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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愿文大疏释》74 * 阅读参考

宝弘 今日当精进 2020-04-13


1.忏悔恶见罪。

闻善功德恶过患,地狱痛苦寿量等,
认为不实仅说法,此罪重于五无间,
发露忏悔无解罪。
颂词所讲对境。
      一些已经有了宗派信仰的人(如已皈投三宝的佛教徒),但是对于宗派中一些正确讲法,不相信或者有邪见,或者不以为然,认为不是那么回事,这样会使他有比较严重的罪业。
      而世间人并没有这方面的概念,所以也不存在“认为这些内容只是经教中的说法而已”这种问题。大家应该把界限分清,不能直接认为所有世间人相续中都沾染了根本无法解脱的罪业。
颂词消文。
A.“闻善功德”。
      原文(《极乐愿文大疏》下同):上文中所讲的听到阿弥陀佛名号的利益、以少分供品供养而最后获得佛果等善法的功德;
     【教证】《极乐愿文大疏》:“闻佛阿弥陀名号,乃至未获菩提间,不转女身转贵族,生生世世具净戒,顶礼善逝无量光”;
     【教证】《妙法莲华经》:“或复但合掌,乃至举一手,或复小低头,以此供养像,渐见无量佛。”又云:“若人散乱心,乃至以一华,供养于画像,渐见无数佛。”
B.“恶过患”。
      原文:因为诽谤菩萨或对其生起刹那恶心而堕入地狱等恶业的过患;
C.“地狱痛苦”。
      原文:例如在这个世界上,同一时间用三百短矛猛刺一个人的痛苦甚至也无法形容所有地狱中痛苦最轻的复活地狱中的一分痛苦,下面所有地狱的痛苦越来越大,无间地狱的痛苦是其他地狱痛苦的总和也无法比喻等等地狱痛苦的诸多特点;
a.为何人类无法想象地狱痛苦?
      因为人类处在三善趣中,而地狱众生是在三恶趣的最底层,人间最大的痛苦也不及地狱中最轻的复活地狱痛苦的百分之一。
    【教证】《亲友书》:“于此一日中感受,三百短矛猛刺苦,彼较地狱最微苦,难忍之分亦不及。”
D.“(地狱)寿量”。
      原文:人间五十年是四大天王天界的一天,四大天王天界的五百年是复活地狱的一天,复活地狱的众生寿量为五百年等,如(《俱舍论》中)云:“复活地狱等六狱,日渐等于欲天寿。”
E.“认为不实仅说法,此罪重于五无间。”
      原文:以此计算,极热地狱寿量长达半个中劫等地狱寿量等以及因各自业力所说的地狱寿量。虽然听闻了上述这些善不善业因果法门,反而认为这是不真实的,只不过是一种表面的说法、传说而已,对因果产生邪见,这是比造五无间罪还严重的恶业,因为五无间罪有忏悔的机会,而这种恶业断绝了善根,乃至在没有对因果生起诚信之前进行忏悔也无有恢复的机会,将于许多阿僧祇劫中不能从恶趣中解脱。
a.恶见罪重于五无间罪之因。
      因为诚信因果的缘故,对于五无间罪可以生起忏悔心,产生忏悔的意乐,借用正法的力量去对治它。而对因果产生邪见就是对对治法本身不诚信,因而对治力无法产生,这种恶业属于断绝善根,并且由于相续中的邪见没有断,忏悔也没用。
b.如何对治恶见罪。
      相续中缘于对佛的诚信而相信佛陀所说的法,相信因果、善法的功德、恶法的过患、地狱的痛苦寿量等这些我们眼根不能见,分别念也无法揣测,比较隐蔽、比较甚深的道理,这就是它的对治力。如果曾沾染过邪见、怀疑等罪业,一定要先断掉相续中的邪见,产生清净的因果正见之后再进行忏悔,才能斩断恶见罪的过患。
F.“发露忏悔无解罪。”
      原文:(在阿弥陀佛及其眷属前)发露忏悔无有解脱的滔天大罪。
a.“无解罪”指根本无法解脱的罪业。
b.“无解罪”真的永远无法解脱吗?
      原文中提及的《涅槃经》、《解脱经》等佛经宣说“具邪见者永远不能从恶趣中解脱”,主要是因为一个人相续中有这种邪见,很长时间都无法得到解脱,时间过于漫长而说无有,从太过漫长的角度说是永远。《涅槃经》、《解脱经》都属于大乘经教,大乘经教中没有承许有一个永远不能解脱的一阐提(意译为无种性、断善根、不能成佛的众生),大乘教法相信每一个众生相续中都具有如来藏。因此,“永远不能从恶趣中解脱”是从暂时的角度来说的。
 
