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 破常我是流转与还灭的因【每日一颂】《四百论》(第十品)
# 228
第十品 破我品
戊二、(别破有为法实有)分五:一、破我;二、破时实有;三、破所见实有;四、破根境实有;五、破边执。
己一、(破我)分三:一、别破我;二、总破我;三、破许无我有断灭过。
庚一、(别破我)分四:一、破胜论师所计的我;二、破数论师所计的我;三、破尼也耶派所计的我;四、别说破我的功德等。
辛一、(破胜论师所计的我)分二:一、破我体;二、破能立因。
壬二、(破能立因)分三:一、破常我是流转与还灭的因;二、破常我是发动身体的因;三、破常我的能立。
癸一、破常我是流转与还灭的因:
问曰:若无有常我,谁造业流转生死,谁从生死得解脱呢?所以由有情的生死流转与还灭现象,定可推出常我是存在的。
我即同于身,生生有变易,
故离身有我,常住理不然。
——《中观四百论》
常我若存在即与身体一样,生生世世都有变易,所以许离开身体有我常住不变,其理不然。
胜论外道认为,在有情造业流转生死与修道还灭的过程中,必须要承认有一个常有的我存在,要不然这一切皆无法成立,并错乱一切因果名言。在中观师看来,若流转还灭之中存在一个补特伽罗我,那这种补特伽罗我应与有情的身相一样,每一次投生都有变化改动,比如转生天人时我是天人,转生地狱时我即变成地狱有情,如是变迁不一的我,怎么会是常有的我呢?若我是常法,即自始至终不应有变化,比如今生我是天人,我即具有天人的本性,以后生生世世即使解脱皆应不变此本性,这是谁也不会承认的,实际中也不可能存在这种事情。在世俗名言中,随顺众生的迷乱执著不作观察,可以按名言假立一种相续我,由这种虚幻的相续我,即可成立因果、生死流转与还灭等,而真正常有的我,无论怎样也无法成立。因此离开有情的蕴身,建立一种所谓的常我是流转还灭的主体,无论怎么承认都不合理,也经不起正理的观察。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记
忆
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