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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一切实非实,亦实亦非实,非实非非实,是名诸佛法。【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4-05-11

十八观我法品

辛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宣说真如之自性;二、如何宣说真如之理;三、如是宣说之果。

癸二(如何宣说真如之理)分三:一、真如之本体不可言诠;二、以假立而宣说真如;三、所宣说真如之法相。

子二(以假立而宣说真如):


有些人提出:如果远离了一切戏论,语言无法表达、思维无法分别的境界是所谓的真如,那么佛陀在众生面前宣说了什么?他到底是怎样转法轮的呢?


中观宗答曰:本来法性的本体无法言诠,也无法思维,但佛陀运用了不同的善巧方法,在三种根基众生面前分别宣讲了万法的真实义,他是这样宣讲的:


一切实非实,亦实亦非实,

非实非非实,是名诸佛法。



对下等根基,佛说一切法实有,为了破除他们的实执又说一切法非实有;对中等根基,佛说万法名言中实有,胜义中非实有;对上等根基,佛说万法既非实有,也非不实有,这就是诸佛所宣说的佛法。


◎对下根者的教言


佛陀初转法轮时,首先遵循世间法则,宣说了器情世界、业因果、前后世等蕴界处一切万法不杂、实有而存在的教言,但这么说其实并不究竟。佛陀为何这样宣讲呢?


一方面,是为了随顺下根者的世间智慧,一般人都认为万法实有,如果直接否定他们的观点,将很难引导他们进入佛门。《显句论》中引用教证说:“世间与我诤,我不与世间诤,世间说有者,我亦说有,世间说无者,我亦说无。”此教证在《善解密意疏》和《入中论》注疏当中也被引用过,它说明,佛陀为了随顺世人宣说过很多法门。


另一方面,是为了救度可怜的顺世外道和不信因果的世间人,他们完全否认前后世、业因果的存在。如果这样肆无忌惮地毁谤、践踏因果,来世必会堕入恶趣感受无量痛苦。为了破除他们的断见,佛说前后世、业因果等万法实有存在。


但如果人们又一直秉持万法实有的观点,将无法脱离常边获得解脱。为了打破其相续中固有的实执,当他们具有一定智慧之后,佛陀又宣说了无实(非实)的教言,将万法抉择为空。


也就是说,首先,大慈大悲的佛陀为了令劣根者依照次第趋入真实之道,而宣说了诸蕴等一切万法实有的理论,其后为了令其舍弃这些耽执,又阐述了一切并非真实的道理。


◎对中根者的教言


之后,为了解开初转法轮实有、非实有之间的矛盾,佛陀在中根者面前,宣讲了万法既实有,也非实有的教言。这么说是否矛盾呢?并不矛盾,名言中可以承许万法如梦如幻地存在——业因果毫厘不爽、前后世无欺存在……但在胜义中,万法则无一不空。


佛陀是从名言和胜义两个角度,宣说了万法亦实有亦非实有,即为了远离有的执著,宣说了胜义中无实有;为了断除无的执著,宣说了名言中实有。中观自续派暂时抉择的中观正理即是如此。


◎对上根者的教言


至最究竟时,佛陀在对空性有一定认识、对无二法门有信心的利根者(如中观应成派所化众生)面前,宣讲了了义的不二法门,即远离四边的真正中道之法。


也就是说,在最后抉择时,所谓名言中的实有法不可能存在,既然实有法不存在,与其观待而成的无实法也不可能有。如《大智度论》云:“常是一边,断灭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诸法有是一边,诸法无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意思是,常有是一边,断灭也是一边,离开了此两边,就是所谓的中道;有是一边,无也是一边,远离了有无二边,就是所谓的中道。如果诸法既不是实有,也不是非实有,那么除此之外的二俱和二非能够成立吗?不可能成立。由此就遮破了一切边。


有些讲义里遮破了天台宗“有些法虽然双非实有不成立,但是非二俱在有些境界前应该存在”等说法。实际上,究竟而言,一切万法皆不成立,远离四边八戏。这才是离一切垢染、具一切智慧和功德的诸佛,在众生面前所宣说的真正甘露妙法。


这样的教言对于一般人是不能直接宣讲的,如果一开始就说因果不存在、一切无取舍,他们肯定无法接受。对于初学者,应该先讲一些因果存在的道理,然后再循序渐进引导,就像母亲在孩子的不同生长阶段,会给他提供不同的饮食一样。


◎一切教法皆是方便接引法


总之,虽然在实相中,离一切边戏的境界无法言诠、思维,但为了救度众生,佛陀对应不同根基的智慧水平,以暂时和假立的善巧语言,采取随机宣说或次第宣说的方式阐演了种种法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实际上,佛陀的一切教言,都是证悟真如法性的方便之法,就如同以手指来指明月亮的方向一样,《中观四百论》云:“如善巧良医,少有不治症;获巧力菩萨,非所化甚少。”针对病人不同的病症,善巧的良医会采用不同手段进行医治。


关于这一颂,清辩论师和果仁巴大师都认为,佛陀是根据这三种根基来次第说法的。青目论师的讲义也持这种观点,只是宣讲的次第和内容不太一样;月称论师的《显句论》虽然在词句上没有明确说明,但也含有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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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七、观三相品


八、观作作者品


九、观本住品


十、观燃可燃品


十一、观本际品


十二、观苦品


十三、观行品


十四、观和合品


十五、观有无品


十六、观缚解品


219

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


220

  大圣说二业,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种种分别说。


221

佛所说思者,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即是身口业。


222

 身业及口业,律仪非律仪, 

 及其余无表,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能了诸业相。


223

 业住至受报,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常,云何生果报?


224 

如芽等相续,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离种无相续。


225 

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226 

 如是从初心,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离心无相续。


227

  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228

  能成福业者,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即是白业报。


229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230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231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232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233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234 

  因见断故断,业灭彼亦灭。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235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法独生。


236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法犹故在。


237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


238 

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239

  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  

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


240

  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


241 

 若业有性者,是即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常则不可作。


242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  

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


243 

  受于果报已,而应更复受。  

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


244

  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


245

  诸烦恼及业,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


246 

  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不异亦不一。


247 

  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


248 

   无业无作者,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何有受果者?


249 

  如世尊神通,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复变作化人。


250 

  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


251 

  诸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如梦,如焰亦如响。


252 

  若我是五阴,我即为生灭;  

若我异五阴,则非五阴相。


253 

  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  

灭我我所故,无我我所执。


254

   得无我智者,彼等不可得。  

无我我所执,见者亦未见。


255 

  内外我我所,若尽灭无有,  

诸取即为灭,取灭则生灭。


256

   业烦恼灭故,名之为解脱。  

业烦恼非实,入空戏论灭。


257

  诸佛或说我,或说于无我。  

诸法实相中,无我无非我。


258 

   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  

无生亦无灭,法性如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