2.遣除相续中的邪见?
邪见分类。
     【教证】《诸经要集》:“邪见有二种:一者可转,二者不可转。诽谤因果,言无圣人,名不可转。非因见因,非果见果,是名可转。”
A.不可转的邪见:像诽谤因果、认为圣人不存在这种属于严重的邪见,没有宿世因缘或者一定的善根,简单通过善知识的讲解让他相信有一定困难。
B.可转的邪见:认为不择手段地通过坑蒙拐骗、缺斤少两、欺骗等手段就能得到钱和所期许的幸福快乐等,这种想法就是把非因安立为因,因没找对,不可能产生这种果,他却认为可以产生。只要有相应的善知识给他宣讲十善的道理,他就会知道自己以前希求这种结果的方法有问题,对自相续不好,从而能够改变自相续。
什么人容易生起邪见。
A.“从外道或边地野蛮者等转生于世间的人”。
      前世是外道修行人,或者前世投生在边地,不闻佛法的人,缘于等流习气,转生在世间时很难生起正见。
B.“善于口头传法、表面听闻的法油子。”
      有些佛教徒仅仅表面听闻,只是词句上的理解,法未入心内心对法义没有真正的定解。听闻各个经教描述地狱痛苦、寿量、罪业的过患、善法的功德之后,他根本无所谓,认为这些自己早就听过很多遍了,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行为依然不如法
C.“行为偏于见解的人”。
      有些佛教徒喜欢探究般若、中观或者密法很高深的究竟实相义的见解,他的见解特别高以后,行为完全跟着见解走。
遣除邪见的方法。
      念法海雷音如来的名号,就能够遣除相续中的邪见,对三宝生起正信,并且不退转,乃至到菩提果位。法海雷音如来名号的功德很殊胜,关键在于自己是否具信。
破斥相关邪见。
       “此别解脱是声闻的行为,我们金刚乘的做法不必受这样的局限,烦恼就是道智,能束缚的东西不成立,若证悟了见解则没有因果相,我在入定中得知行善无利作恶无害呀......”
A.见修相脱离,见为邪见。
      如果证悟了究竟的见解, 这样说也没有问题, 在实相义中确实会讲因果不存在、三世诸佛不存在、三宝不存在、众生不存在、能度所度都不存在等了义的究竟法性的境界。
      这些说法之所以成为邪见,关键在于这些人相续并没有证悟, 仅是从了知的层面知道究竟法性,分别念用总相的方式理解了这个讲法,行为、修力还全部在二取的范围中,能取所取的分别都没有断掉,就敢这样讲或者在名言中按照最高见解的状态不取舍因果、不断恶行善,这属于最大的邪见,对自相续有严重障碍。
B.未证达远离二取的境界前,行为必须取舍因果。
      我们要知道嘴上说远离二取、分别心想远离二取和实际修到远离二取是有天壤之别的。相续中已经具有远离二取的修证境界的修行人才有资格说这些,而我们只是用分别心去想,相似地去缘,离现证还差很远。试想如果真的能安住在实相中,那对善法不执著,同样对恶法也不应执著,为什么还懈怠?为什么人家反驳时心里还会不舒服?感觉不到自相的烦恼吗?因此,既然心还落在二取的世俗当中,行为就必须取舍因果。这种关系一定要搞清楚,否则容易因为偏于见解而忽视因果,这种偏于见解还是偏执,没有分清二谛。
C.以究竟见解为借口“解放天性”是堕落之相。
      有些人把这种实相见解拉到名言中,认为名言中因果也不存在,以所谓的“实相中没有因果相、没有善恶”为借口,丢掉善法,把恶法全部捡起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行为也变得不如法。很多人借用这些高深的教义来欺骗自己,是愚痴之相而已,最吃亏的还是自己,这是堕落的相。
D.说话要谨慎,果报不堪忍。
      “我在入定中得知行善无利作恶无害呀”,说明这个人能够入定在远离所有分别念的无分别智慧的状态,代表他已经达到大乘一地菩萨以上果位。这个人犯了上人法妄语,破了别解脱戒的妄语根本戒、居士戒,何谈解脱?所以,有些话不能乱讲,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表现欲,显得自己修行特别好,但是这一点满足感召的果报是我们无法承受的。
E.真正证悟的人会自然随顺因果。
      如果一个修行人证悟了实相义,他会自然随顺因果,恶法绝对不会造,善法自然做的很精进,就像我们的上师和法王如意宝一样。
      一方面,因为相续中证悟了空性的缘故,空性的特色就是无我,而烦恼是缘于我执产生,他的烦恼会被空性的力量断掉。且真正的大乘空性是人我、法我两者都要断,断除了人我、法我之后,这个人不可能生烦恼,相续当中更不会有自相的贪嗔之心。
      另一方面,与空性一体两面的无缘大悲会自然起现,他会对众生充满悲心,一个没有我执又充满悲心的人在名言当中是绝对不会造业的。
【延伸】如何理解“缘起性空”?
      《大圆满前行》中华智仁波切描述有一个人问他的上师:“如果一个人证悟了空性,他造作罪业会不会堕落三恶趣呢?”他的上师回答:“如果一个修行人证悟了空性,根本不会造恶业,谈不上堕落三恶趣。”因此,并不是证悟了空性,罪业可以缘于空性的力量被抵消,就不会感召三恶趣的果报,这是分别心的假设。实际上证悟空性的人根本不会造恶业,所以没有机会堕落三恶趣,空性和因果两者之间并不是一者遮一者,而是一者立一者,所谓“缘起性空”的意义应这样来理解。
 
