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词回顾】《入_行_论》128(第八品)
庚二(自他相换)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辛一、略说:
前面讲了自己与他人应该平等:自己喜欢快乐,众生也喜欢;自己不喜欢痛苦,众生也不喜欢。从平等的角度讲,我们应该爱护众生,不能伤害众生。那么现在,寂天论师又讲一个特殊修法,即自己的快乐与众生的痛苦相交换,对自己的执著与对众生的执著相交换,有了自他平等为基础,这个修法实际上并不困难。
辛二(广说)分二:一、宣说法相;二、宣说事宜。
壬一(宣说法相)分五:一、代受他苦;二、舍弃自己;三、自他为主之功过;四、自他不相换之过患;五、摄义。
癸一(代受他苦)分三:一、代受他苦应理;二、退失不应理;三、摄义。
子一(代受他苦应理)分四:一、理当代受;二、能够代受;三、彼之功德;四、教诫代受。
丑一、理当代受:
每个人都会把手脚等肢体执著为身体的一部分,那么为何不同样把每一位有情,都当成自己的一部分而保护呢?
丑二、能够代受:
若想:“虽然从道理上讲,众多支分叫身体,众多众生可以叫我,但生起这样的心还是有点困难。”有些人对中国人,认为是“我的中国人”,但是对美国人,不可能生起我的执著,甚至心比较黑的人认为,美国人遭到恐怖袭击是应该的。今天是多少号啊?9月10号,明天是9·11纪念日。前不久本·拉登又出来了,威胁美国人若不统统皈依伊斯兰教,他以后还要作一个表示,许多人都比较害怕。以前有人说本·拉登已经死了,但没想到他还没死,花胡子染成了黑胡子,在不同的镜头上出现。其实众生的业力真的不可思议,美国这样具有高技术和军事力量的国家,有时候却降伏不了一个人。
我们看到别的国家或民族遭受痛苦时,能不能生起“不应该这样,这是我的人”的念头?以前9·11发生时,个别年轻人一个劲儿地幸灾乐祸:“该死,值得,报应!”对非佛教徒来讲,这是情有可原,但如果是一个大乘佛教徒,看到别人遭受痛苦,自己却产生随喜之心,那你也得到了同等的罪业。我们讲戒律时也说过,别人杀人,我去随喜,自己也破根本戒。
有些人认为不可能将所有的人都执为我,但颂词否定了这种观点,为什么呢?因为五蕴假合的身体本来不是我,但由于长久串习,每个众生都对之生起“我”的念头。既然如此,“如是于他身,何不生我觉?”为什么不能对其他众生也生起我的念头呢?
丑三、彼之功德:
若对其他众生起了我的概念,那么虽然行持利他之事,也不会产生自以为是的傲气,就像自己喂自己吃饭一样,不会希求回报。
丑四、教诫代受(教诫一定要代受众生的痛苦):
这个颂词在讲“自他平等”时也讲过,只不过这里的意思不同,词句完全是一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纵然是微乎其微如出言不逊的小事,比如说我鼻子有点大、眼睛有点小、身体不好看等等,我马上产生一个不欢喜心,开始进行反驳。对每个凡夫人来讲,一说自己就特别痛苦,一说别人,尤其是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人,心里就比较好受,甚至说自己怨敌不好的话,更是开心得不得了,跟着别人一起讲。然而作为发了菩提心的人,应该把众生当作自己,自己稍微受一点欺负或者不好的待遇,就暴发雷霆,非要报仇不可,同样,其他众生遭到危害时,也应该像自己一样来对待。
敬摘录讲记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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