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 不一亦不异,不常亦不断。是名诸世尊,教化甘露味。【每日一颂】《中论》
十八观我法品
辛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宣说真如之自性;二、如何宣说真如之理;三、如是宣说之果。
癸二(如何宣说真如之理)分三:一、真如之本体不可言诠;二、以假立而宣说真如;三、所宣说真如之法相。
子三(所宣说真如之法相)分三:一、胜义真如之法相;二、世俗真如之法相;三、彼二摄义。
丑三(彼二摄义):
不一亦不异,不常亦不断。
是名诸世尊,教化甘露味。
一切万法非一体也非异体,不是常有也非断灭,这就是诸佛世尊教化众生的甘露妙法。
◎胜义、世俗真如之共同义
“不一亦不异、不常亦不断”可以表达胜义真如和世俗真如。即无论在胜义中还是世俗中,一切万法不是一体,也非异体,因为不一不异的缘故,不会堕入常边和断边,这就是被称为众生怙主、世间眼目的尊主释迦牟尼佛所宣说的,永断老死的甘露一般的甚深真如法性,它也是缘起空性之义。
◎从胜义角度宣说
胜义观察时,譬如,以金刚屑因、有无生因、离一多因观察一切因缘法之后,便可推知诸法的因、果、体皆为空性。既然为空,它们一体异体的关系就无法成立。比如,种子和苗芽不可能是一体,若是一体,种芽的本体就应该合在一起,然而它们皆无本体,故一体之说不能成立。既然一体不成立,他体更不能成立,因为所谓的他,是在个体成立的基础上才能安立。并且,因为诸法无自性的缘故,自然远离了常和断。
◎从名言角度宣说
以名言量观察,因果一体不能成立,否则就像昨天所讲,农民种庄稼就多此一举了,因为果在种上已存在的缘故。因为一体不成立,故不存在种子不毁灭而迁至苗芽的恒常,由此远离了常的过失。
因果他体也不合理,如果他体成立,因果就会同时存在,这样不依种子而生的苗芽就已经存在了。但这显然不合理,不要说中观学人,就连农民也不会承认,他们也认为要得到果实必须要有种子。此外,如果因果是他体,那么种子即使灭尽苗芽也可以不生,由此就会堕入断边,但因为他体不成立,故远离了断灭的过患。
总而言之,在世俗当中,前后世、业因果等一切诸法皆如梦幻泡影,在此虚幻不实的境界中,它们不一不异、不堕常断二边而无欺显现。在圣者入根本慧定的境界中,世俗谛和胜义谛无有差别,皆如虚空一般了不可得,万法不生不灭、不一不异、不常不断的本来实相可以呈现。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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