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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从烦恼的产生之理谈对治 ——原来是非理作意欺惑了我!

五论论文 世界青年佛學研討會 2019-12-04

文|释圆咪


本文根据《俱舍论》的观点,论述了产生烦恼的三个条件,逐一分析每个条件在对治烦恼的过程中所具有的可操作性。最后指出:非理作意是导致烦恼产生的关键所在,以及我们可以通过观修四念住、安住如理作意而使烦恼泯灭。


关键词:非理作意;烦恼;贪心;对治;四念住;如理作意


其实每个凡人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很多烦恼,如果不加以对治,其祸患也是无穷的,那么烦恼产生的原理及从原理出发的对治就成了我们关心的问题,于是便诞生了此篇文字。希望通过了解烦恼产生之理及对治,人们能认识到佛法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进一步能通过学习佛法或依止善知识闻思修行,让自他有情获得世间与出世间的功德和利益。


生活中我们总是为烦恼所累,缘悦意的对境产生贪心,缘不悦意的对境产生嗔心,缘中庸的对境产生痴心,如是种种,烦恼层出不穷,如果听之任之,或者没有很好地处理和调节我们的烦恼,那它会影响到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甚至有更严重的诸多过患,诚如《庄严经论》所云:“烦恼坏自、坏他、坏净戒。退损、失利、护法大师呵、斗诤、恶名。他世生难处、失得未得、意获大忧苦。”因此调节好相续中的烦恼,对我们的今生及后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既然解决烦恼的问题如此必要,甚至和我们的命运息息相关,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和对治烦恼呢?


01

烦恼的相或定义

无著菩萨在《集论》中说:“如果心中有一法生起,当下就生起极不寂静之相,由于它的产生,而令心相续现起极不寂静,这就是烦恼之相。”意思是说,如果心中产生一法,能令心相续极不寂静,这就是烦恼的相。


《俱舍论》中讲:烦恼又叫随眠,“随逐有情,增昏滞故,故名随眠”。“”是随逐,遇到相应对境,没有提起正知正念就会现行。“” 是增昏滞,像睡眠一样,行相微細,不易被察觉。


02

烦恼的分类:十种根本烦恼和十九种随烦恼

根本烦恼包括:贪、嗔、慢、无明、怀疑、见。见又分为坏聚见、边执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


随烦恼:随着根本烦恼生起的具有染污性的行蕴心所,是相应行和不相应行所摄之烦恼。包括无惭、无愧、嫉妒、悭吝、掉举、悔心、昏沉、睡眠、忿、覆十缠,和谄、诳、骄、恼、恨、害心六垢,还有放逸、懈怠、不信,共十九种。


另:还有见断88种、修断10种、和10缠,共108种烦恼的分类方法(详见《俱舍论颂疏讲记五》第16页)


03

产生烦恼的次第

如颂云:痴中生疑后邪见,坏聚边执戒见取,尔后则于自之见,生起贪慢于他见,嗔恚如是依次生。


首先从自相续中产生对四谛的本来面目不了知的无明,然后从无明中产生有无苦谛、有无前后世等的怀疑,再依靠恶知识的颠倒讲闻,产生无有苦谛、无有业因果的邪见,接着产生将蕴执为我与我所的坏聚见,随后产生执著蕴为常有、断灭的边执见,其后产生依靠五火苦行等的戒禁取见。又由于执著坏聚见、边执见、邪见殊胜产生见取见,继而对自之见解贪执,生起慢心,对他方见解生起嗔心,如是种种烦恼次第生起。


04

生起烦恼的原理

颂词说:由具尚未断随眠,境住非理之作意,此三因中生烦恼。意思是说,由于具足尚未断除的随眠(烦恼的种子)、相合烦恼的对境现前、非理作意三个条件,烦恼便会随即产生。


根据《俱舍论》的观点,只要具足烦恼的种子、对境、非理作意三个条件,产生烦恼的因缘就会齐备,而使烦恼现行无余。那么我们要遏制烦恼的产生,使之不现行,调伏或断除烦恼,就要从这三个条件入手,使得烦恼产生的因缘不齐全,从而不现行粗大的烦恼。如同烧一壶开水,如果没有电、也没有火,或者没有器具、或者没有水,其中一种因缘不具足,那么这一壶水也烧不成。同样的道理,如果让烦恼不产生,要么断除烦恼的种子、要么让产生烦恼的对境不现前、要么没有非理作意,其中一个因缘不具足,烦恼也不会产生。那么如何才能使产生烦恼的因缘不齐全呢?我们使用排除法,或许简单明了,下面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1

