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讲记 (下)(8)
中观根本慧论讲记
龙树菩萨 造颂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 译
慈诚罗珠堪布 讲授
顶礼圣智妙吉祥童子!
为度化一切如母众生,请大家一起发誓成佛;为了成佛,现在开始讲习《中论》。
(接上文)
观颠倒品第二十三
按照藏文的理解,第二十三品的主题是观察烦恼——贪、嗔、痴三毒,而汉文的品名却是观察颠倒。因为烦恼就是颠倒,颠倒就是烦恼,所以二者并不矛盾。
这里所说的“颠倒”,不是下面讲“净不净颠倒”当中与愚痴相关的“颠倒”,这个颠倒可以代表一切烦恼,因为一切烦恼都是颠倒的,所以就用“颠倒”的字眼来代替烦恼。
很多人都认为:我们流转轮回的根本原因就是烦恼,产生烦恼以后,烦恼就将我们束缚在轮回当中。如果没有烦恼,如果烦恼是空性的话,我们又怎么会流转轮回呢?所以,很多宗派都主张烦恼是实有之法。
但是,大乘中观论师却认为:因为一切法都不成立,都是空性,所以烦恼也同样不成立。
密宗还进一步认为:烦恼是佛的智慧。但这种提法在显宗经论中记载很少,所以很多人都不太理解。
在这里,我们不涉及关于烦恼是佛的智慧这一问题,只讲烦恼在不观察的情况下能成立,如果观察或寻找追求其本性时,烦恼就如同其它法一样不成立,其本体为空性的道理。
戊二十三、(观颠倒品)分二:一、遮破烦恼;二、遮破烦恼存在之能立。
己一、(遮破烦恼)分二:一、广破烦恼;二、分别而破。
庚一、(广破烦恼)分四:一、以缘起因而破;二、以无有所依之因而破;三、以无因之因而破;四、以无所缘之因而破。
辛一、(以缘起因而破):
从忆想分别 生于贪恚痴
净不净颠倒 皆从众缘生
所谓烦恼,有十六种根本烦恼,二十种支分烦恼,以及很多细节烦恼。所有这些烦恼的根本,就是贪恚【嗔】痴三者。一切烦恼都是由贪嗔痴而生,贪嗔痴是一切烦恼的基础,是一切烦恼的因。所以,如果能通过观察贪嗔痴,从而破斥贪嗔痴以后,我们就可以自然而然地了知其它烦恼也不可成立的道理。
所谓的烦恼是怎样产生的呢?“从忆想分别,生于贪恚痴”,烦恼产生的原因,就是我们的忆想,也就是分别念。众生对外在的声音等六境作意,如果认为其十分美妙、悦意,就以此分别念而产生贪心;如果认为其于己有害,或者不合心意,就以此分别念而产生嗔恨心;至于愚痴心的来源,则是颠倒的分别念。比如说,本来一切有为法都是无常之法,但在我们没有学佛之前,除了能了知一些粗大的无常以外,对其它细节的无常就一无所知,认为大多数法都是常住不灭的。这样将无常执著为常,也就是颠倒的分别念。从颠倒的分别念,就产生了愚痴无明。因此,一切贪嗔痴,都是从分别念而产生的。如果没有分别念,就不会有贪嗔痴。
比如说,当一位阿罗汉与一位平凡众生同时看同一样东西时,平凡众生就会对其产生美丑好坏或者平庸之念,并从而生起贪心、嗔心或者痴心;而阿罗汉虽然同样看到了该物,但因为他已经断除了美丑好坏的分别执著,所以就不会生起贪嗔痴等烦恼。这就说明,所谓美丑好坏等分别,并不在于外境,而是源自于我们的分别念。因为阿罗汉没有这样的分别,所以就没有烦恼;因为平凡众生具有这些分别念,所以就会产生烦恼。
如果烦恼是从外境而产生的,就应当象豆种产生豆芽一样,如果因缘具足,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必须产生,不随人的意志而转变。即使不愿其产生,也不得不产生;反之,如果因缘不具备,即使满心希望地期盼其产生,结果也不能使人如愿。这就是依靠外境因缘而产生的特点。
而贪嗔痴却不是这样,因为其产生完全源自于内心,所以,贪嗔痴是从分别念而产生,而并非由外境而产生。
