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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示许未来实有的违害【每日一颂】《四百论》(第十一品)

知幻园 2024-04-25




每日

一颂

《中观四百论》


# 250


第十一品 破时品

己二、(破时实有)分二:一、破时体实有;二、破能立。

庚一、(破时体实有)分三:一、破过去未来实有;二、观察有果无果而破;三、破现在实有。

辛一、(破过去未来实有)分三:一、破未来实有;二、破过去实有;三、别破未来。

壬一、(破未来实有)分四:一、示许未来实有的违害;二、破彼所答;三、若未来实有应成现在;四、若三世实有应非无常。

癸一、示许未来实有的违害:


时论外道认为:虽然以现量比量皆不能成立常我,然而常法并非全然不存,因为时是常法。时依外境苗芽等物而住,苗芽等虽有时生有时不生,但时是离开三时中所住法之外的异体常法,通过刹那须臾等方式表现。恒常的时法虽无法现见,然通过比量观察具水肥等因缘的种子,有时生芽有时不生,即可了知彼等另有因缘,这种因即是恒常存在的时法。





瓶等在未来,即非有过现,

未来过现有,便是未来无。

——《中观四百论》



瓶等诸法若在未来时,即应无有过去与现在的瓶等;若在未来时的瓶等上有过去与现在,那么未来应该无有。


时论外道许时是常法,而实际中除了过去现在未来的无常三世时法以外,如果另有异体的时法成实存在,那必定可以现见,但却无法现见。在第九品中,曾对此类时间为常法的观点作过观察,已破除了常有时法为万法生因的邪论,本品再从过去、现在、未来三时的角度进行分析,针对各种宗派对时法的实执,进行更深一步的破斥。由于时法不像色法那样具形色,而是依于三世法表现,故观察时需依三世法来进行。所谓三世法,即是生已灭尽的过去法,生已未灭的现在法,具足种子尚未产生的未来法。依于这三种法,可以体现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时法。


本颂首从未来时的角度进行观察。在未来的瓶子上,不存在现在过去的事物,未来的瓶子是现在尚未生起的法,其本体尚未生起,也就不可能依这种虚无之物而成立过去现在,这种道理一般凡夫都应明了。未来的瓶子上不存在过去和现在的瓶子,也即说明了未来时中不存在过去时和现在时,以此汝等外道所承认的“时为常恒一体之法”,无疑不能成立。如果你们认为在未来瓶子上,过去和现在都应存在(婆薮开士释中,说外道以未来瓶即现在的泥团,或过去的土,成立未来中有过去和现在),那么三世应成同时存在,将生的法应成过去和现在法,一时中存在多时等等,有种种太过。而且汝宗许时为常恒一体法,如是应成过去现在皆是未来时,可是无有过去现在,未来又如何成立呢?观待现在过去而成的未来,若无观待境,则永无成立的机会。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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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颂】《四百论》 第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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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内我实非男,非女非非二,

但由无智故,谓我为丈夫。


226

若诸大种中,无男女非二,

云何诸大种,有男等相生。


227

汝我余非我,故我无定相,

岂不于无常,妄分别为我。


228

我即同于身,生生有变易,

故离身有我,常住理不然。


229

若法无触对,则无有动摇,

是故身作业,非命者能造。


230

我常非所害,岂烦修护因,

谁恐食金刚,执仗防众蠹。


231

若有宿生念,便谓我为常,

既见昔时痕,身亦应常住。


232

若我与思合,转成思念者,

思亦应非思,故我非常住。


233

我与乐等合,种种如乐等,

故应如乐等,理不应是常。


234

若谓我思常,缘助成邪执,

如言火常住,则不缘薪等。


235

物不如作用,至灭而有动,

故有我无思,其理不成就。


236

余方起思界,别处见于思,

如铁链熔销,我体一变坏。


237

思如意量小,我似虚空大,

唯应观自相,则不见于思。


238

我德若周遍,何为他不受,

彼于彼自体,言障不应理。


239

若德是作者,毕竟无有思,

则彼与狂乱,应全无差别。


240

若德能善解,造舍等诸物,

而不知受用,非理宁过此。


241

有动作无常,虚通无动作,

无用同无性,何不欣无我。


242

或观我周遍,或见量同身,

或执如极微,智者达非有。


243

常法非可恼,无恼宁解脱,

是故计我常,证解脱非理。


244

我若实有性,不应思无我,

定知真实者,趣解脱应虚。


245

若解脱时有,前亦应非无,

无杂时所见,说彼为真性。


246

若无常即断,今何有草等,

此理若真实,应皆无愚痴。


247

设有所执我,现见色等行,

唯从他缘生,从他缘住灭。


248

如缘成芽等,缘成种等生,

故无常诸法,皆无常所起。


249

以法从缘生,故体而无断;

以法从缘灭,故体亦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