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每日一颂】《四百论》(第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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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品 明断烦恼方便品
戊二、(明断菩萨行的障碍——烦恼之方便)分二:一、破许逼身苦行能断除业烦恼;二、明断烦恼之方便。
己二、(明断烦恼之方便)分二:一、断现行烦恼之理;二、断除烦恼种子而修习对治之理。
庚一、(断现行烦恼之理)分三:一、总示断除三毒之理;二、别说断三毒之理;三、分别阐述断贪嗔之理。
辛三、(分别阐述断贪嗔之理)分二:一、断贪之理;二、广明断嗔之理。
壬二、(广明断嗔之理)分五:一、思维嗔恚过患;二、广说依嗔恚对治之理;三、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四、思维忍的功德后而破嗔;五、他人轻毁应当修忍。
癸二、(广说依嗔恚对治之理)分五:一、对能尽自己恶果的缘不应起嗔;二、不悦意语自性非损恼故不应起嗔;三、典章说应治罚毁骂者是颠倒;四、对能遣除自己心境过患之语不应起嗔;五、对恶劣者说恶语不应起嗔。
癸三、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
问曰:如果别人无缘无故毁骂自己,以嗔恼惩罚他,难道不是合法合理的吗?
损害于他人,于自无少德,
汝重无德嗔,唯属于妄执。
——《中观四百论》
报复损害他人对自己无有少分功德利益,而你重视这种有过无德的嗔恼,只是属于非理的颠倒妄执。
受到他人毁骂侮辱时,无论如何也不能以嗔恼回报,如果生起嗔恚报复损害他人,这样做不会有丝毫功德。从暂时观察,若以嗔恼报复詈骂损恼者,对你自己所受的损害毫无弥补作用,纵然能将制造损恼者害死,对你的苦害也不会有点滴补救,那又何必再去制造争斗给自他带来痛苦呢?再从究竟看,佛经中说过,“损害他众非沙门”,如果报复损害他人,即严重违背了戒律,造下佛制罪与自性罪,为今生后世都会带来痛苦。因此,这种损害行为,无论如何观察,皆是有过无德的非法行为。而世人在平时总觉得对侵害者应该报复打击,如俗话言:“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而且认为这合法合理,其实是非理妄执,一个人若执持着这种观念不放,对毫无功德的嗔恼报复非常注重,那只是愚痴妄执恶习深厚的表现。《宝积经》中以狗和狮子的譬喻说过:“比如人以石击狗,狗不追寻击石人,却反追咬于石头,狮子于彼则相反,直接追寻击石人。”智者如同狮子一般,会认清伤害的来源是内心烦恼而向其攻击,而愚者如狗一样,目光短浅,妄执外界诸境为损害来源。执无故骂人者应受惩罚,实际上也是这种如同狗一样的愚者,其如是执著,只会为自己带来更大苦害。
譬如说,试验刀剑的锋利程度时,如果以自己为试验品去划割,那么不管是锋利还是不锋利,自己一定会有痛苦;同样,不管你有理或无理,嗔恼损害别人,其结果对你自己必定会有今生后世的痛苦。月称菩萨言:“有者虽妄执,害他自有德,大乘种姓者,不能害他众。”诸修行人当依教奉行,于平时尽力修习忍辱波罗蜜多。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记
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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