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为什么说中观的理论观察对密宗的证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7、本住的含义如何解释?并以教证说明为何宣说本品。8、小乘哪些宗派认为补特伽罗人我是存在的?他们有何理由而如此承认?庚三(观作作者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破作与作者;二、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三、以此理类推他法。第一部分作与作者在胜义中不成立之理前面已经着重宣说了,今天宣讲第二部分---两者在名言中观待成立。前面以各种教理遮破了作者和作业,尤其在违品方面,分别破了一个作者做不同之一作业和不同之二作业。昨天破一个作者作不同之二作业时,分别从决定、不决定和定不定二俱三种作者的角度进行了观察。(印顺法师的讲记后面立了一个表,此表与我们的科判稍有不同,建立图表对加深印象和便于理解等方面可能会有帮助。)希望大家课后一定要认真看书。如果上课没认真听,课后也不看讲义,只把颂词大概过一遍,那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以这种态度学,还想让《中论》真正的密意在自相续中成熟,恐怕比较困难。无论学任何法,真正下了一番功夫之后才会有所收获,就如《格言宝藏论》中所言:“智者学时即困苦,贪乐安住不成名,贪图微小逸乐者,彼将不会得大乐。”意思是,智者在学修阶段都会备尝艰难困苦,如果贪求安乐享受就不会功成名就,那些贪图微小逸乐的人,绝不可能得到究竟的大安乐。希望大家能多翻阅一些相关讲义,这样不仅能拓展思路,也能加深印象。通过前面的分析,相信大家对作作者本体不成立之理已经明白了。但明白还不够,应该观察一下自己是否对此生起了定解?具有定解非常重要!如果只会做字面解释,内心并未生起殊胜定解,这种境界就会很容易消失。如果能将中观法理真正融入相续,则以后不管任何时候也不会忘记,对此大家一定要注意!通过以上观察,作者和作业以任何方式存在都不合理,由此可知,两者并无自性,既然作作者不成立,则修路、制瓶等一切诸法也都不能成立。既然如此,是否要对此一概否认呢?并非如此,在具迷乱习气的众生面前,可以承许作作者等诸法的显现存在,但它们并没有实有的本体,只是观待而假立存在,如同幻相一般。大家一定要清楚这个道理。“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观待作业才有作者,观待作者才有作业。比如修路,依靠修路之事,修路者才能成立,即有了作业,与之观待的作者才会出现;反之,因为有了修路工人,观待他的所作之事才能成立,所以,两者是互相观待的因果。虽然作业、作者有观待的因果关系,但当真正寻找其本体时,却了不可得。比如父亲和儿子,虽然世人都认为两者存在,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实有的本体,正如《入行论·智慧品》所说:“无子则无父,无父谁生子?无子也无父,如是无心境。”意思是,没有儿子就无法成立父亲,父亲必须观待儿子才能成立,由此可知,父亲没有真实的自性,只是一种假名而已;如果父亲不存在,儿子自然也不能成立。同样,外境和心识需要互相观待才能成立,就如父子一般,所以两者也是假立之法。这两句颂词宣说了作业、作者胜义中不存在之理。虽然作作者无有任何自性,但它们在名言中的显现却可以被承许,即有了作业,作者可以成立;有了作者,作业可以成立。“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在名言中,成立作者及作业之义应该如是安立,除了这样互相观待而有的假相以外,不存在其余的真实本体。在名言中,所有的作作者都是互相观待而假立成立,除此之外,以胜义理证不能遮破的包括作者、作业在内的任何一个实有法都不存在。比如,虽然名言中可以说一个人做科学研究,他是科学家,所研究的是科学等,但真正观察时,科学家和科学只是假立的名词而已,不存在任何实有的本体。虽然中观宗不承许万法具有任何自性,但在安立名言时,也会随顺世人承许显现存在。