,夺他命世世受诸苦痛。”
3、断杀是世间、出世间智者的共同选择。
(1)著名画家达·芬奇。
A.“鄙视生命的人,不配拥有生命。”
B.“人的确是禽兽之王,其残暴胜于所有动物。我们靠其它生灵的死而生活,我们都是坟墓。”
(2)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伏尔泰。
“如果它们会说话,我们还敢杀它们吗?”
(3)著作等身的教传佛法的老师KB.SDJ。
“(白蚁)不该杀,换个水泥柱子就可以。众生的生命更宝贵!”
原来有些人也问过SS,说经堂里柱子是木质的,长了许多白蚁该不该杀?我当时就回答:“不该杀,换个水泥柱子就可以。众生的生命更宝贵!”
4、详说由贪嗔痴烦恼引发的杀生。
(1)痴心驱使下,以善业伪装而杀生。
A.以塑佛像、印佛经、建佛塔等善举为借口而杀生。
教证:帕单巴尊者:“依恶建造三宝像,将被后世风吹走。”
B.一边念佛一边把含生、旁生打死,还美其名曰“是在超度它。”
(2)嗔心驱使下,杀含生。
A.反面:奥巴马在演讲时,拍死一只苍蝇,受到动物保护主义者强烈不满,后不敢再下杀手。
B.正面:印光大师寮房有含生,视其为验证自己修行不够的善知识,70岁后,住处无有含生。
(3)贪心驱使下,杀生做供养。
公案:《杂宝藏经》:富翁想吃羊肉,妄语说富裕是因为田头树神庇佑,要杀羊供神。儿子信以为真,并杀羊供神。不久富翁死后转生自家羊圈,儿子要杀之时,一阿罗汉加持让其了知羊是父亲转世,之后儿子毁庙并断杀行善。
(4)邪见控制下,血肉供养。
A.现象。
a.过去:藏地习惯,把上师、僧众请到家中念经,认为宰杀众生、用血肉供养,是在行善。
b.现代:施主为恭敬上师而点杀,供养上师。
B.果报。
a.将使施主、上师都染上杀生的罪过,施主的供养成了不清净供养,上师本人也成了邪命养活,此举不但没有功德,反而罪业远远超过了所行的善事;
b.例外:除非你的上师是了不起的成就者,有起死回生的超度能力,不被罪业所染。
像帝洛巴尊者那样,吃一个就超度一个,这样的降伏在佛教中也开许。
5、劝教。
(1)没有起死回生的超度能力的人,务必要竭尽全力断除杀生;
(2)弟子常为上师杀生吃荤,一定会对上师的长久住世和弘法事业有障碍,故为上师长久住世,弟子当断杀。
(二)邪见。
1、过患:
(1)生起一刹那的邪见,也将失毁一切戒律,不能列入佛教徒或出家人的群体中;
(2)纵然原来具足暇满人身,但从此之后,也不算是闲暇的人身了;
(3)一旦自相续已被邪见染污,即便兢兢业业地奉行善法,也不能踏上解脱之道。
(4)教证:龙猛菩萨:《亲友书》:“邪见者行善,其果亦难忍。”《成实论》:“行善者将命终时,生邪见心,则堕地狱。行不善者死时,起正见心,则生天上。”
2、过患之因:
(1)若想趋入解脱,必须对生死轮回、善恶因果有最基本的正见,这是解脱的因。
(2)教证:圣天论师:“宁毁犯尸罗,不损坏正见。”
3、劝教。
(1)以忏悔对治所造罪业。
A.忏悔的必要性。
公案:无德禅师弟子一沙弥无意踩死青蛙,禅师要求他跳崖谢罪,沙弥在悬崖边哭嚎。一位屠夫问后得知自己罪业深重,以强烈忏悔之心跳崖而被祥云救回。
B.忏悔之功德。
一念忏悔,就能清净无量罪业。
C.邪见罪业严重之因。
