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若生是有为,则应有三相。若生是无为,何名有为相?| 【每日一颂】《中论》
七观三相品
庚二(观三相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遮破有为法;二、遮破无为法;三、遮止与圣教相违。
壬一(遮破有为法)分二:一、破生住灭三法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癸一(破生住灭三法相)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子一(总破)分三:一、观察有为无为而破;二、观察分散聚集而破;三、观察有无其他法相而破。
丑一(观察有为无为而破):
若生是有为,则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何名有为相?
如果生是有为法,那么它也应该具有生住灭三相。
如果生是无为法,那为何称它是有为法的法相呢?
对方认为:作为蕴界处的有为法,其自性是存在的,因为有为法的法相——生住灭存在之故。
中观宗反问:如果认为生住灭三相是有为法的法相,那么其中的“生”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呢?如果生是有为法,那么它也应该具有生住灭三相,这样就会有法相无穷无尽的过失。
也就是说,如果将有为法作为事相,它的法相就是生住灭三法。现在观察其中的“生”,如果认为生是有为法,那么将生作为事相,它也应该具足生住灭三相,否则“生”就不能成立。如果再把第二个“生住灭”中的“生”作为事相进行观察,它也要具足生住灭三相……这样不断追问,就会有法相无穷无尽、永远无法安立事相的过失。
我们前面已经讲过什么是法相、事相和名相。学因明的时候,懂得这三相非常关键,否则很难辨别一个事物。
这里只观察了生住灭当中的生,住和灭也可以这样类推。若观察住,就问对方:住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如果是有为法,它肯定要具足生住灭三相……灭亦如此,如果是有为法,必然也要具足三相……
生住灭三法如果是无为法,则不能成为瓶子等有为法的法相。因为无为法如同虚空一样,假如瓶子具足三个虚空,能不能表示瓶子是有为法呢?肯定不能。如果可以,一切都会变得混淆不清,柱子的法相可以是虚空,虚空的法相可以是石女的儿子……但这显然不合理。
以上中观宗从有为、无为两个方面遮破了三相。接着中观宗继续驳道:如果认为生住灭是有为法的法相,那这三相是分别各自成为法相,还是聚在一起成为法相?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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