3.藏地有一个老妇对她的上师说:“上师,听到您讲善法的功德时,不要说您了,像我这样一个很普通的、业障深重的凡夫人,感觉都很容易得到解脱。但是,当听到您讲罪业的过失时,我又觉得不要说是我了,好像连您想解脱都挺麻烦的。”我们应如何看待老妇的话?
即便吃素也会伤害众生。
      老妇之所以会说“好像连上师想解脱也挺麻烦的”,是因为《大圆满前行》中有这样一种说法:我们生活在世间,即便吃素也会伤害众生,虽然吃素从直接意义上是不害众生,但是仔细分析起来,种白菜、小麦的过程中肯定会存在伤害含生的因素。
无意伤害小含生属于“作而不积罪”。(详见第42课)
      具足杀生四支的相才构成完整杀生根本罪:想杀某一个对境,则基具足(无误了知所杀对境);有想杀他的意乐,则发心具足(认清对境之后,怀着嗔心等烦恼想杀他/它);对对境有杀生的动作,则加行具足(通过一定手段加以杀害);最后断掉了它的命根,则究竟具足。
      从根本上讲,断除杀生侧重指旁生(整个旁生界,包括鸟类、飞禽等)、人类等,我们不能损伤这些明明白白的情识。我们正常生活无形中踩死小虫或者伤害了一些小含生,这四支都不具足,在《俱舍》中属于作而不积业。
三界皆是行苦的自性。
      其实这些细微的过失在轮回中属于行苦的范围。我们只要在这里存活着,就离不了行苦,没有办法让自身做到绝对清净,即便是出家人也没办法做到绝对不沾染罪业,出家人吃豆腐白菜,也不能说没有间接损伤小虫的因缘,这属于行苦自性。三界都有行苦,不只是人类,欲界天、色界、无色界都有行苦的本性,这也是我们常说轮回是苦性的原因。
学佛要抓住重点。
      佛陀从来没有讲过这些属于我们要修掉的范围,并不是做不到这一点就没办法解脱,佛法八万四千法门最精华的内容全部在于调伏自相续的烦恼,学佛是为了断除烦恼、真正达到涅槃的彼岸,能够断除自相续烦恼、发起真实菩提心、走有利众意乐的大乘道,才是我们修积的核心。
 
4.密宗是婆罗门派衍生出来的吗?
      印度婆罗门派的特色是以唱诵为主,它的唱经非常优美,而密宗中的这些行为是特殊情况下修行的助缘,但不是必修的,仅仅因为唱诵这一方面比较相似,就随便说密宗是印度婆罗门派演绎过来的教派,这种随便评判是不如法的。
 