a.依果报而言,无法解脱:一念邪见,则会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b.依修行而言,失去忏悔对境:由于认为诸佛菩萨都是假的,没有任何功德,那即使你造罪后想忏悔,也没有忏悔的对境。
(2)宣说预防邪见之方法。
A.常祈祷上师三宝;
B.多闻思,懂得佛教见修行果的真理。
往期回顾
名词解释及教证公案
名词解释
原文
佛教为什么又叫“内明学”?就是因为它属于内在的智慧,不像其他学问只研究外在的东西,只能解决部分问题,而佛教却可以解除所有烦恼,这样一来,内心有了证悟的话,世界就会变得格外美好。
内明:
五明之一。内者佛法之内教也。明佛所说五乘之妙理,谓之内明。瑜伽论三十八曰:“诸佛语言名内明论。”智度论曰:“内明,究畅五乘因果妙理。”
——《佛学大辞典》
原文
若想成立这种观点,首先必须要确立本师为量士夫,然后在此基础上,量士夫所说的因果不虚之理才会被人接受。。
量:
量即无欺识。
——《释量论•成量品》
梵语的意译,标准、规格之义,狭义上是指认识事物的标准、依据,广义上是指认识作用之形式、过程、结果及判断认识真伪的标准。
士:
“通古今、辩然不,谓之士。”
士夫:
即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
——关于放生的三点意义——KB.SDJ于厦门放生开示
量士夫:
量士夫指具有最胜无欺识的人。
量有衡量、标准的意思,能够不错乱的通达(或者取受)相关所知法则称为量,有多种分类,包括现量、比量等等,例如眼睛无误见到色法,是一种现量,通过正确的推理成立一个观点是比量,而佛陀以无漏智慧能够通达彻知一切万法,佛的智慧堪为正量,“士夫”是人、人士的意思,佛陀通达了一切真理,堪为量士夫。
原文
这种做法必将使施主、上师都染上杀生的罪过,施主的供养成了不清净供养,上师本人也成了邪命养活,此举不但没有功德,反而罪业远远超过了所行的善事。
邪命养活:
所谓的邪命养活,从广义上讲,指凡是通过不正当的非法手段而得来的财富,有些佛经中说,我们的六根识散于外境所带来的财富也叫邪命养活。
——《入行论广解-第八十课》
破戒之人伪装成具戒者,行非法之辈假装为如法行者,狡诈之徒冒充成就者等等,以此等方式聚敛信财、亡财都属于邪命养活【邪命养活有五种:诈现威仪、谄媚奉承、旁敲侧击、巧取讹索和赠微博厚。此处所讲的情况属于诈现威仪。】这和不与取无有差别。
——《藏传净土法-第四十九课》
原文
除非上师的确能将所杀众生超度到极乐世界,像帝洛巴尊者那样,吃一个就超度一个,这样的降伏在佛教中也开许。
降伏:
所谓的降伏法,是真正有能力的瑜伽士,看到恶业众生时,对之进行超度的一种方便方法。
——《窍诀宝藏海-自我教言》
教 证 和 教 言
1、《正法念处经》所言:“贪心甚为恶,令人到地狱。”
2、麦彭仁波切在《君规教言论》中也说:“无论他人财多少,勿生贪心当欢喜。”
3、《毗奈耶经》偈颂:“不应作多贪,贪是罪恶事,若作多贪者,所获皆散失。”
4、《佛所行赞》中说得非常好:“富而不知足,是亦为贫苦;虽贫而知足,是则第一富。”
5、“心善地道亦贤善,心恶地道亦恶劣。”
6、六祖在《坛经》中说过:“心中但无不善,西方去此不遥。若怀不善之心,念佛往生难到。”
7、麦彭仁波切说:“害心后世常受苦,无缘无故遭他害。”
8、《诸法集要经》亦云:“由心乐损害,人神咸不护。”
