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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颂】《中论》 005(附【新版】讲解供参考)

知幻园 2023-08-16

如诸法自性,

不在于缘中,

以无自性故,

他性亦复无。




因为诸果法的自性不存在于其本体之外的缘当中,由此推知,果法的自性并不存在;既然果法无自性,与之观待的他性也不能成立;若他性不存在,他生就不能成立。




◎果法自性不存在


首先,果法的自性并不存在。为什么呢?因为“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果法的自性如果存在,就应该存在于他体的缘当中,然而,无论在众缘的和合当中,还是在分别各自的缘当中,都没有果法。


很多人认为果是由众缘和合而生,但这种观点并不合理,因为如果每一个缘都不能产生果法,它们合在一起同样不能产生果法。就像如果五个人都没有眼睛,他们聚在一起同样不会有眼睛一样。


为什么说每一个缘都不能生果呢?因为,假如果法是由某一个缘产生,那么在此缘的自体中就应该可以现量见到果法。比如,如果单独的灰色种子可以产生绿色苗芽,那在种子的自体上就应该可以见到绿色,但无论怎样观察也不可能见到。阳光、水、土壤等缘中更不可能有苗芽的自性。由此可知,每个缘的自体中并没有果的自性。如果分别各自的缘中都没有果的自性,那么众缘聚合在一起,也不可能有果的自性。


假使缘当中存在果法,产生也不合理,因为既然已经有了果法,产生就没有任何必要,如果还要生,就会有无穷生和无义生的过失。


既然在缘的本体中没有果法,那在缘以外的他法本体中有果法吗?更不可能有。由此便可推出,果法的自性不存在。 


◎因缘他性不成立


“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既然果法的自性不成立,因缘的他性也不可能成立,因为一切他性都要观待自性才能安立,自他互相观待之故。比如,因为石女儿的本体不存在,所以观待石女儿的他人本体也不能成立。也就是说,依靠不存在的石女儿,根本无法建立自他本体关系。


◎他体的含义


什么是真正的他体呢?《入中论》里对此有具体阐释,比如,慈氏和近藏是两个不同的人,他俩的相续或自相如果在同一时间存在,就叫做他体。


大约十年前,法王还没去印度的时候,南卓堪布在学院为我们讲过《入中论》,他在讲第六品时引用教证说:按照中观胜义推理,一个相续的前和后并不是他体法,因为前和后不能同时存在的缘故。


◎因果非他体,故他生不成立


因果之间也不能成立他体,因为果存在时,缘已灭尽;缘存在时,果未产生,缘和果就像柱子和石女儿一样无法同时存在,所以,缘和果不可能成立他体。


《入中论》云:“芽种既非同时有,无他云何种是他,芽从种生终不成,故当弃舍他生宗。”意思是,人们一般认为,苗芽是通过种子、地水火风等因缘聚合而产生,种子等因缘与苗芽之间显然是他体,因此他生必定存在。但这并不合理,因为芽和种不会同时存在,所以无法成立二者是他体;不是他体,所谓的他生——芽从种生就不能成立,所以,智者应当舍弃他生宗的观点。《入中论》中重点破斥了这种因缘他生的观点,因为大多数人,无论是否学过宗派,都会认同此观点。


有人可能认为,因和果应该可以同时存在吧,比如,父亲和儿子就可以同时存在。实际上,这种因果只是未经观察的一种假名。胜义观察后就会知道,父亲和儿子在他体关系成立之时,因果关系便已灭尽,而在因果关系成立时,他体并不成立。


既然因果不成立他体,他生观点就显然不合理。可见,世人承许的并非正量,只有像中观宗这样用智慧眼观察,如理推断,才是真正的正量。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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