就像空中所现的彩虹,虽然真正观察彩虹颜色的本体时,它们完全了不可得,但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还是会有白红黄蓝等颜色的显现。所以,承许万法显现存在非常有必要。另外,对于很多中观应成派不能直接调化的众生,中观派以建立名言的方式来度化,比如,后代的经部行中观100和瑜伽行中观101分别以经部宗与唯识宗的观点来建立名言,以接引渐次根机者。(100经部行中观:不承认自证分、且主张外境以自相而存在的中观自续派。创始人是清辩论师,传入汉地的代表作有《般若灯论》和《掌珍论》。101瑜伽行中观派:主张有自证分而不承认外境的中观自续派,就是瑜伽行自续派的定义。公元7、8世纪后,大乘佛教中观学派与瑜伽行派开始接近,互相融合,形成一种新的佛教思想,后称中观瑜伽行派或瑜伽行中观派。此派创始人是公元8世纪东印度僧人寂护论师。他站在中观学派立场上,采纳瑜伽行派的唯识学说,认为只有承认“唯识无境”的观点,才能真正理解中观的“无自性”,由此倡导融合大乘空有二宗。寂护论师的弟子莲花戒、师子贤论师等人继续传播这一思想。)总而言之,由这一颂我们应该了知,包括作作者在内的世间所有因果,都是观待而安立的,既然观待才能成立,就完全是假立的法,不可能真实存在。也就是说,所谓观待成立,只是安立名言的一种方法,除此以外,不存在任何成实的理由。就如遮破作业与作者一样,受与受者也应同样遮破,一切诸法也应如是遮破。前面主要观察了作作者不成立,也可以把这些推理用在受和受者方面:所谓受者,即在轮回中感受业果的众生;所谓受,即苦、乐、舍。比如,我们是感受业果者,所感受的是自己的善恶业所带来的快乐或痛苦等;又如,我们是享受者,所享受的对境是色声香味等法(下一品会具体分析)。这样类推之后便可了知,受受者为主的一切法都不存在。世间千千万万互相观待的法,比如,见和见者、听和听者、享受者和所享受法、法相和事相,以及支和有支等等,都可以按照作作者的观察方法来破,主要从两方面观察---观察同品和违品。观察之后就会知道,所有观待的法都没有实有本体,而世间一切万法都是观待而成立,因此,万法皆无自性可言。大家在闻思中观时一定要注重观察,观察是通达中观必不可少的途径,以此引生的思所生慧可以断除我们相续中的各种增益分别102,之后远离垢染的定解才能真正显现。 (102增益:是指本来不存在的法,人们却认为存在。苦谛有苦、空、无我、无常四个相,集谛有因、集、生、缘四个相,灭谛有灭、寂、妙、离四个相,道谛有道、如、行、出四个相,总称十六行相。这些相只是名言中存在,胜义中都不成立,比如前面讲苦,苦也不存在、非苦也不存在;讲无常,常不存在、无常也不存在;讲无我,我不存在、无我也不存在……每一个智就都离开了两边,十六种智共离开了三十二种增益。)麦彭仁波切说过:依靠教证而生的信心与依靠理证而生的信心有很大差别。有什么差别呢?就如《定解宝灯论》开头所说:“于基道果一切法,生起真实之定解,听闻生信此二者,犹如道与彼影像。”意思是,无论趋入显宗或密宗的任何一乘,对于基、道、果所摄的一切法,自己通过闻思修,以智慧抉择而生的真实定解,与由听闻他人所说而生的信心,此二者就如同道与道的影像一般,一者为真实定解,一者仅是相似定解。很多人觉得释迦牟尼佛非常了不起,单凭一种信仰皈依了佛教,但这种信仰,不一定能经得起时间的磨练和灾难的考验。如果通过智慧反复观察最终得到了定解,则无论遇到任何违缘,自相续也永远不会退转。在文革期间,无神论和唯物主义盛行,很多佛教徒,包括有些大法师,也开始毁谤佛法。他们由佛教徒变成诽谤者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他们相续中只有单纯的信仰,并没有经过再三观察所引生的真实定解。如果相续中存在真正的智慧,那无论遇到社会、环境的任何违缘,信心也不会被摧毁。作为佛教徒,我们一方面要懂得人生无常,寿命短暂,从而精进修道;另一方面也要知道修行的道路弯弯曲曲,期间可能会遇到社会、人生、家庭的各种灾难,以及恶友、恶劣环境等的种种诱惑,这时,如果你通过再三观察,真正对佛陀的无垢智慧生起了不退转的信心,以后即使遇到了再大的违缘,信心也不会改变。所以,仅有信心而没有智慧是不行的,反之,仅有智慧没有信心也不行,但最根本的是要有智慧,正如刚才麦彭仁波切所说的教言。要想生起真正的智慧,就需要闻思修中观,这一点非常重要!