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足迹 >> 弟子规160 | 失信与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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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160 | 失信与失体
回到信用问题。古人看到,人们在彼此关系好、感觉愉悦时做出的承诺,到了关系不好、感觉不快的时候,经常反悔,于是教诫:要想守信,就不要轻诺。
在弘一大师辑录的格言中,有一句引自《格言联璧》的话:“盛喜中勿许人物,盛怒中勿答人书。”意思是,当你非常欢喜的时候,不要答应给别人什么东西;当你极度愤怒的时候,不要答复别人的书信。
为什么呢?接下来一句是陈继儒的教诫:“喜时之言多失信,怒时之言多失体。”我们知道,喜和怒都不是平静的状态。
欢喜时,就像有些徒弟第一次见老师,欢喜不已,一开口就把房子、车子、身口意全部供养了。然而,欢喜劲儿一过,当师徒关系如秋天的大地,越来越硬乃至完全冻住时,又把许诺全部收回了。这就是失信。
而人在愤怒时,经常会出口不逊,所以答复对方的语言往往不得当,容易变成争辩、指责甚至毁谤,这是失体,也就是不合乎相应的礼节和体统。
失信与失体有时就在于一句话。所以,一方面要会控制情绪,另一方面要慎言。对那些分内本该承担、自己也有把握的事,直接承诺也不失果断,不必患得患失;但如果心里没底,又有些冲动的感觉,最好三思而后行。
否则,话说出去就是说出去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想挽回就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