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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生住灭不成,故无有有为。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3-12-07

七观三相品

庚二(观三相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遮破有为法;二、遮破无为法;三、遮止与圣教相违。


壬一(遮破有为法)分二:一、破生住灭三法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癸一(破生住灭三法相)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前面分析事相和法相时讲过,事相就是一个法本身,法相是此法与他法不共的特点(特法)。如果有为法的法相——生住灭不存在,那么作为事相的有为法自然也不会有,就像石女儿的特法在世间找不到,故无法安立石女儿的事相一样。


生住灭不成,故无有有为。



由于有为法生住灭三相不能成立,故而没有事相有为法。


此颂是做最后总结。前面运用了较广的解释方法,对有为法的生住灭三相一一作了广破。既然有为法的法相——生住灭都不成立,就不可能有所谓的事相有为法。


虽然小乘宗承许,一切有为法并不是常有的体性,而是无常——生住灭的本性,还引用了很多教证来说明,如《阿含经》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但他们尚未摆脱对无常的实执。中观宗以胜义理遮破了生住灭,也即遮破了无常,由此彻底破除了他们对有为法的实执。


《中观四百论》第十五品《破有为相品》中云:“生住灭三相,同时有不成,前后亦为无,如何当有生?”意思是,生住灭三相唯是世俗现象中的假立名言,不可能真正成立,因为它们没有合理的存在方式,即三相同时或次第产生都不合理。在《七十空性论》等论典中也有遮破生住灭方面的教言,如第一颂云:“生住灭有无,以及劣等胜,佛依世间说,非是依真实。”大家可以参阅。


实际上,破了有为法,也就遮破了法我二执,因为法我二执产生的根源,就是对一切有为法的坚固实执。


壬二(遮破无为法):


此科判只有两句颂词。龙猛菩萨一般只对一个问题重点破,其他类推即可,就像领导批评下属时,一般只点名批评犯错最严重的一两个人,吓唬吓唬其他人问题就解决了,不会一一点名批评。因为世人对有为法的执著最严重,所以它的运气不太好,龙猛菩萨对它做了重点破斥,无为法虽然也干坏事,但人们对无为法的执著一般不太强烈,所以它好像没被发现一样,一下子就过了。(众笑)


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


 

因为有为法不存在的缘故,又如何会有无为法呢?


对方辩驳说:虽然有为法不存在,但是它的对方——无为法肯定存在,因为无为法是常有之法。


中观宗驳曰:无为法不可能存在,因为与之观待的有为法不存在的缘故。互相观待的法,一者不成立,另一者也无法成立。比如,有瓶不存在,观待有瓶的无瓶也不可能存在;此岸不存在,彼岸也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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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085

若生是有为,则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何名有为相?


086

三相若分散,不能有所相。

云何于一处,一时聚三相?


087

若谓生住灭,更有有为相。

是即为无穷,无即非有为。


088

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还生于生生。


089

若谓是生生,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何能生本生?


090

若谓是本生,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何能生生生?


091

若彼尚未生,而能生彼法,

汝言正生时,彼生可成立。


092

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093

灯中自无暗,住处亦无暗。

破暗乃名照,无暗则无照。


094

此灯正生时,不能及于暗。

云何灯生时,而能破于暗?


095

灯若未及暗,而能破暗者。

灯在于此间,则破一切暗。


096

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暗亦应自暗,亦能暗于彼。


097

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生已何用生?


098

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去来中已答。


099

若谓生时生,是事已不成。

云何依生法,尔时而得生?


100

若法众缘生,即是寂灭性。

是故生生时,是二俱寂灭。


101

若有未生法,说言有生者。

可生之彼法,不成岂可生?


102

若言生时生,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而能生是生?


103

若谓更有生,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法皆自能生。


104

有法不应生,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此义先已说。


105

若诸法灭时,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106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无生云何住?


107

若诸法灭时,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108

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离老死有住。


109

住不自相住,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亦不异相生。


110

法已灭不灭,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无生何有灭?


111

 若法有住者,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是亦不应灭。


112

 是法于是时,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


113

如一切诸法,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即亦无灭相。


114

若法是有者,是即无有灭。

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相。


115

若法是无者,是则无有灭。

譬如第二头,无故不可断。


116

法不自相灭,他相亦不灭。

如自相不生,他相亦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