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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是眼则不能,自见其己体。若不能自见,云何见余物?【每日一颂】《中论》
壬二(破彼宗)分二:一、以理证广说破他宗;二、以此理类推其他。
癸一(以理证广说破他宗)分二:一、破眼为见者;二、破识为见者。
子一(破眼为见者)分二:一、推理;二、观察是否见者。
丑一(推理)分三:一、立宗;二、立正因;三、摄义。
寅一(立宗):
首先遮破十二处中的眼根和色法。如颂云:
是眼则不能,自见其己体。
若不能自见,云何见余物?
中观宗驳曰:你们认为眼根能见色法,说明眼根、色法两处都存在,但这种观点不合理,因为该眼根不能自见自本体。如果眼根不能自己见自己,为何说它能见到其他色法呢?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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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