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中论广释》第14课(文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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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记视频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癸二、(不承许作业也不成发):
壬二、(破来去之业——道):
壬三、(破来去之对治——住)分二:一、总破住;二、别破去者住。
癸一、(总破住):
癸二、(别破去者住):
中 论 释
于未发之前, 何处发可成?
去无去时无, 未去何有发?
(原译:未发无去时,亦无有已去,是二应有发,未去何有发?)
如果对方提出:去法应该是存在的,因为有已经趋入、正在趋入以及尚未趋入三种道路之说的缘故。
如果去者成立,则天授正在坐的时候应该另外有出发。但在出发者没有出发或者说是出发之前,也即天授停留的时候,又能在哪条道上出发呢?因为在那条道上,既没有正在趋入的去时,也没有在道上已去。
如果对方又认为:既然如此,那么在未去的道上应该有出发吧?
在“未去”中去的行为尚未产生,也没有出发,那么出发又何在呢?正如人正在停留而并没有在道上去。
因此,只有去的行为已经生起才能称其为“出发”,直至出发尚未生起之前,正在去的概念也不存在。如同已去以及停驻时的情况一样。
一切无有发, 何故而分别?
去无未去无, 亦复去时无。
(原译:无去无未去,亦复无去时,一切无有发,何故而分别?)
如果对方又说:虽然以此可以得出在三种道中没有出发的结论,但是,因为“已去”、“未去”以及“去时”这三种情形是必定存在的, 所以,如果没有去,就不合理。
但是,无论在任何时候,如果以正量加以观察,所有情况的出发都了不可得或者不存在。
前面的已去中怎么可能存在出发?现在正在去的过程以及未去中,又怎么可能存在出发呢?既然这种说法无论如何进行观察都不存在,那么这种颠倒之谬论又怎么经得起以三时进行观察呢?
去者则不住, 不去者不住,
离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如果对方又提出:去法应该是存在的,因为与其相对的住法存在的缘故。无论何法,只要存在对治之法,该法就必定存在。如同光明与黑暗,此岸与彼岸相对而成立一样。
如果住法或者安住的本体成立,则不应该超离于三时。但如果对其进行观察(,却并不成立)。
首先,在去者中则不能成立住,有关此理, 将在下文进行阐述。
其次,在不去者中也没有住,如果在不去者中住法还能成立,则有两种住法,这就必将导致两个住者的过失。
如果认为“天授”是去鹿野苑的去者,但“供施”却不是去往那里的去者,所以他是住者的话。我们就可以反问:“供施究竟在何处住呢?”如果回答说在王舍城住,就可以进一步又问:“他究竟去还是没有去王舍城呢?……”
一般说来,没有去法也不能称之为“住”,(就像没有去法的)虚空,又怎么会有住呢?如果住法以本体能够成立,则应当在去者之外, 以他体的方式存在。但住者并不是住法,因为作者与行为并非一体。因此,没有住者又由谁来住呢?
第三,在去者与不去者之外的第三者又有谁能住呢?绝不可能!
若当离于去, 去者不可得,
去者若当住, 云何有此义?
(原译:去者若当住,云何有此义?若当离于去,去者不可得。)
如果对方认为:后两者的确没有住,但是在去者中,住应该是成立的。
但是,如果离开了去法,则称其为去者也不合理。但如果有去法,住者又不能成立。所谓“去者正在住”的说法,又怎么可能符合逻辑呢?不可能。
如果对方又固执地扬言:去法的本体是存在的,因为去法之外的住法存在,并且安住于去法之外的缘故。
这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如果以三时对住法进行观察(就可以了知),正在去的过程当中,去的行为不是住。而所谓“去时”,又不可能在已去以及未去之外得到。即使去时存在, 去法也不应该存在,其道理我们已经在前面进行了论述。再进一步,即使去法成立,但去法与住法两者在同一时间成立又是相违的(,因此也不合理)。既然在过去与未来的道上,都不存在去法,则于其上的住法也同样不能成立。犹如石女的儿子不可能存在死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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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中观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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