9、《胜出天神赞》云:“我不执佛方,不嗔淡黄等,谁具正理语,认彼为本师。”
10、《黑自在书》云:“犹如日出水下流,豆圆荆棘长而利,孔雀翎艳诸苦乐,谁亦未造自性生。”
11、如云:“杀生之上无他罪,十不善中邪见重。”
12、《成实论》中说:“意业势力,胜身口业。”又云:“于诸罪中,邪见最重。”
13、《念住经》还说:“杀害一个众生,需在地狱住一中劫。”
14、帕单巴尊者亦云:“依恶建造三宝像,将被后世风吹走。”
15、《大智度论》所言:“莫夺他命,夺他命世世受诸苦痛。”
16、圣天论师说:“宁毁犯尸罗,不损坏正见。”
17、龙猛菩萨亦云:“邪见者行善,其果亦难忍。”
18、《成实论》中还说:“行善者将命终时,生邪见心,则堕地狱。行不善者死时,起正见心,则生天上。”
公 案
1、《毗奈耶经》中有一则公案:从前有个人,生了一个相貌端严的女儿。女儿长大后,父亲就过世了,转生为鹅王。女儿没有父亲之后,生活日益贫穷,感受了很多痛苦。鹅王见此,每天飞到宝洲衔一颗宝珠,早晨放在女儿家门口。女儿发现后,以吝啬心一直不舍得用,日积月累,就攒了不少宝珠。有一天,她不禁怀疑:“这些宝珠到底是谁给我的?”于是就一早起来,躲在门后观察,结果发现是鹅王送的。女儿心想:“它每天都送一颗宝珠,那肚子里可能还藏着很多,我要想办法把它抓住,这样就会有更多宝珠了。”随后她马上布网,准备抓它。鹅王见女儿不知恩图报,反而还恩将仇报,于是便展翅飞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一位天人见后,专门说了个偈颂:“不应作多贪,贪是罪恶事,若作多贪者,所获皆散失。”
2、三国时期,吴王手下有个太监,心术不正又心胸狭窄,是个喜欢记仇的小人。他和掌管库房的库吏素有嫌隙,一直怀恨在心,总想伺机报复。有一次,夏天特别热,吴王让这个太监去库房把浸着蜂蜜的蜜汁梅取来。为了陷害库吏,他从那里取了蜜汁梅后,悄悄找几颗老鼠屎放了进去,然后再献给吴王。吴王发现后勃然大怒,询问这个太监时,他故意把罪责推到库吏身上。吴王又召库吏来审问,库吏吓得脸色惨白,磕头如捣蒜,拼命辩解不是自己渎职。
吴王素来非常聪明,观察事物也深入细致,为了把这件事弄明白,他命人把鼠屎切开,发现鼠屎外面是湿的,里面却是干的,由此推断是太监在搞鬼。为什么呢?因为假如鼠屎早就掉在蜜中,浸的时间长了,一定已经湿透了,而它却是内干外湿,很明显是临时放进去的。最后,这个太监的阴谋被揭穿后,因欺君罔上而掉了脑袋。
3、《杂宝藏经》中讲过一则公案:从前有一个富翁,他很想吃羊肉,但又怕儿子反对,就打妄语说他家这么富裕,是因田头一棵树的树神庇佑,故必须要杀羊供神。儿子信以为真,就在树旁建一座小庙,经常杀羊供养树神。不久后那富翁死了,因恶业所感,投生为自家的羊。第二年儿子又要杀羊祭神,恰好选中了这一只。此羊咩咩叫着,死也不肯被牵出去。正在此时,门外来一阿罗汉化缘,见此情景,便加持儿子看到此羊为其父亲的转世。了知这种因果报应后,儿子十分懊恼,赶紧摧毁了神庙,从此断恶行善,永不杀生。
