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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4-04-29

“破暂时缚解”分三:一、破轮回之本体 —— 观缚解品;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其中第一部分已经宣讲完毕,今天开始讲第二部分“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

十七  观业品

辛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

癸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分三:一、宣说业无自性故不失坏;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三、宣说业无自性也可安立名言之比喻。


子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分二:一、承许业自性存在有妨害;二、破业自性存在之能立。

丑二(破业自性存在之能立)分三:一、破因法烦恼;二、破果法身体;三、破享用异熟者。

寅三(破享用异熟者)分三:一、以一体异体破受者;二、无有不可言思受者;三、无有业果受者。

卯二(无有不可言思受者):


刚才中观宗通过观察作者与受者一体异体不成立,遮破了享用异熟者,这时犊子部的论师提出:既然如此,我们的观点就是正确的,即有一个不可言说一体异体的我(不可思议的我),他可以作为业果的受者,所以业应该存在。


中观宗驳曰:此说法不合理,你们所谓不可思议的“承受者”到底是什么样呢?不可能有这样的承受者。


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


业不是从因缘当中产生,也不是从非缘当中产生,所以业并不存在,既然没有业,也就不会有对业起于感受的不可言说的受者。


◎无业,故无有不可言说受者


对方承许不可言说的受者存在,但以中观理观察,这种观点并不合理。如果此受者存在,那么让他起于感受的业肯定存在,而业必然通过因缘等方式产生,但第一品《观因缘品》中已经对增上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因缘四种缘做过详细观察,推出四缘不成立。既然缘不成立,依缘而生的业何时都不可能有。


非缘中更不会产生业,因为缘不成立,观待它的非缘也无法成立。在第八品《观作作者品》中已对此做过详细观察,如颂云:“若堕于无因,则无因无果,无作无作者,无所用作法。”如果堕于无因生,则成了无因无果,如果无因无果,则无有作业、作者及作业时所用之作法(资具)。


既然依靠缘和非缘都无法产生业,业就不可能存在,这样依业而生的不可言说的享受者我,自然也不会有。


◎“不可言说”不成立


再者,任何人享用果法时都可以言说、思维。若语言诠表不出,大脑也思维不出,那这种受者到底什么样呢?是不是把石女的儿子称为不可言思受者呢?认为超出这些范围而有一个不可思议受者,只是一种说法而已。若是说法,就是分别念所造,并不真实。所以,犊子部的不可言思受者不能成立。


另外,若想建立不可言思受者,那不可言思作者、不可言思作业等都要成立,但这不可能实现。首先,找不到不可言说的造业者,任何人不管造善业还是恶业等,都可以言说,比如,工人做工可以言说,农民、牧民、画家、书法家等任何人做事都可以言说;其次,找不到不可言说的作业,因为所有作业都可以言说。既然没有不可言思之作者和作业,自然不会有不可言思之受者。


此处辩论的焦点是,到底有没有这样不可言思的补特迦罗受者?若没有,再费笔墨、心思来安立有什么用呢?


我在安立《中论》科判的时候,基本突出了每一颂的重点。比如,第一颂是破一体异体,这一颂是破不可言思受者。大家学习时可以参照。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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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板






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七、观三相品


八、观作作者品


九、观本住品


十、观燃可燃品


十一、观本际品


十二、观苦品


十三、观行品


十四、观和合品


十五、观有无品


十六、观缚解品


219

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


220

  大圣说二业,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种种分别说。


221

佛所说思者,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即是身口业。


222

 身业及口业,律仪非律仪, 

 及其余无表,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能了诸业相。


223

 业住至受报,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常,云何生果报?


224 

如芽等相续,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离种无相续。


225 

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226 

 如是从初心,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离心无相续。


227

  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228

  能成福业者,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即是白业报。


229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230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231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232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233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234 

  因见断故断,业灭彼亦灭。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235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法独生。


236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法犹故在。


237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


238 

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239

  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  

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


240

  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


241 

 若业有性者,是即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常则不可作。


242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  

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


243 

  受于果报已,而应更复受。  

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


244

  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


245

  诸烦恼及业,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


246 

  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不异亦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