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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入行论广释》第15课

一、 科判坐标

二、 内容归摄(总义)

本节课开始学习第二品——忏悔罪业。


《入行论》共十品,前三品是菩提心未生起令生起的方法。其中第一品宣说了菩提心的功德,但如果自相续没有清净,菩提心也不会无缘无故地于不清净法器中生起来。第二品接着讲要忏悔罪业,即通过忏悔令相续得以清净。第三品讲菩提心怎样受持。


从科判上看,第二品分为总义和论义,本节课首先学习总义部分的内容。虽然此处所讲为“忏悔罪业品”的总义,但实际上也是整个菩提心的总义。无著菩萨以总纲的方式提纲挈领地阐述了菩提心的要点(菩提心的本体、分类及怎样受持等)。大家一定要注意,总义部分的内容不是《入菩萨行论》的颂词。


总义部分一共有四个部分的内容:

(一)菩提心的本体:即发心为利他,求正等菩提。安立于总义之“抉择发心”的科判下。


(二)菩提心的分类:从地界、助伴和比喻、所缘对境、意乐加行等多个角度,对菩提心进行分类。同样安立于总义之“抉择发心”的科判下。


(三)菩萨戒怎样受持(安立于“随发心而行持”的科判下)

1、受戒之对境;

2、受持者的身份;

3、受持的方法;

4、怎样护持菩提心;

5、菩提心失坏后如何恢复。


(四)在什么样的众生相续中可以受持菩提心。(受戒之方法以及应如何护持菩提心、菩提心失坏后如何恢复等内容将在下节课学习)。

发心师兄:定解C27

审核师兄:定解C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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