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 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每日一颂】《中论》
“破暂时缚解”分三:一、破轮回之本体 —— 观缚解品;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其中第一部分已经宣讲完毕,今天开始讲第二部分“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
十七 观业品
辛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
癸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分三:一、宣说业无自性故不失坏;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三、宣说业无自性也可安立名言之比喻。
子三(宣说业无自性也可安立名言之比喻)分二:一、论中共称之比喻;二、世人共称之比喻。
丑一(论中共称之比喻)分二:一、业无自性之比喻;二、喻义相对应。
寅二(喻义相对应):
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
佛陀最初幻变的化人相当于作者,由化人所幻变的化人则相当于业。
这一颂是讲喻义结合:佛陀最初幻变的化人,相当于作者,这个化人幻变的第二个化人,则相当于业。比如,一个人造了善业或恶业,此人相当于佛陀幻化的第一个幻人,他所造的善恶业,相当于第二个幻人。还有一种讲法:作者相当于第一个幻化——世尊;作者所作之业,相当于第二个幻化——世尊所化的幻化者;异熟果相当于第三个幻化——幻化者的幻化。
化人虽无自性,却可以幻化出另一个化人,以此说明,作者等虽然本体为空,却可以造作各种业。
据藏传佛教历史记载,藏王松赞干布曾于自己的白毫间幻化出一位名叫阿嘎玛德的比丘,他从印度与铜洲交界处的一株蛇心旃檀中取出了五尊旃檀观音,并在拉萨塑造了十一面观音像。虽然这位比丘是位幻化人,但他在无自性的情况下,却可以有各种造作,以此成立业因果。
《理证海》中引用了《等持王经》的一个偈颂“佛宣如幻之佛法,百千众生获饶益,发愿已得佛授记,此悉幻化无真实。”意思是,佛陀对众生宣说了如幻化般的佛法,令成千上万众生获得利益并发下了誓愿;佛陀了知他们的心愿之后,对其一一做了授记;虽然这些显现无欺存在,却无有任何自性。此教证也能说明,业等虽无自性却能造作的道理。
从以上喻意结合的角度剖析之后,我们便会了知:虽然真实义中业因果的本体不成立,作者、业果等诸法如同幻术一般无有自性,但在名言中,其幻化相却可以成立,在无自性的情况下,造作、感果等现象都无欺而显现。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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