5.如何理解 “不具见之行,不具行之见,此二密宗魔,堕入无间狱。”
释义。
      “不具见之行”是没有任何究竟见解摄持,外在的行为上却什么都敢做,敢去行持杀盗淫妄、贪嗔痴,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中把这种人呵责为“疯子”。
     “不具行之见”是一个人见解上已经证悟自他平等、法界平等这种大平等性,但是行为上却还是行持取舍净和不净的分别,这也属于见修脱离。
      如果相续中真的证悟了大平等性,那么在行为取舍上全都是平等的——净与不净是平等的,贤劣好坏也是平等的,行为就应该相应去行持。如果见解已经完全证达平等的状态还去行持净与不净的取舍,这也是见修脱离,对自己的修行会有障碍,属于修持密法的魔障。
我们应如何做。
      我们现在见解上还未证达大平等性,所以在行为上必定要有取舍。在我们的见解中善和恶还是没办法划等号,因为善是让我们脱离轮回的顺缘,恶是让我们流转轮回的顺缘,所以这二者在名言的缘起法则上面是不平等的,是有区别的,作用不相同。因此,在我们还没有达到等净无二的见解时就要有取善舍恶的行为,这才是见行相一致。
 
6.鉴空法师的公案给我们什么启示?
善根功德深厚之人容易满愿。
      有时因为修行人积累善根功德的缘故,所以他们心里的愿望就容易实现。
要会回向,不要乱回向。
      平时一定要发好愿,要发一些生生世世修行、生生世世不离上师、生生世世能够利益众生的殊胜愿望,希望自己的修行功德都成熟在解脱道上,而非世间有漏的五欲上。我们都不想在轮回中待,都想往生极乐世界,那么我们的善根就要往那个方向回向。现在没到临命终时感觉不出来,到了临命终时,曾经回向的善根力量会成熟,会起作用。
珍惜因缘,精进求取解脱之果。
      我们能够值遇上师这么一位殊胜的善知识和殊胜的净土法门,应该是前世修的不错才会有今世这样顺缘的果,今世的果又作为今世的因,导致我们来世的果就是解脱。我们要珍惜这种因缘,现在的因缘很殊胜,同时还需要精进,像良种已经有了,还要创造阳光、水土,所以要精进地闻思修行,精进地在净土上面来缘取,就能达到解脱的果报。
 
7.如何理解“不被因果过患所染”?
佛陀和地上菩萨已超越因果所染的范围。
      有一些修行人完全证悟,是超凡入圣的圣者,他的状态超越了因果所能染污的范围,在没有特别必要的情况下,在他人面前还是会如理取舍、示现因果真实不虚的道理。佛陀在世时一样,曾给弟子示现头疼三天、生病、被人诽谤;还有经教里常说的“金枪马麦”(金枪是指一个很尖利的刺把佛陀的脚刺穿,使佛陀的脚流血的这个因缘;马麦是指当时印度闹饥荒,所以佛陀吃了三个月的马麦)。佛陀已经断证功德圆满,相续中所有的业完全清净,他的这种表现是给弟子们示现因果真实不虚。
小乘阿罗汉并未超越因果规律的业报。
      小乘阿罗汉在还未处于无余涅槃之前,比如通过一生修行成就了阿罗汉果,但他的业还要感召,这就是虽然证悟了人无我空性,但还没有超越因果规律的业报。如《贤愚经》、《百业经》小驼背阿罗汉、目犍连尊者被外道殴打而死的公案。
 
8.死相比丘和具棘沙弥的公案给我们的启示。
在家人不必纠结如何守持出家戒。
       公案中涉及的是佛陀给出家人制的戒,不触火、不砍树只有在具足戒(包括尼众)中才有,沙弥都没有这两条戒,在家人不存在这些问题,大家不要乱纠结。此外,过午不食也是出家戒,在家人除非当天守八关斋戒才有守戒的功德,否则在家人守过午不食就是养生,戒律的功德是不存在的。
两位比丘罪业深重在于轻毁心。
       不触火、不砍树属于支分戒,不属于重罪,两位比丘罪过严重在于他们的想法属于轻毁心。在忏悔十四根本戒中第三条重罪是轻毁如来教法,如来教法可以含括在经律论当中,这里对于佛陀的律藏生起轻毁心,缘于轻毁佛陀制戒的内涵使得罪过非常严重。
应诚信三宝。
       作为一切智智的佛陀,最细微的因果都能了知,所以给出家人制的戒一定有背后的道理。我们应该诚信佛语的真实性,诚信佛陀是真正的量士夫,要诚信我们缘于佛陀的引导一定能够走向光明的解脱,所以对佛陀所制的戒、所讲的解脱道的教言,都要认认真真地奉行,这才是合理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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