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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前行广释》第61课

本课重点


全课重点

 

不与取的分类

经商直接或者间接具足其他九种不善业

修行人当如何应对经商



不与取的分类


1、权威不与取:势力强大的人依靠非法暴力强取豪夺,或动用军队明目张胆地掠夺,也叫势力不与取。


2、盗窃不与取:趁他人不注意窃取他人的饮食、财物等。


3、欺诳不与取:贸易中通过欺骗等手段(如谎话连篇、短斤少两、非法秤斗等)获取财物。


经商直接或者间接具足其他九种不善业


1、直接

      a.妄语:巧舌如簧将低劣商品说成高价。

      b.离间语:在买卖双方制造不和使自己得利。

      c.恶语:销售中出言不逊的争吵。

      d.绮语:毫无意义的讨价还价。

      e.贪心:想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

      f .害心:希望他人一败涂地,想要吞并他人。

      g.杀生:宰杀的买卖。


2、间接

      a.邪淫:为了谈生意进入不正当的场所。

      b.邪见:长期不好好闻思修行,诋毁因果、三宝。


修行人当如何应对经商


1、何种情况可开许经商

      a.出家人:出家人做生意,若是为了利益众生、护持僧众,佛陀亦有开许。

      b.在家人:若为基本衣食,可以做生意或者依靠其它方式维生。


2、当如何求财

      a.原则:要具足“无倒”、“智慧”。

      b.教证:《妙法圣念处经》:“若于有情所,如同父母想,能离不与取,智慧福无量。”


3、当如何使用经商收入

      a.《杂阿含经》:“始学功巧业,方便集财物,得彼财物已,当应作四分:一分自食用,二分营生业,余一分藏密,以拟于贫乏。”


不与取罪业之条件


1、圆满不与取罪业的条件:具足罪业的四种分支

      《大智度论》云:“不与取者,知他物,生盗心,取物去,离本处,物属我,是名盗。”

      a.分支一:明确对境:知道是别人的财物;

      b.分支二:意乐:产生了偷盗的念头;

      c.分支三:加行:把财物取出来,使财物离开原来的地方;

      d.分支四:心中生起“这个财物已经属于我”的念头。


2、不圆满四种分支也获得同等罪业:仅给猎人、强盗等少许口粮,也将分毫不差地得到他们杀生或不与取的罪业


本课难点


一、不与取的戒律非常严格,特别容易犯,务必谨慎取舍


1、价值界限低:如果把别人的两三元钱,明里暗里地弄到手中,就已经触犯了这条戒律;


2、对境广泛——属于他人的财、物等:如果是父母不让孩子吃零食,然后孩子偷偷吃了,比如刷牙之后不让吃但是孩子趁父母不注意拿来吃了,如果食物的所有权是父母,有些时候是有可能属于不与取的(来自智悲研讨论坛法师答疑)。



二、以经商等欺骗手段赚钱的过失与直接偷盗没有区别


1、若通过尔虞我诈的欺诳手段经商,那无论赢得多少利润,都与直接偷盗没有差别。



三、一切都是空性的,修道场有什么用呢?


1、这种说法不正确;


2、虽然在胜义中万法皆空,但在世俗中,积累资粮也不能放弃;


3、寺院如果多了,还是很有好处的……对周围的老百姓,也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四、既然做生意的过患这么大,那出家人为寺院弘法利生做些生意,在家人为了维持生活而经商,是否都不如法呢?


1、不能一概而论。出家人做生意,若是为了利益众生、护持僧众,佛陀在《毗奈耶经》中有开许。《瑜伽师地论》讲十一种利他事业时,也说过:“或是出家,便有营为衣钵等业;或是在家,便有无倒商估营农仕王等业。”出家人为了基本的衣食,可以做些生意;而在家人的话,依靠务农、经商、做官等维生,也是可以的,只要不特别颠倒就行;


2、《杂阿含经》:“始学功巧业,方便集财物,得彼财物已,当应作四分:一分自食用,二分营生业,余一分藏密,以拟于贫乏。”


3、佛陀在有关经典中,对在家人所讲的求财方法,是要具足“无倒”、“智慧”。《妙法圣念处经》也说:“若于有情所,如同父母想,能离不与取,智慧福无量。


隐藏窍诀


 谨慎辨别贪心、害心和世间通常所讲的“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1、野心勃勃想把对方的财物据为己有,这是贪心;希望他人一败涂地,这是害心;


2、当我们说“我要积极向上,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等时,要仔细辨别这里面有没有贪心、害心的成分,如果有的话,我们一方面大喊“我要解脱,我要利益众生”,另一方面却在实际生活、行持中都是在培养贪心、害心,那就完全是在保养轮回了!如果有时我们确实有这种情况的话,那要思考如何借助佛教的四无量心、菩提心、智慧来实现自己的世出世间的理想


出家人若为寺院弘法利生做些生意,不能一概而论都不如法

1、出家人做生意,若是为了利益众生、护持僧众,佛陀在《毗奈耶经》中是有开许的;


2、在见到某些寺院、僧人从事商业活动时,不能妄下“不如法”的定论,要观清净心“这位师父在为寺院弘法利生而做这些事”。


每天都应从佛法中获得一些受益

1、大家在求学的过程中,虽不敢说当下大彻大悟,但每天都应从佛法中获得一些受益;


2、佛经中讲,修行人可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上等修行人一天比一天好,每天都会有收获;中等修行人进步虽然略逊一筹,但每个月都会有新的突破;下等修行人至少也是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有进步;


3、即使现在没有开悟的境界,但对佛教取舍因果的基本道理,每天哪怕听一堂课,也会有一堂课的收获


胜义谛层面虽然万法皆空,但在世俗谛层面依旧需要因果取舍,积累资粮

1、为世俗谛正名:世俗的意思是“显现、虚妄”的意思,并不是低劣的意思,只是在汉文中“世俗”听起来像是一个贬义词,但实际上,世俗的意思是“显现的基础是空性”;


2、二谛之间的关系:《中论》云:“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佛陀说:虽然一切万法本体上是空性,但也不会堕入断边;虽然一切万法显现不灭,但也不会堕入常边;在远离常断两边后,业果报应却不失坏;也就是说,现而空,空而现。因此,即使有万法皆空的见解,也不能忽略因果取舍,这就是佛陀所说最了义经典所讲的现空双运的究竟密意;


3、行人抉择:从理上来说,二谛是一个本体不同反体的关系,所以不能偏堕到胜义谛,也不能偏堕于世俗谛,二谛同等重要;从实修上来看,真正现证了万法实相的人,对于因果的取舍都是非常谨慎的,因为他们完全了知世俗缘起规律是如何运作的,所以世俗的行为上都非常谨慎小心;反而是那些没有修证的人,打着“万法皆空”的旗号,无恶不作;就我们当下的情况来看,相续中没有空性的境界,再放弃世俗中的积累资粮、忏悔罪业等行持,那到底要依靠什么得到后世的增上生和决定胜呢?


4、邬金莲师对国王赤松德赞云:“君王,我的密乘见解极其重要,但行为不能偏堕于见解方面,否则善空恶空黑法漫布,将成为魔见。同样,见解也不能偏堕于行为方面,否则将被实有和有相所束缚,而无有解脱的机会。”又说:“是故见比虚空高,取舍因果较粉细。”也就是说,在证悟实相之见解的同时,必须要细致入微地取舍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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