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中辨别外道与佛教如来藏的时候说:大圆满是极深奥的法门,难以证悟,如果没有依靠闻思中观彻底断除对实相的增益,或者不了知甚深窍诀要点盲修瞎炼,大多数人都会有与此雷同的危险:对本来清净未获得定解,心中仍留恋着一个“既不是有也不是无103”的基,这样终究一事无成,实际上,这样的修行已与外道修行无异。尊者的意思是,我们一定要通过闻思中观生起空性智慧,否则就难以辨别与外道的差别,因为外道也有很多类似大圆满法语的教言,如果混淆不清就会误入歧途。全知无垢光尊者在《七宝藏》中也说:“在我之后,只有闻思究竟的人才能证悟无上大圆满。” (103《定解宝灯论》云:“有说非有非无心,即是光明之法身。彼亦自诩已证悟,声称虽然未多闻,了知其一解一切,如是说法真可笑!非有非无大圆满,远离一切四边戏。若详观察汝观点,既不敢说存在有,亦不能说不存在,实则有无此二边,抑或非有非无边,无论如何不超此。彼心非有非无者,心中常存此念头,彼与不可思议我,仅名不同义无别。”)可能有人会想:“不用闻思吧,中观、因明的观察只是增加分别念而已,我们无需这样分别,只要如如不动地安住在自己的本具智慧中就可以了。”如果你真能安住,当然非常了不起,我也很随喜,但是,末法时代的众生邪分别念极其炽盛、无始以来串习的时间也非常久,如果没有殊胜的福德智慧,想要安住恐怕有点困难。再者,闻思中观和因明的智慧也并非一般的分别念。一般的分别念是轮回之因,而断除增益分别的无我智慧则是解脱的根本。如果每天依靠闻思中观对无我智慧进行串习、忆念,怎么可能不助你断除轮回呢?因此,千万不要把依靠闻思修中观而生的分别妙慧当成平庸的分别念,分别妙慧和分别妄念在第六意识、心所104上有一定差别。(104心所:又作心数、心所有法、心所法、心数法。从属于心王与心相应而同时存在,为种种复杂之精神作用。《大乘阿毗达磨》讲了五十一种心所,即遍行五、别境五、善心所十一、烦恼六、随烦恼二十、不定四。)我始终认为,以理观察在学习中观的过程中非常重要!如果通过观察,自相续真正生起了不可思议的般若波罗蜜多境界,就会对三宝生起不退转的信心,这样无论自己以后遇到任何违缘,宁死都不会舍弃佛法,因为已经完全明白了佛法才是究竟的真理,世人只是没有机会了知而已。以前文革期间,有一位上师非常了不起,当时人们都在批驳“佛法是一切万法真理”的说法,但那位上师却说:“你们因不懂深奥的佛法,这么说情有可原,但我已经完全懂得了,所以绝不会这样说!”还有一位喇嘛在接受批斗时说:“佛法非常甚深,你们因为不懂而毁谤,真的很可怜,但我绝不会诽谤三宝,因为我已经深信不疑!”我们作为三宝弟子,也需要深刻反思:世人学了唯物论之后,这样的遍计思想都能深深地扎根在他们的相续中,为什么有些佛教徒闻思佛法这么多年,还是会被环境轻易改变呢?原因就是没有生起真实定解。所以,观察、思考在闻思过程中非常重要!《观作作者品》中讲了很多观察方法,大家一定要学会运用,逐渐断除自己这方面的实执。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今天听了一次《中论》,观察一下就能马上断除实执,没有这么简单,断实执的过程需要恒心和耐心。如果大家能以这种态度修学,修行必定会有进步。前面所有内容归纳起来说明了,整个世间作者和作业以任何方式存在都不合理,由此可知,两者不具实有的本体,既然没有作作者,万法就不可能存在。 此理在《般若波罗蜜经》中也有宣说,如云:“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非作者使作者,如是受想行识亦非作者使作者。若色至识非作者使作者,此是般若波罗蜜。’”此教证说明了,作者了不可得,无作者是真正的般若波罗蜜多。由此即可推出,作者、作业乃至一切万法都没有任何自性。《现观庄严论》和《般若波罗蜜经》的究竟教义皆是如此。《摩诃般若波罗蜜经》105云:“舍利弗言:‘婆伽婆,无作是般若波罗蜜。’佛言:‘作者不可得故。’”(105《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又称《大品般若经》,二十七卷(一作二十四卷、或三十卷、或四十卷),鸠摩罗什在姚秦弘始五至六年(公元403~404)译出。收在《大正藏》第八册、二二三卷。此经据《大智度论》卷一百说是二万二千颂,但印度南方另有二万颂的本子(《现观庄严论》所据本)流行,而玄奘法师所译《大般若经》第二会则是二万五千颂(见《法苑珠林》卷一百)。