“净不净颠倒,皆从众缘生”,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净、不净、颠倒三者,是从众多因缘而产生,而是指产生烦恼的众多因缘,就是净、不净、颠倒。净就是贪心的因缘;不净就是嗔恨心的因缘;颠倒就是愚痴无明的因缘。也就是说,从这些因缘当中,产生了贪嗔痴烦恼。
若因净不净 颠倒生三毒
三毒即无性 故烦恼无实
当凡夫众生值遇色法、声音等外境时,如果认为外境不但赏心悦耳,而且对自己有利,也即产生了净的分别念,就会衍生出贪心;如果认为外境有碍观瞻、不堪入耳,而且于己有害,也即产生了不净的分别念,就会生起嗔心。所谓颠倒的分别念,就是将无我当作有我,将痛苦当作快乐,将无常当作常,将不清净当作清净的分别念,从颠倒的分别念,就可以产生无明痴心。
由此可见,贪嗔痴三毒是从净不净颠倒等因缘而产生的法。前面已经讲过,凡是从因缘和合而产生的法,都无有自性。所以,从因缘而产生的烦恼也无有自性、并非实有。
辛二、(以无有所依之因而破):
我法有与无 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 有无亦不成
所谓“我法”,是指人我。前面十八品中已经讲过:既不成立人我的有,也不成立人我的无,涉及人我的一切概念都不可成立。
观察抉择的时候,首先让我们的智慧去理解无我,当深深地体会到二无我,并断除我执以后,就要设法将无我的念头放下。以什么理由来说服自己放下呢?就是以空性也要观待于不空,如果没有不空,也就不会有空性的理由来打破空执。
“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假如没有我,那么烦恼又是谁的呢?烦恼不可能成立。因为,所有的烦恼都是从人法二我执而产生的,如果没有人我和法我,烦恼产生的因缘也就无法具足,烦恼以及烦恼的有无也就由此而不可成立。
谁有此烦恼 是即为不成
若离是而有 烦恼则无属
“谁有此烦恼,是即为不成”,如果没有我的话,那么这个烦恼是谁的烦恼呢?谁会有这样的烦恼呢?所以,烦恼就无法成立。
“若离是而有,烦恼则无属”,如果离开我而有烦恼的话,那么这个烦恼就不可能是众生的烦恼。前面讲过,如果我法不成立,则众生就不可成立;如果六道众生不成立,则烦恼就不属于六道众生,而成为独立存在的法;如果独立存在,就成为无有所隶属的法,这样一来,其本身最终也就无法成立了。
如身见五种 求之不可得
烦恼于垢心 五求亦不得
“如身见五种,求之不可得”,如同通过五种方式来观察五蕴和人我,其结果都不可能得到人我一样。
依照前面我们所讲的观察如来与五蕴时,所采用的五种观察角度:如来及五蕴是不是一体;如来是不是离开五蕴而独立存在;如来和五蕴有没有相互的存在;如来是否具有五蕴。以这五种方式,是不可能得到人我的。
所谓“垢心”,是指心或者心王;所谓“烦恼”,是指心所。什么叫做心呢?六识或者八识叫做心。什么是心所呢?众生的念头叫做心所。本来众生有无数的心所,但在《俱舍论》中只讲了五十一个心所。
这些心所或者念头是由谁生起的呢?是由我们的意识,也叫神识或者第六识生起的。因为烦恼污染了心王,所以就称之为“垢心”。
“烦恼于垢心,五求亦不得”,如果用五种关系来观察“烦恼”与“垢心”,均了不可得。首先,如果烦恼和神识是一体,那么所污染和能污染就成为一体,这显然不合理,如同火焰与木柴成为一体一样;
其次,如果承许烦恼不依赖于垢心而独立存在,则应当在神识之外另存一个心所。但是,所谓的念头,也就是心的一种过程。比如说,所谓有信心,也就是指意识进入了信心的状态或者阶段。除了这种阶段或者过程以外,不可能独立存在某个心所或者心王。眼识、耳识等等都是这样,都不可能独立存在;
也正因为不能独立存在,所以也不能相互存在,垢心既不能存在于烦恼,烦恼也不能存在于垢心;
还因为不能独立存在的缘故,所以垢心也不可能拥有烦恼。所以,“五求亦不得”。
辛三、(以无因之因而破):
净不净颠倒 是则无自性
云何因此二 而生诸烦恼