4、沙弥在走夜路时,不小心踩死了一只青蛙。禅师得知之后,要求沙弥到后山去跳崖谢罪。沙弥万分悲痛地来到悬崖边,往下一看,深不见底,跳下去肯定粉身碎骨。他左右为难、进退维谷,于是号啕大哭起来。正在这时,一位屠夫刚巧经过,见此就问他为什么哭。他把原委老老实实地交代了,屠夫一听,说:“你不过无意间踩死一只青蛙,罪业就这么重,要跳崖才能消业。那我天天杀猪,满手血腥,罪过岂不更是无量无边?唉,你不要跳崖,我来跳吧!”说完,毫不迟疑地纵身跳了下去。由于他的忏悔心极为强烈,眼见就要命丧深谷时,一朵祥云突然托住了他,救了他一命。也有历史说他当下成就了,这也算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
重难点及窍诀
一、意恶业
1、贪心。
(1)法相:凡对别人的财物生起谋求之心,都是属于贪心。
(2)对境:从广义上讲,贪人、贪法、贪财物,均属于贪心的范畴。
2、害心。
(1)法相:凡是对别人生起损恼的心理,都属于害心之列。
(2)害心之过患。
A.念佛不能往生,而且今生来世都会感受无量的痛苦。
教证:《坛经》:“心中但无不善,西方去此不遥。若怀不善之心,念佛往生难到。”
麦彭仁波切:“害心后世常受苦,无缘无故遭他害。”
B.护法天神都不会护持,还会招来人与非人的种种危害。
教证:《诸法集要经》:“由心乐损害,人神咸不护。”
3、邪见。
(1)无有因果之见。
法相:若认为行持善法没有功德,造恶业没有任何过患,前世后世不存在,三宝没有功德,佛没来过这个世界,上有天堂、下有地狱是谎言……这就称为无有因果的邪见,特别可怕。
(2)常断见。
A.归纳而说:常见和断见。
B.详说常见。
a.法相:认为神我常有,大自在天、遍入天是造世主,上帝、真主能创造一切……这些看法都叫常见。
b.抉择见行。
🔹狭义上界定见解:承认造物主常有的宗教,都可以叫邪道。
🔹广义上:
🔺原则:包容而行:世界各大宗教和睦共处、互相学习、彼此包容,也是应该值得提倡的。
🔺具体行为:
-秉持内道而行:佛教抉择见修行果的不共观点时,绝不能与邪道混为一谈;
-秉持自宗而行:总体上虽然全是佛教,但旧派、新派也要建立各自的观点,也应该有不同的分析。
C.详说断见。
a.法相:认为一切诸法自然而生,前世后世、因果不虚、了脱生死等均不存在的观念。
b.详说断见见解:
🔹外器世界:《黑自在说》:“犹如日出水下流,豆圆荆棘长而利,孔雀翎艳诸苦乐,谁亦未造自性生。”
🔹内情世界:世间各种喜怒哀乐、善恶吉凶,也都是由其本性造成的。
🔹见解要点:往昔业力、前生后世等不存在。
c.遮破断见的要点:
🔹确立基础:确立本师为量士夫,在此基础上,量士夫所说的因果不虚之理才会被人接受。
🔹通过辩论:将他们的说法驳斥为不定因。
D.劝教警惕成为持邪见者。
原因:自己福报不够;智慧浅薄;外道或愚者言论影响。
二、教诫警惕十不善业中最为严重的杀生及邪见
1、总说:在十种不善业中,杀生和邪见最为严重。
“杀生之上无他罪,十不善中邪见重。”
2、分说。
(1)杀生。
A.罪业严重之因:除了地狱众生以外,谁都贪生怕死,每个有情最珍爱的莫过于生命。
B.果报惨重。
a.杀害一个众生,需要偿还五百次命债。
b.《念住经》:“杀害一个众生,需在地狱住一中劫。”
C.详说由贪嗔痴烦恼引发的杀生。
a.痴心驱使下,以善业伪装而杀生。
🔹以塑佛像、印佛经、建佛塔等善举为借口而杀生。
🔹一边念佛一边把含生、旁生打死,还美其名曰“是在超度它。”
b.嗔心驱使下,杀含生。
c.贪心驱使下,杀生做供养。
d.邪见控制下,血肉供养。
🔹果报。
