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生住灭不成,故无有有为。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每日一颂】《中论》
七观三相品
庚二(观三相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遮破有为法;二、遮破无为法;三、遮止与圣教相违。
壬一(遮破有为法)分二:一、破生住灭三法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癸一(破生住灭三法相)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前面分析事相和法相时讲过,事相就是一个法本身,法相是此法与他法不共的特点(特法)。如果有为法的法相——生住灭不存在,那么作为事相的有为法自然也不会有,就像石女儿的特法在世间找不到,故无法安立石女儿的事相一样。
生住灭不成,故无有有为。
由于有为法生住灭三相不能成立,故而没有事相有为法。
此颂是做最后总结。前面运用了较广的解释方法,对有为法的生住灭三相一一作了广破。既然有为法的法相——生住灭都不成立,就不可能有所谓的事相有为法。
虽然小乘宗承许,一切有为法并不是常有的体性,而是无常——生住灭的本性,还引用了很多教证来说明,如《阿含经》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但他们尚未摆脱对无常的实执。中观宗以胜义理遮破了生住灭,也即遮破了无常,由此彻底破除了他们对有为法的实执。
《中观四百论》第十五品《破有为相品》中云:“生住灭三相,同时有不成,前后亦为无,如何当有生?”意思是,生住灭三相唯是世俗现象中的假立名言,不可能真正成立,因为它们没有合理的存在方式,即三相同时或次第产生都不合理。在《七十空性论》等论典中也有遮破生住灭方面的教言,如第一颂云:“生住灭有无,以及劣等胜,佛依世间说,非是依真实。”大家可以参阅。
实际上,破了有为法,也就遮破了法我二执,因为法我二执产生的根源,就是对一切有为法的坚固实执。
壬二(遮破无为法):
此科判只有两句颂词。龙猛菩萨一般只对一个问题重点破,其他类推即可,就像领导批评下属时,一般只点名批评犯错最严重的一两个人,吓唬吓唬其他人问题就解决了,不会一一点名批评。因为世人对有为法的执著最严重,所以它的运气不太好,龙猛菩萨对它做了重点破斥,无为法虽然也干坏事,但人们对无为法的执著一般不太强烈,所以它好像没被发现一样,一下子就过了。(众笑)
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
因为有为法不存在的缘故,又如何会有无为法呢?
对方辩驳说:虽然有为法不存在,但是它的对方——无为法肯定存在,因为无为法是常有之法。
中观宗驳曰:无为法不可能存在,因为与之观待的有为法不存在的缘故。互相观待的法,一者不成立,另一者也无法成立。比如,有瓶不存在,观待有瓶的无瓶也不可能存在;此岸不存在,彼岸也不可能存在。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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