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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届入行论学习笔记|《入行论广释》第131课

一、 科判坐标



二、 内容归摄(总义)

1、在断除了静虑之违品(弃俗世、离妄念)后,从上节课开始宣讲“谨持对治”,即静虑之正行---观察修菩提心。菩提心分为世俗菩提心(“静虑品”宣讲)和胜义菩提心(“智慧品”宣讲)。世俗菩提心的观修次第是先修自他平等(130-134课),在此基础上再修自他相换(135-151课),逐渐从严重的“我爱执”转变为“他爱执”,这些都属于愿菩提心的学处。


在广说“自他平等”修法时,上一课讲到了“能生起平等心”;本课则开始讲述“理当生起”平等心,消灭自、他之间原本没有却被狭隘的我执赋予的界限,令我们对菩提心产生定解和希求意乐。“理当生起”平等心的原因有二:

(1)自他的对境苦乐相同:我与众生面对的苦乐对境是一样的。如能够扩大我执的范围,即将三界所有众生执着为我或我所(就如同我们把并非我的五蕴执为我一般),那么众生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我应同样解除;众生的安乐就是我的安乐,我应同样给予(详见颂词1)


(2)自他的有境意愿相同:我和众生想要避苦求乐的意愿是一样的。“自”与“他”的本体无有任何差别,不应有自他之间的界限和对立。因此修行人不能追求独乐,更不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众的痛苦之上;也不能只爱护自己,更不能将自己不愿接受的痛苦加诸于他众,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详见颂词2、3)


2、接着“成立周遍”,即上述的“理当生起平等心”完全是周遍的,以辩论的方式遣除有些人(其实也包括自己的分别念)对此的各种质疑,此处仅以应当同样解除他人之苦为例进行遣疑。主要的依据是“一异无实”:“一”指自方,“异”泛指除了自之外的他方,即“一”和“异”(即自和他)都不是实有的。由于把自与他执为实有的别别他体,才会产生只护自己不顾他人的想法。因此此处是从“时间”与“对境”两个角度遮破实有:

(1)时间相异的角度(破斥认为“现在的我”和“未来的我”是同一个我):有人(包括自己的分别念)认为,其它众生的痛苦并未损害到我,因此我无需防护。作者以同等理破斥:未来的恶趣痛苦也同样并未损害到现在的我,那么也不应该防护自己未来的痛苦(详见颂词4)

对方(自己分别念)进一步反驳:未来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是同一个相续,所以未来的痛苦理当遣除、防护;而众生与我不是一个相续,所以没必要保护。作者破析:其实,不仅我在死后和生前不是同一相续,就连前一刹那和后一刹那的我都是别别他体,因此认为是未来的痛苦还会降临在我的身上,这是一种莫大的邪见(详见颂词5)


(2)对境相异的角度(破斥认为“我”是一个整体):即“我的手足”不是“我”,因此我不应该防护手足的苦。(详见132课)

发心师兄:定解C23 

审核师兄:定解C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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