🔺将使施主、上师都染上杀生的罪过,施主的供养成了不清净供养,上师本人也成了邪命养活,此举不但没有功德,反而罪业远远超过了所行的善事;
🔺例外:除非你的上师是了不起的成就者,有起死回生的超度能力,不被罪业所染。
D.劝教。
a.没有起死回生的超度能力的人,务必要竭尽全力断除杀生;
b.弟子常为上师杀生吃荤,一定会对上师的长久住世和弘法事业有障碍,故为上师长久住世,弟子当断杀。
(2)邪见。
A.过患:
a.生起一刹那的邪见,也将失毁一切戒律,不能列入佛教徒或出家人的群体中;
b.纵然原来具足暇满人身,但从此之后,也不算是闲暇的人身了;
c.一旦自相续已被邪见染污,即便兢兢业业地奉行善法,也不能踏上解脱之道。
d.教证:
🔹龙猛菩萨:《亲友书》:“邪见者行善,其果亦难忍。”
🔹《成实论》:“行善者将命终时,生邪见心,则堕地狱。行不善者死时,起正见心,则生天上。”
B.过患之因:
若想趋入解脱,必须对生死轮回、善恶因果有最基本的正见,这是解脱的因。
圣天论师:“宁毁犯尸罗,不损坏正见。”
C.劝教。
a.以忏悔对治所造罪业。
b.宣说预防邪见之方法。
一、贪心重的人再富有也贫穷的原因
1、反说。
(1)教证说明:
《佛所行赞》中说得非常好:“富而不知足,是亦为贫苦;虽贫而知足,是则第一富。”【释义:腰缠万贯的人倘若不知足,天天贪得无厌,这也是一种贫苦;身无分文的穷人如果有了满足感,那就是世界上的第一富翁。】
(2)现象。
世间人对佛理一无所知,虽然拥有的钱财富可敌国,可心里还是空空荡荡,一直不能满足。所以,如果不能调整心态,想完全依赖物质来满足自己、充实自己,确实有非常大的困难。
(3)总结:尽管物质可以偶尔带来快乐,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痛苦。
2、正说:内心中的快乐、智慧,远远超过外在的一切财富
二、佛教徒要做一个好人。
1、区别好人和坏人。
以心好、心坏来分,而不是因为皮肤好、很有钱、口才棒。
2、害别人就是害自己。
尤其修行人,千万不可心存恶念,否则想要往生净土,可能比较困难。不但念佛不能往生,而且今生来世都会感受无量的痛苦。
三、明确邪教的定义,处理好佛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
从狭义上讲,承认造物主常有的宗教,都可以叫邪道。但从广义上讲,世界各大宗教和睦共处、互相学习、彼此包容,也是应该值得提倡的。不过在这种原则下,佛教抉择见修行果的不共观点时,绝不能与之混为一谈。
佛教在抉择自己的见解时,不能跟随、依止其他宗教,否则,对你们而言,别的倒不一定有害,但对解脱确实有障碍。其他宗教表面上虽有好的地方,但跟佛教比起来,实际上还是差别很大。
诚如《胜出天神赞》中所言,谁的宗教最符合真理,我们就应该皈依它、追随它,这才是智者的选择。
四、为什么断见的观点是错的?
1、总说:对方观点中的比喻根本不成立。
2、理由:
(1)万物形成的原因:事物都是由各自因缘形成的,因缘具足时才出现,不具足时不会产生,因此不是自性而生。
(2)比喻不周遍成立:即便外境的这些现象自性而生,也不能说明内心的苦乐也是如此。为什么呢?因为要想比喻成立,必须是两个东西有共同特点,可这些比喻并不具足这一点。因此,众生的苦乐应该是因缘所生,依靠前面所造的善、恶之因,才会产生后面的乐与苦。
3、 如何衡量正确无误的观点?