这些都是因时因地流传而有增减,但都是以《两万五千颂般若经》为经名。)《涅槃经》云:“耆婆语阿阇世王云:‘大王,若闻佛说无作无受,王之重罪,即得清净。’”学完《观作作者品》之后,每个人都应该生起一种感觉,即作作者确实只是人们面前的一种幻相。要知道,暂时来讲,它们的本体为单空(此为相似胜义);究竟来讲,执著空性的分别念也要消于法界(此为真实胜义)。如果能对这个道理生起定解,自相续生起中观见就不会很困难。【如果对方并没有心服口折,仍然强词夺理道:你们这样将因果、作者与作业的安立,一概加以否认,纯粹是不折不扣地毁谤这些(名言)。】对方辩驳说:如果你们遮破了所有的因果及作作者,那就是不折不扣的毁谤因果等名言的行人!【我们的立宗,是想阐明言事实师们所理解的业果、先前存在随后毁灭的作者与业等等是不合理的。】中观宗驳斥说:我们这样遮破作作者等,并没有毁坏世间名言。【按照言无自性师[中观论师]所建立的,作者与业只不过是相互观待而安立的学说,是合理至极、无法颠覆的。】言无自性师是指中观论师。第四品后面有一个颂词“以空辩论时,若人欲答辩,是则不成答,俱同所立故。”意思是,无论有实宗怎样与中观宗辩论,他们的答复都不合理,用能立等同所立的观察方式即可完全颠覆他们的观点。此处亦是如此,如果对方认为因果和作作者不成立将失毁名言,我们就回答说:我们承许的是因果和作作者在名言中观待而假立成立,在胜义中完全不存在。如果这样分析,中观宗的道理就非常合理。【并且,为了表明“不但没有毁谤名言中的事实,而且可以让业果与能作所作等能够合情合理地建立”。(中观论师又进一步论述道:)】【因为依靠业,而使所谓的“作者”成立,也因为依靠作者,才能使所谓的“业”成立。除了这样仅仅互相观待而成立之外,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存在自身本体成立的理由。】此处是在解释颂词:依靠业而使作者成立,依靠作者而使业成立,在名言中作作者只是观待而假立成立,除此之外,找不到成立两者自相的真正理由,明白此理非常重要!【由此我们也可以了知受的推理:受者我与所受的五蕴二者,也是互相观待而成立的,】因为作作者不成立的缘故,一切法都不能成立。既然一切法已包括了受受者,为什么颂词中还要单独提到受受者呢?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中分析说:一方面,对方认为受是我执的根本,所谓的我是享受者,很多外道也持有这种观点,为了打破这种俱生我执,所以提到受受者;另一方面,是为了承接下文,与下一品的内容紧密联系。【其自性根本不成立。其理由,与前面所表述的业与作者的推理毫无二致。】【不仅如此,以抉择作者与业的结论,也可以使我们对剩余的诸法:所生与能生、所去与能去、所见与能见、支分与有支、量与所量等等,也是互相观待而成立的,其自性根本不成立的道理了了于心。】前面“宣说其他特法”的科判分为五部分:一、抉择法我空性;二、抉择人我空性;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四、抉择时间为空性;五、抉择轮回为空性。第一部分“抉择法我空性”已经讲完了,今天开始讲第二部分“抉择人我空性”。戊二(抉择人我空性)分二:一、破人我之自性---观本住品;二、破人我之能立。首先讲第一部分“破人我之自性”,第九品《观本住品》主要讲这个内容。己一(破人我之自性---观本住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庚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破受者;二、以此理破受;三、彼二摄义。壬一(说对方之宗)分二:一、承许人我存在;二、人我存在之理由。释迦牟尼佛涅槃后二百年左右,佛教声闻宗分成四大部,然后又逐渐分成十八部106。其中部分声闻宗认为人我存在,根据是,如果人我不存在,则众生流转轮回、获得解脱都不能成立。当然,多数声闻乘都承许人无我,但不承认法无我。(106小乘十八部:佛涅槃后百年依大天分出上座、大众二部;第二百年由大众部分出五部,即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多闻部、说假部;又于第二百年末分出三部,即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合有八部之末家,加入本家之大众部则为九部。