生起烦恼的第一个条件:烦恼的种子

生烦恼的所依就是识田里具有的烦恼的种子,但单单以烦恼的种子不能生起现行,必须还要有相合烦恼的对境和非理作意才能产生烦恼。


无始劫以来,凡夫人相续就具足烦恼的种子,乃至没有通过修道现证无我空性的智慧,始终无法灭尽,甚至大乘圣者八地以前,还没有完全断尽烦恼障的种子,所以对于普通的凡夫人对治现行烦恼而言,可以暂且不用考虑,因为肯定具足烦恼的种子,并且短时间没办法断除。


2

生起烦恼的第二个条件:有相合贪、嗔等烦恼的对境现前

如果对境没有现前,烦恼自然不会产生,所谓的“眼不见心不烦”说的也正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可以远离生起烦恼的对境,比如远离喧嚣的城市到寂静地或者远离五欲境,从而减少烦恼的所缘,如此使烦恼不生。暂时来讲,这会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但也只能是权宜之策,不能作为永久之计,因为随着各种因缘的迁变、现起,无法绝对避免出现各类烦恼的对境。


3

生起烦恼的第三个条件:非理作意

通过对前面两个因素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作为普通人,没有现证空性无我的智慧,无法根除烦恼的种子;随着无常的发生,也无法杜绝相合烦恼的对境现前。因此,调伏非理作意就显得十分关键和重要了。其实调伏非理作意也正是我们对治烦恼的真正切实可行之处,经常说的修心、调心也主要是体现在这里了,那么究竟非理作意是怎么一回事呢?


所谓的非理作意,是指虚妄增益可爱或非可爱相,以及于无常妄执为常等。等字包括于无我妄执有我、于不净妄执清净、于痛苦妄执为快乐。


非理作意在我们生起烦恼的过程当中是否存在着有迹可循的欺惑性规律呢?


我们可以观察分别心生起烦恼的普遍过程,观察它的所思所想是否符合实际的真实情况,从而找出问题的关键。比如当贪心现起时,对境本来是业和烦恼所成的因缘法,是三十六种不净物组成的,也是微尘聚合,刹那生灭的,没有可爱悦意的自体。但我们却以非理作意,将她或他执为是常有、唯一的、清净、美好的可爱之相,从而引发了贪心。再或者,生嗔心的对境存在时,会自然地认为他(她)不好,品德不美、相貌丑陋、所作所为不合理、是讨厌的、不可爱的。非理作意这样增益以后,嗔恨心也就随之生起来了,如此现行了粗大的烦恼。其实这些都是相续中存在的根深蒂固的非理作意变现出来的很多不符合实际状况的相,由此导致贪、嗔等等烦恼。


如果我们掌握了分别心的思维模式,发现了非理作意是问题的所在,就不会再受它的欺惑、支配,去习惯性地信任它,从而及时地予以纠正、对治。


05

对治非理作意分二:

修四念住;以如理作意遣除非理作意

1

修四念住分二:明别相念住;明总相念住。

1. 明别相念住

根据《俱舍论》的观点,在寂止的基础上,观身、受、心、法四念住是非理作意的对治。如颂云:


以自相共相,观身受心法。自性闻等慧,

余相杂所缘,说次第随生,治倒故唯四。


意思是说,以自相和总相的方式观身、受、心、法四念住。自性念住的体是闻思修的智慧,还有相杂念住和所缘念住。身受心法四念住的顺序,也是根据由粗到细及生起贪欲的次第来决定的。为什么是四个念住,可不可以多或者少?也是不可以的,因为我们有常乐我净的四种颠倒,要除去这四种颠倒,就要观修四种念住:观身不净对治净颠倒;观受是苦,对治乐颠倒;观心无常,对治常颠倒;观法无我,对治我颠倒。因此宣说四念住的目的是为了对治常乐我净的四种颠倒。下面就颂词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及修法作进一步分析。


其实四念住里面包含了能缘跟所缘,自性念住跟相杂念住是能缘的法;所缘念住或所缘的境是身、受、心、法。


自性念住:以闻思修的智慧为体。

相杂念住:慧本身是自性念住,还有跟慧相应的心王、心所,跟慧同时生起的生住异灭等为相杂念住。

所缘念住:所缘就是身、受、心、法。各自又分三种:缘自、缘他、缘自他,共有十二种。

杂缘与不杂缘:四个念住里的前三种,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叫不杂缘。第四种法念住有杂缘和不杂缘两种情况,只观一个法念住叫不杂缘,如果和身念住、和受念住、和心念住,两个两个观,或者三个一起观,或者四个一起观,叫做杂缘,因为把身等杂在里边了,所以叫杂缘。


也就是从不杂的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后,逐步修杂缘的、合起来缘的,先从简单、不杂的入手,然后开始修杂缘的身受、身心、身法及法受、法心等等。