(1) 以圣教量衡量:首先必须要确立本师为量士夫,然后在此基础上,量士夫所说的因果不虚之理才会被人接受。
(2) 以比量成立:可以通过辩论,将他们的说法驳斥为不定因,以此无法证明前世后世不存在。这方面的教理、公案,我们以前也讲过很多,大家在推理时都可以引用。
五、详细分析杀生和邪见是最严重的恶业
1、杀生:
“杀生之上无他罪,十不善中邪见重。”
(1)除了地狱众生以外,谁都贪生怕死,有情最珍爱的莫过于生命。
(2)杀生的罪业极为可怕,杀害一个众生,需要偿还五百次命债。
(3)以塑佛像、印佛经、建佛塔等善举为借口而杀生,这种罪业更为严重。
(4)《杂宝藏经》中的公案。
2、邪见:
(1)意业的力量,远远胜过身体和语言造业的程度。
(2)《毗奈耶经》《四分律》中都说,对我们而言,即使生起一刹那的邪见,也将失毁一切戒律,不能列入佛教徒或出家人的群体中。
(3)一旦自相续已被邪见染污,即便兢兢业业地奉行善法,也不能踏上解脱之道。
(4)教证:
A、圣天论师说:“宁毁犯尸罗,不损坏正见。”
B、龙猛菩萨亦云:“邪见者行善,其果亦难忍。”
C、《成实论》中还说:“行善者将命终时,生邪见心,则堕地狱。行不善者死时,起正见心,则生天上。”
(5)无德禅师公案。
一、当对他人的财物、功德、机会等生起贪心、羡慕时,以随喜心对治
1、我们以后看到别人的财物,尽量不要生起贪念,而应该替他感到欢喜。
2、随喜的对境。
(1)善因。
A.下士道:为了不堕入恶趣、转生人天,行持十种善法;
B.中士道:欣然随喜获得声闻、缘觉果位之因的一切善法;
C.上士道:没有嫉妒地欣悦随喜给众生带来安乐的如大海般的菩提心,以及利益众生的一切善行。
(2)善果。
A.下士道:倘若有人往昔造过十善业,或四禅、四无色、四无量心等善法,即生中不但没有堕入恶趣,反而获得了圆满的人身、天身、阿修罗身,并且正在享受各种福报,这时候也应该对他随喜;
B.中士道:随喜众生真正脱离轮回的痛苦,获得声缘阿罗汉的果位;
C.上士道:对于究竟的佛陀果位,以及暂时的从一地到十地的菩萨果位,我们应当一心一意地随喜。
3、随喜的方式。
(1)应取。
A.发心:没有任何杂染,以非常纯洁的欢喜心来随喜,希望他的福报比现在还大,更多地获得种种资财受用;
B.语言:从语言上,要用一些话语来赞叹;
C.举例:以前我们学院中有位法师就是这样,他一听说别人什么有财产,或看到别人富裕、身体健康,就口口声声地说“多好啊、多好啊”,他的随喜非常诚恳,从表情上也看得出来。
(2)应舍
A.心无诚意:口头上说“随喜、随喜”,但在内心一点诚意也没有;
B.夹杂嫉妒等杂烦恼:虽然表面上说“随喜、随喜”,但心里马上想“他的车很高级啊,要是我的就好了”、“他的房子真阔气,我为什么住得那么差”。
4、善用随喜巧方便。
SS在传讲《藏传净土法·随喜支》的时候说:
(1)放下所有的不欢喜心、诚心诚意生起随喜心,佛说此人将获得同等福德。
(2)随喜是一种无需费力便可获得善根的殊胜方便,大家应该重视这种方便。
(3)如果能这样诚心诚意随喜,按照佛的说法,自己可以获得与对方同等的福德。可见随喜是一种无需费力便可获得善根的殊胜方便,大家应该重视这种方便。
二、修行净土的行人亦当励励对治害心
1、往生四因。
(1)明观福田:忆念阿弥陀佛和极乐世界的功德,并生起不退的信心;
(2)积资净障:依靠各种修行的方法,清净业障,积累往生的资粮;
(3)发菩提心;
(4)为往生彼净土而发愿、回向。
2、为何修行净土的行人也要对治害心。
(1)理:害心直接与往生四因中的菩提心相违;
(2)教:《坛经》:“心中但无不善,西方去此不遥。若怀不善之心,念佛往生难到。”
三、乃至未获得殊胜佛果之前,一定要有“我的上师”、“我的教派”、“我的佛法”的执著
1、要对内道、自宗有一定的执著。
(1)对内道佛教要有一定的执著,不能与外道混为一谈。
从广义上讲,世界各大宗教和睦共处、互相学习、彼此包容,也是应该值得提倡的。不过在这种原则下,佛教抉择见修行果的不共观点时,绝不能与之混为一谈。
(2)在内道内部,对于自己所属的宗派也要有一定的执着。
藏传佛教的各大教派,总体上虽然全是佛教,但旧派、新派也要建立各自的观点,也应该有不同的分析。
(3)总结:
作为修行人有一个自宗非常重要,暂时来讲,“我的上师”、“我的传承”、“我的教法”……对这方面应该具有一定的执著。
2、遣疑。
(1)疑问:“修行中最大的障碍即是我执和我所执,对于所谓的宗派、教法也大可以随遇而安。”这样不对吗?