又上座部于三百年之初,分为萨婆多部、雪山部(萨婆多部[译云说一切有部]后世称为毗昙宗),后同于三百年,由萨婆多部分出犊子部,又由犊子部分出四部,即法上、贤胄、正量、密林山;次由萨婆多部更出化地部;次由化地部出法藏部;于三百年之末,由萨婆多部更出饮光部;于第四百年由萨婆多部复出经量部。萨婆多部共出九部加入雪山部为十部。复加前大众部之八部为十八部。其他有义净所见之十八部。以上十八部为末部之分派,加之以根本上座大众之二部为二十部。)本品的对方,是指声闻十八部中的正量部、犊子部为主的几个小乘宗107。他们都承许人我存在,只是承许的方式略有不同:有些认为,人我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存在;有些认为,人我和五蕴是以能依所依的方式存在,等等。(107清辩论师的《多给巴瓦》中云:“正量部、犊子部、贤道部、郁多罗部[无上部]、法藏部五大派别的论师们宣称:补特伽罗是实有的。”)世人一般也都这样承许。有时看到这些世间人,真的感觉非常可怜,明明我不存在,却强烈执著有一个实有的我,但当问他们“我”是怎样存在时?则或者回答不出来,或者认为“我”就是身体,除此之外,根本不会观察在前世后世、身心五蕴中哪里有一个“我”,也不敢再观察。不仅一般的工人、农民,就是文学家、科学家对于“我是什么”也极少观察。如果他们真正观察,想要通达无我的道理也并非难事。关于人我方面,外道与佛教以及佛教内部之间有很多辩论。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对各派具体承认的方式,以及每个宗派所运用的教证、理证等内容都讲得非常详细,大家可以参阅,此处不作广说。眼耳等五根以及苦乐等诸法,谁具有这些,则可以称为本住。对方认为:既然眼耳鼻舌身五根、苦乐感受等都存在,那么具有这些法的作者---本住也必定存在,即谁具足这些法,谁就是本住。由于人我具有以上诸法,所以人我就是本住,因此,人我应该存在。除了学过中观、般若等法的极少数人以外,大部分人都认为有一个我存在。虽然上至国家总统,下至街边乞丐,对“我”的执著方法千差万别,但认为“我”存在的观点却是一致的。“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如果没有本住人我,那谁具有眼等五根以及苦乐等法呢?对方认为:如果没有本来安住、存在的人我,那眼耳鼻舌身等是谁的法呢?谁又能见色闻声、感受苦乐等呢?就像尸体虽然有眼睛,但却看不见,因为它没有人我的缘故。正因为人我存在,眼耳鼻舌身五根才可以享用外境,意识才可以感受快乐痛苦等,才能拥有家具等各种物品;如果人我不存在,这一切就犹如石女儿的食物一样不能成立。所以,应该先承认人我存在,这是对方的观点。壬二(破彼宗)分三:一、破领受者于一切领受法前成立;二、破领受者于分别领受法前成立;三、破领受者存在之理。癸一(破领受者于一切领受法前成立)分二:一、破立我之因;二、破不观待我之因。如果离开了眼等诸根以及苦乐等法,那么以何而了知先有本住人我呢?刚才对方认为,在眼耳鼻舌身等诸法前有一个所谓的人我,对此我们要问:你们所谓的人我到底谁知道呢?它是怎样成立的?下面《中论释》中会有广说。 【丁九(观本住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经云“诸行以我与我所空”、“若无众生,则寿命不可得。诸法如泡、如芭蕉、如幻、如虚空之电、如水月亦如阳焰”等,宣说了无有本住的道理。】《般若经》中云:一切诸行是以我和我所而空;如果没有众生,则其寿命也不可得;诸法如同水泡等一般无有任何自性。此处与《金刚经》中所讲的四相108不可得基本一样。(108四相: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多给巴瓦》中云:“正量部、犊子部、贤道部、郁多罗部[无上部]、法藏部五大派别的论师们宣称:补特伽罗是实有的。”】《多给巴瓦》是由清辩论师所著的一部中观论著,里面对小乘和外道的各种观点阐释得较广。此论中云:声闻十八部中的正量部、犊子部等五部认为,所谓的人我补特伽罗实有存在。除此之外的其他声闻部一般承许人我不存在、法我存在。以上是品关联。