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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如佛经所说,虚诳妄取相。 诸行妄取故,是名为虚诳。 |【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4-02-19

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分二:一、破有实法之本体——观行品;二、破彼之能立。

十三  观行品 


己一(破有实法之本体——观行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庚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以教证安立诸法无自性;二、破他宗解释之教义。

辛一(以教证安立诸法无自性):

如佛经所说,虚诳妄取相。

诸行妄取故,是名为虚诳。



如佛经所说,一切有为法皆是虚诳妄取之相。为什么?因为诸有为法唯是妄取的缘故,是以名为虚狂之法。


本品首先以佛经教义进行宣说。远离一切障碍的遮蔽、现前尽所有智和如所有智的佛陀云:“诸比丘,有为欺惑之诸法皆为虚妄,无欺涅槃之诸法乃为胜义谛。” 。佛在《阿含经》等小乘经典以及大乘经典中都说过这样的教言。


此处的“涅槃”,并不是指佛陀圆寂之后的寂灭法,而是指万法的本来面目。《现观庄严论》中讲,涅槃有基涅槃、道涅槃和果涅槃, 还有自性涅槃、清净涅槃等,分类比较多。麦彭仁波切在其他论典中说:涅槃也叫中观、真如、如来藏,有很多异名。比如在 《如来藏大纲狮吼论》《澄清宝珠论》中就有不同的异名。


所谓的欺惑之法,并不是指有为法的空性本体,而是指有为法的显现,因为世人不是被空性欺惑的,而是 被显现欺惑的。也就是说,有为法的自性可以从两方面分析:名言自性应该用欺惑性来解释,胜义自性则应该用非欺惑性来解释。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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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七、观三相品


八、观作作者品


九、观本住品


十、观燃可燃品


十一、观本际品

168

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

如是说诸苦,于果则不然。


169

苦若自作者,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


170

若谓此五阴,异彼五阴者。

如是则应言,从他而作苦。


171

若人自作苦,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而能自作苦。


172

若苦他人作,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何有此人受?


173

苦若彼人作,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人,而能授于此?


174

自作若不成,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即亦名自作。


175

苦不名自作,法不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何有彼作苦?


176

若彼此苦成,应有共作苦。


177

此彼尚无作,何况无因作?


178

非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

一切外万物,四义亦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