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散收录 >> 92.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每日一颂】《中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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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每日一颂】《中论》
七观三相品
庚二(观三相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遮破有为法;二、遮破无为法;三、遮止与圣教相违。
壬一(遮破有为法)分二:一、破生住灭三法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癸一(破生住灭三法相)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子一(总破)分三:一、观察有为无为而破;二、观察分散聚集而破;三、观察有无其他法相而破。
丑三(观察有无其他法相而破)分二:一、以太过而破;二、断除过失。
寅二(断除过失)分二:一、第一断过;二、第二断过。
卯二(第二断过)分二:一、对方之回答;二、断除过失。
辰一(对方之回答):
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就如灯能照亮自己,也能照亮他物一样,有为法的生法能产生自己,也能产生他法。
这一颂主要是经部宗的观点。果仁巴大师也认为,这是经部宗与中观宗的辩论。
经部宗辩驳说:你们中观宗认为,如果生住灭具足有为法的法相,法相就有了无穷的过失;如果不具足有为法的法相,就有了三相成为无为法的过失。事实上,我们没有这两大过失。
就像灯具有光明的自性,不仅能照亮自己,也能照亮周围的物体,生法因具有生的自性,所以既能产生自己——本生(根本法相),也能产生自己的法相——生生等(随法相)。住和灭亦如此,不仅能安住自己的“本住”,也能安住“住住”等;不仅能灭尽自己的“本灭”,也能灭尽“灭灭”等。因此,虽然生住灭的法相是有为法,但因为随法相之后不会再有其他法相,所以没有法相无穷的过失,并且,即使后面不再有法相,也没有法相成为无为法的过失。
归根结底,经部宗是想通过灯火喻来说明生住灭具有实有的自性。下面中观宗就分别破斥对方的比喻和比喻的意义。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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