【部分正量部的论师们说道:摄集眼、耳、舌、身等五根,加上包括五境在内的色蕴、触、受、作意等心所[ 苦乐] ,】长行文中的“心所”,指的是颂词中的“苦乐”。鸠摩罗什大师的表达方式与现在的藏文解释方法稍有不同。【以及其他诸蕴等在内的某种具备主宰能力的领受者,在所领受的见法等存在之前,这种领受者[本住]已经存在。】对方认为:人们的眼睛能见到色法,在见法存在之前,见者肯定存在;受者有两种,一种是补特伽罗人我,另一种是补特伽罗的眼睛,无论是哪一种,领受者肯定存在。【其理由是:如果像这样的领受者---人我或者补特伽罗不是实有的,那么所领受的见法等又怎么能存在呢?不可能存在。因此,在此等所领受存在之前,诸领受者---人我,也即实有本住必定存在。】对方认为,如果在见法等之前不存在领受者,就会像石女儿具有见法一样,根本不合理。下面他们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正如存在天授,才能由其贮积财物等等,如果天授像石女的儿子一样不存在,则(其贮积的)财物等也就无从谈起。如果在见法等存在之前,不存在领受者补特伽罗,那么见法等又由谁来领受呢?无法领受。】比如,天授存在,他才可以积累财产;如果没有这个人,则他积累财产的说法也是子虚乌有。我们一般也会这么想,如果我不存在,则我吃饭之事肯定不成立,我的东西也不会存在,所以,我所等法存在之前,我肯定存在。未详细观察时,很多人都这样认为,但这并不合理。为什么?下面会进行分析。【己二(破其立宗)分三:一、破领受者我;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以遮遣而摄成立之义。】此处与前面科判的分析方法稍有不同,但意义基本相同。《中论》第三品至第八品主要破法我;第九品至十二品主要破人我。破人我分为“破人我之自性”和“破人我之能立”。其中“破人我之自性”只用第九品来宣讲,第十品至第十二品都是宣说“破人我之能立”,即对方认为人我存在的理由。作为修行人,平时应该经常观察自己,这样才能逐渐破除我执。以前曲恰堪布在讲中观时说:中观胜义谛远离了一切戏论,如果你们认为自己已经明白了,那等一会儿下课后,当自己的鞋被别人穿走时,观察一下自己是否生起了嗔恨心,如果生了很大嗔恨心,就说明你对人我空性并没有懂。在实际生活中这样观察自己非常重要!【庚一(破领受者我)分三:一、破领受者于一切所领受前成立;二、破领受者于分别所领受前成立;三、破领受者存在因法。】【辛一(破领受者于一切所领受前成立)分二:一、破无立我之因;二、破立我之因不观待。】【在所取眼、耳等内六处,以及触、受[苦乐]等心所存在之前,又能以什么理由而使作为领受者人我的实有本住,也即领受者成立呢?】在所取眼耳鼻舌等内六处,以及苦乐等心所法,或者我的房子、我的住处等我所法成立之前,如果认为有一个实有的人我本住存在,那么他是怎样成立的?【因为领受者成立的因---见法等都根本不存在的缘故。】因为见法等是领受者成立的因,现在作为因的见法、闻法等诸法尚不存在,那作为果的人我领受者怎么可能先成立呢?完全不可能。【如果承许存在一名享受六境的领受者---人我,在没有外境的时候,又成立所谓的“领受者”,也即完全具备见法等的领受者存在,则共同的领受者补特伽罗,局部的领受者见者等就不具备立因,如同没有财物也就不存在拥有财物者一样。】如果承许见法等成立之前有一个人我领受者存在,就会有很大过失,因为假如在所领受(见法等)成立之前,能领受(领受者)已经存在,那么任何法不具备建立的因也可以成立了。希望大家能反复看一下《中论释》。有些道友觉得讲义很好懂,理解起来肯定没问题,但可能你并没有完全懂。如果真正对讲义内容用心地去思维、体会,很多方面都可以深入分析。此处是说,如果认为能享受六境的领受者---人我具有独立的自性,那么补特伽罗这一共同的领受者,以及眼睛等局部的领受者,在不具备因——外境的情况下,也可以成立了,但这完全不可能,就像没有财产的人就不能叫富人一样。【所谓“此为彼因”、“此为彼果”、“此为彼之所领受”、“此为彼之领受者”的说法也就无法认定。】如果这样承许,整个世间都会变得混乱无章。如此一来,所有世间名言,比如他是领受者、他领受的是声音、这是果、那是因等等,都将不复存在。【如果领受者可以另外单独存在,那么何为领受者,何为所领受呢?如果这样承许,则有非领受者也有所领受,非所领受也存在领受者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