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词回顾】《入_行_论》078(第六品)
癸三(破嗔成办怨敌利养者)分二:一、不应以得利养等之因而嗔他;二、理当以未得之因而嗔己。
子一(不应以得利养等之因而嗔他)分二:一、因实现自之愿望故不应生嗔;二、因不加害我故不应生嗔。
丑一、因实现自之愿望故不应生嗔:
当初在十方三世诸佛菩萨面前承诺:“从今天乃至菩提果之间,我要度化天边无际的一切众生,让他们暂时获得人天快乐,究竟得到如来正等觉的果位,成为三界众生的应供之处。”
既然如此,现在他们只是拥有微薄的名声地位、利养恭敬,你为什么要生嫉妒心呢?作为大乘修行人,你的怨敌发财了、当官了,如果这时候非常随喜,则说明你的境界比较不错;但若心里一直有种说不出来的刺痛,说明你的菩提心还没有得以净化、成熟。
比如,你的亲人本该由你来抚养,按理来说,给予他食物、照顾他生活,完全是你的责任。但如今不需要你提供任何财物,有人主动帮你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这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你为什么不高兴反而嗔怒呢?
如果不愿别人获得暂时的一些小利益,怎么可能希望他证得正等觉的果位呢?整个世间的快乐财富全部积累起来,也无法与正等觉的果位相比,获得无上佛果之后,三千大千世界的众生都要向其恭敬顶戴。假如不能容忍别人的小安乐,看到他有点财富名声就不乐意,那不可能希望他得到无上的大安乐。就像你看见别人赚了十元钱,便嫉妒得要命,但却愿意他获得一百万,这可能吗?所以假如嫉妒别人有富贵、有名声,自己不可能有菩提心。
丑二、因不加害我故不应生嗔:
怨敌从施主那里获得受用,或者他没有得到,财物仍旧留在施主家,这二者都没有你的份儿,无论别人得到与否,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又何必生嗔恨心呢?
子二、理当以未得之因而嗔己:
有些人看到别人有利养、自己得不到,心里就很苦恼,其实这不怪别人,应该怪你自己。人家得到利养恭敬,这是他前世恭敬上师三宝、对众生有悲心、持戒清净、闻思修行等功德所感,而你现在没有福报,任何人都不愿意供养,是因为你以往没有积累过这些资粮。既然如此,你非要嗔恨的话,应对自己生嗔心,不应该嫉妒别人。
敬摘录讲记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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