(2)遣除:
A.立宗:这样的心态是完全错误的,对“我的上师”、“我的传承”、“我的教法”……应该具有一定的执著。
B.分析:
a.反面:否则,今天学这个法明天学那个法,如此则不仅修行不会成功,且对将来弘扬佛法也不会起到很大作用;
b.正面:有这种执著的话,会对所修学的教法产生殷重之心而倍加珍惜并精进修习,自相续也必定会获得极大利益。
🔹获得证悟之关要:“当知胜义俱生智,唯依积资净障力,乃与具证师加持,依止他法诚愚痴。”
🔹获得上师加持之关要:哲贡炯巴仁波切:“上师四身雪山上,敬信之日若未升,不降加持之水流,故当勤修敬信心。”
c.总结:密宗成就靠上师加持,获得上师加持之关要在信心,“我的上师”、“我的传承”、“我的教法”……方面的执着是信心生起之阶梯。虽然于真实胜义中一法不立,更何况“我的上师”、“我的传承”、“我的教法”,但就修行方便来说,在获得佛果之前,这种执着是必要的。
四、培积福报永无止境
1、修行需要福报。
有时候因自己福报不够,会产生邪见,如认为佛陀的经教、上师的言教、智者的论典不真实、满腹怀疑或妄加诽谤等。
2、发心需要福报。
(1)有福报才能得发心的机会;
(2)有福报才能持续发心。
3、证悟空性也需要福报。
(1)教证:“乃至殊胜二资未圆满,期间不能证悟胜空性。”
(2)公案:在藏地的一则故事中,文殊菩萨曾亲证“只有积累福报才能开智慧“这种教导是对的。
4、即使证悟了空性也还是需要福报。
帝洛巴尊者给那若巴的窍诀:“吾子那若巴,显现此缘起,未证无生义,莫离积二资。”意思是,我的儿子那若巴啊,你要知道,显现都是缘起法,是从因缘而生的,因此,在你尚未证悟究竟的无生空性意义之前,千万不要离开对二种资粮的积累。
五、利用大咖们的金句巧劝停止杀生
1、著名画家达•芬奇。
“鄙视生命的人,不配拥有生命。”
“人的确是禽兽之王,其残暴胜于所有动物。我们靠其它生灵的死而生活,我们都是坟墓。”
2、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伏尔泰。
“如果它们会说话,我们还敢杀它们吗?”
3、著作等身的教传佛法的老师KB.SDJ。
“(白蚁)不该杀,换个水泥柱子就可以。众生的生命更宝贵!”
原来有些人也问过我,说经堂里柱子是木质的,长了许多白蚁该不该杀?我当时就回答:“不该杀,换个水泥柱子就可以。众生的生命更宝贵!”
六、善护心行巧承侍令上师长久住世
1、应取。
(1)多做利益众生的事,可令上师欢喜欢喜长久住世;
(2)金刚道友和合可令上师长久住世:观音菩萨的化身也说:“金刚道友之间和睦,对上师的长久住世有很大利益。上师住不住世,关键是看他老人家的愿力,但如果道友之间和合,对上师长寿会制造一种很好的缘起。”
(3)弟子受持清净誓言可令上师长久住世。
2、应舍。
(1)伤害众生、金刚道友不和合、弟子不护持誓言。
(2)常为上师杀生吃荤,也一定会对上师的长久住世和弘法事业有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