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 若众缘和合,而有果生者。和合中已有,何须和合生?【每日一颂】《中论》
二十观因果品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二:一、破承许时间为能生果之俱生缘;二、破承许时间为果之生灭因。
庚一(破承许时间为能生果之俱生缘——观因果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四:一、观察因果二者而破;二、观察果之本体而破;三、观察因之本体而破;四、彼等摄义。
壬一(观察因果二者而破)分四:一、观察因有无果而破;二、观察能力而破;三、观察时间而破;四、观察作用而破。
癸一(观察因有无果而破)分四:一、因缘和合有果不合理;二、因缘和合无果不合理;三、因缘和合中有果不可得;四、因缘和合中无果则因与非因相同。
子一(因缘和合有果不合理):
若众缘和合,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何须和合生?
如果在众缘和合中已经有了果法,而后方有果法产生,既然和合中已经有了果,又何须因缘和合而生呢?
比如,若想让种子长成苗芽,就需要种子、时间、阳光、水、风、农民的勤作等众多因缘的和合。如果在这些因缘和合中已经有了苗芽,那通过种子等因缘和合来生果还有什么用呢?没有任何必要了。如果有了果还要生果,就会有无穷生、无义生等过失。《显句论》中用了酸奶的比喻来说明:盘中如果已经具足了酸奶,就没有必要再次具足。
“因中有果”主要是数论外道的观点。他们认为,果在因中已经存在,只是不明显而已。然而,他们所谓的不明显,观察之后并不合理。为什么呢?
如果种子上已经有了果实,那两者是以他体的方式存在,还是以无二无别(一体)的方式存在呢?
如果是他体,以可见不可得因就能遮破(后面我们会详细观察),因为在因法中根本见不到他体的果法。如果是一体也不合理,因为现量可见,种子的里里外外都没有果,并且种子与果完全不同,如果种子即是果实,那农民就不必种庄稼了,如《入行论·智慧品》云:“因时若有果,食成啖不净,复应以布值,购穿棉花种。”如果因中具足果,那么不用勤作果已具足的缘故,吃食物就成了吃不净粪,穿衣服就成了穿棉花种子,如此一来,将会有数不尽的过失。
◎遮破因果显现不合理
此处主要从胜义中万法为空的角度分析,并未遮破世俗中因缘聚合的生果现象,因为世俗中的产生并非真正的自性生,只是一种如梦如幻的显现。没有必要遮破这种显现,否则,一个人造了善业或恶业,因缘聚合时感受快乐或痛苦的因果规律也不能成立了,这样一概否定并不合理。
在因明或中观的辩论过程中,有时只反驳对方一句即可解决问题,因为以这句话为根据,对方便再无辩驳之力。比如此处,如果认为因缘中已经具足了果,我们就说,既然果已具足,就没必要产生了,否则就会有无穷生、无义生等很多过失。听到这句话后,对方就哑口无言了。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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