观四念住的时候,我们所观的对象是身、受、心、法,观的方式是自相观、共相观。观身时要观身的自相、观身的共相;观受时也要观受的自相、观受的共相;乃至心、法念住也是如此。什么是自相呢?如云:“身受心法,各别自性,名为自相。”具体来说:身的自相就是四大种,坚湿暖动,跟它所造的色自性;受的自性是领纳,领纳苦乐舍的受;心以了别为性。法的自性是任持,除了身受心以外,其余均可摄在法当中。那么共相又是什么呢?如云:“此非常等,诸法共有,名为共相”。无常、苦、空、无我,是一切法共有的特征,共有的通性,因此叫做共相。也是通观身、受、心、法,它们都具有无常、苦、空和无我的特性。


一切有为,皆非常相”。有为法具有生、住、灭的法相,凡是有为法周遍都是无常的。不但有漏法无常,道谛也是无常的。


一切有漏,皆是苦性”。苦、集二谛是有漏的有为法。一切增长烦恼、漏向三有的有漏法都是痛苦的本性,不离苦苦、坏苦、行苦。


一切法,空非我性”。一切法,包括有漏法、无漏法,有为法、无为法,都是空,自性空,都是无我,没有一个独立的主宰。所谓的我是独一无二的,具有主宰、具有自在的意思。


比如观身时,观修四大及四大种所造色,是极微的聚合体,它跟一切有为法一样,是无常的,刹那刹那变化的;身体是有漏果,属于苦谛所摄,它跟一切有漏法一样,不离苦苦、变苦、行苦的本性。苦苦、变苦有时候会不明显,但行苦一直伴随我们,一刹那也不曾离开;再者是空性的,也是非我的,没有我性。《俱舍论》里的空是空我所;非我是空我本身。所以我的身体,既没有一个主宰的我,也没有我所。身是这样,受、心、法也是这样,均非常相,都是有漏的,是苦性,也是空无我的。


身念住观圆满的量是,不仅粗的身观,乃至一个极微也是无常、苦、空、无我的;刹那也是观空、无常、无我,要把身念住观到这种程度,算是已经观圆满了。受、心、法因为不是物质的,所以没有极微性,只有刹那性,观一刹那的受(苦、乐或舍),也离不开无常、苦、空、无我的自性,这样受念住就观圆满了。心、法也同样是观到一刹那。


身、受、心、法的次第是决定的,理由有二:


第一、是由粗到细的顺序决定的。粗的先观,次第深入到更微细的。因为身最粗大,属色蕴,有阻碍,所以要先观。其次受是比较粗的,从非色的角度,苦、乐的感受会比较明显。再是心,最后是法,法最细,因为含摄了涅槃法,涅槃法是至高无上最细微的无为法,所以法放在最后。


第二、是由贪欲生起的次第决定的。因为贪欲最初是从身上生起的,所以先观身。然后是缘乐受生起了贪欲,因此第二步观受。依次追究为什么会对这个对境产生乐的感受呢?是因为心没有调整,心有颠倒,再来观心。继续追查心为什么不调呢?“由惑未断”,是由于烦恼没有断掉,而烦恼摄在法里边,所以最后观法。故由以上两种理由决定了身、受、心、法的次第。


2. 明总相念住

总相念住,唯是总杂法念住”就是把身、受、心、法四所缘一起观,观四个都是无常、苦、空、无我,是更高层次的修法。上面的别相念住包括单个观,两个两个观,三个三个观,也包括最后四个一起观。最后的总相念住是总地观四个,并且只是四个一起观。


也就是从不杂缘渐渐修到杂缘,最后修到总相念住,四个一起缘,以串习我们观的能力逐层深入。


2

以如理作意遣除非理作意,使得烦恼无缘产生

因为我们生起烦恼的根源就是没有如实了知诸法的本来面目,相续中才会有不符合真相的非理作意,对无常作意为常、对不净作意为净、对苦作意为乐、对无我作意为我。那么我们遮止非理作意的方法就是将心趣向于诸法的实相,如理作意,如实修行,如同《净心法要》中所讲:“所有三有诸过患,自心烦恼力所生,非理作意烦恼因,如理作意能除彼。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做到如理作意呢?


应该像《瑜伽师地论·摄抉择分》所说的那样,“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也就是依止善知识听闻佛法、求得真理,通晓诸法名言和胜义的实相,了达无常、无我、空性等的真实义,随顺诸法的真相、相合法义,方可如理作意。


如理作意的结果是什么呢?


缘着佛法数数地如理作意,不断地串习和修行,相续中的颠倒执著一定会得以净化,智慧分分显露,如此和智慧相违的烦恼自然不起。正如《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六》中讲:“从下士道到上士道整个道次第的修心过程,就是数数如理作意而修心的过程。”逐渐随着修行力量的增强,最终获得解脱的功德,这是对治烦恼、根除烦恼的最佳妙方。


06

结语

最后愿所有众生断除烦恼,身心自在,早证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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