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中论广释》第39课(文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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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记视频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寅二、(破离过之答复):
丑二、(以未接触而破)分二:一、发太过;二、破离过之答复。
寅一、(发太过):
寅二、(破离过之答复)分二:一、对方之答;二、破彼之答。
卯一、(对方之答):
卯二、(破彼之答):
癸二、(破彼之能立)分二:一、破观待之能立;二、破现量之能立。
子一、(破观待之能立)分四:一、破前后之观待;二、破同时之观待;三、破成与不成之观待;四、摄义。
丑一、(破前后之观待)分二:一、反问;二、正破。
寅一、(反问):
寅二、(正破):
中 论 释
壬二、破离过之答复:
若汝谓燃时, 名为可燃者。
尔时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如果对方辩白道:虽然木柴与火为异体, 但也并不是说没有木柴却必须产生火。即使此二者为异体,但没有木柴就没有火。不然,又是什么缘故而使火炽燃的呢?它的意义为:火所燃烧的性相者就是木柴,火也必须依赖木柴才能得到。所以,它们并不是各自孤立而存在的。换言之,必须与火相关联才能称之为木柴, 火也必须仰仗木柴才能产生,它们具备相互观待的关系。并不是如同瓶子与氆氇之间毫不观待,互为他体。所以也就不会成为过失,其原因是:如果我们这样承许,火必须观待于木柴, 因为正在燃烧的才是可燃者(,就没有以上过失了)。】
在那个时候,正在燃烧的只能称之为木柴, 于其之外而为他体的火并不存在,又以什么而使木柴成为可燃呢?谁也无能为力。如果所谓的“正在燃烧”是指木柴舍弃了原有的实体而变成火,则除了火以外没有其他的(木柴)。如果是指木柴并未舍弃原有的实体而是(以实有异体的方式)住于火中,那么火又如何能使木柴燃烧呢?它们相互之间并没有关联,成了互不观待的他体。如同东方的火与西方的木柴一般。
壬三(宣说其他能损之理)分二:一、正破;二、破离过之答复。
癸一、正破:
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
不烧则不灭, 不灭则常住。
因为火与木柴互为异体,此二者在任何时候,都如同光明与黑暗一样不能互相接触[至]。如果不能接触,则如同东方的火不能去燃烧西方的木柴一样。如果不能燃烧,则不能因木柴穷尽的功效而使火熄灭。如果火不能熄灭,则其自身就成为恒时燃烧、常住不灭的法了。
癸二、破离过之答复:
燃与可燃异,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如果对方认为:如同此女人可以接触彼男人,彼男人可以接触此女人一样,虽然在木柴之外火成立为他体,但火仍然是可以与木柴接触的。】
若谓燃可燃, 二俱相离者。
如是燃则能, 至于彼可燃。
如果火与木柴,如同女人与男人一样互不观待,一者可以弃离或者超越另一者,而成立各自的本体。则即使火在木柴之外成立为异体, 也能如同男人与女人一样可以与木柴相接触。然而这种前提是不存在的,所以其比喻与意义也是迥然不同的。
庚二(破观待而成立)分二:一、正破观待而立;二、宣说旁破他理。
辛一(正破观待而立)分三:一、破前后之观待;二、破成与不成之观待;三、摄以破成立之义。
壬一、破前后之观待: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如果对方认为:如果火与木柴互相具备观待的关系,则它们就应该是存在的。如果它们自身不存在,则观待也是不合理的。如同石女的儿子与女儿不存在互相观待的关系一样。】
如果因为观待木柴而使火成立,又因为观待火而使木柴成立,那么请问:究竟是观待所观待的何法,而使观待法火与木柴成立的呢? 于此二者当中,究竟是哪一个法首先成立的呢?
若因可燃燃, 则燃成复成。
是为可燃中, 则为无有燃。
如果承许木柴[可燃]首先成立,然后观待木柴而成立火。然而,既然火都没有成立,则所观待的法[木柴]也不能成立,观待也就是一派胡言。如果火已经成立,则再次以木柴而使所谓的“火”成立,就会成为根本没有意义。
这样一来,你们所承许的在火之前首先成立的,所焚烧的木柴,就成了不观待火的木柴了。这样,你们所承认的相互观待的关系也就消失了。
总之,如果所观待的法不存在,则观待此法也是不合理的。如同不存在以兔角作为所观待的法一样。反之,如果所观待的法存在,即已经成立,又怎么需要观待另一者而首先成立呢?在(所观待的法)没有诞生之前所承许的法,也在此之前没有所观待的另一者,所以就不能成立。(如果可以成立,)那么又是谁使其成立的呢?其能立并不存在,如同没有父亲的儿子一样。
因此,如果木柴(可以离开火而)首先成立,则其他并没有正在燃烧的,并非木柴的草等等也就成了可燃。
如果承许火在之前成立,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此立论成立的话,则火的产生就成为了无因,并且有无需观待木柴的道理可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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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中观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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