“净不净颠倒,是则无自性”,不但烦恼本身不可成立,而且包括烦恼的因缘——净不净颠倒,也不可成立,都无有自性。为什么呢?因为,所谓净不净颠倒,并不取决于外境,而在于众生内心的执著,所以无有自性。
“云何因此二,而生诸烦恼”,这里的“二”字,在藏文版中本来应该是指净、不净、颠倒三者,所以有点不对。如果解释为“因”和“缘”二者,也勉强可以。
如果净、不净、颠倒这三种烦恼的因缘都不成立,又怎么能够产生烦恼呢?不可能产生。因为,如果因缘成立,我们还可以观察烦恼能否从因缘当中产生。但是,如果因缘的本性都不成立,那么烦恼就决不可能产生。
辛四、(以无所缘之因而破):
色声香味触 及法为六种
如是之六种 是三毒根本
十二处、十八界当中属于外面的六界、六处——色、声、香、味、触、法,就叫做六种外境。所有的外境都包括在这六种当中。其中的“法” 字,既不代表一切诸法,也不包含色声香味触等法,而是特指第六识当中可以显现出来的一切物质总相,也就是指第六识或者神识的对境或所缘境。以上六种法,就是贪嗔痴三毒的根本。
产生贪嗔痴的主要因缘,是我们自己的执著;而我们的执著,又是从外境而产生的。如果没有色声香等外境,也就不会产生烦恼。
色声香味触 及法体六种
皆空如焰梦 如乾闼婆城
但是,通过前二十二品的详细抉择,我们已经了知: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外境,都是不可成立的,都是空性的法,如同阳焰、如同梦境,如同乾闼婆城一般。
所谓“乾闼婆城”,也就是指沙漠、草原或者海洋上空出现的海市蜃楼。这些都属于幻相,都不可成立。
庚二、(分别而破)分二:一、遮破贪嗔;二、别破愚痴。
辛一、(遮破贪嗔)分二:一、破因法净与不净;二、破果法烦恼。
壬一、(破因法净与不净)分二:一、以所依为虚妄而破;二、以互相观待而破。
癸一、(以所依为虚妄而破):
如是六种中 何有净不净
犹如幻化人 亦如镜中像
在所谓的六种当中,又怎么能产生净和不净呢?净和不净也不能产生。净和不净如同幻化人与镜中像一样,都是不可成立的。
癸二、(以互相观待而破):
不因于净相 则无有不净
因净有不净 是故无不净
不因于不净 则亦无有净
因不净有净 是故无有净
六道众生都有净和不净两个观念。如果不依赖于净相,就不能成立不净。“因净有不净,是故无不净”,正因为必须依赖净相才可以成立不净,所以不能最终成立不净,因为不净是观待于净相而成立的法,是一个假立的法,不能离开他法而独立存在。
同样,如果不依赖于不净,就不能成立净。“因不净有净,是故无有净”,正因为必须依赖不净才可以成立净,所以也不会有净的存在。如果净是实有的法,就应该不依赖于他法而独立存在。但是,净必须依赖不净才能成立,这就说明净本身没有实有的本性。
比如说,我们认为可以吃的东西就是干净的,不能吃的东西就是不净的,我们认定为净相的基础,就是与之相反的污垢肮脏之物。但是,所谓的净相能否独立存在呢?不能。
因为,针对三十三天的众生而言,人类认为清净纯洁的净水,在他们看来就是如同脓血一般的污垢肮脏、难以下咽之物,只有甘露才是清净的;然而,三十三天的甘露对于登地菩萨而言,却是有漏的法,是痛苦的东西。同样,畜牲、恶鬼、地狱道的众生对水的看法也都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对于同一外境,不同的境界就有不同的看法。
在中观的其他注释里,有这样一个比喻,老虎认为自己的配偶美艳绝伦,所以就生起了强烈的贪心,而老虎以外的众生,却并不认为老虎的配偶漂亮。所以,人类或者三十三天等其它各道的众生在一般情况下,就不会对母老虎产生贪心,而只能生起嗔心或无明痴心。同样,在一般情况下,人类也只会对自己的同类生贪心,而不会对其它众生生贪心。
针对人类和老虎的审美观,不同道的众生来评判,就会有不同的结果,因为六道的业力都是各不相同的。人类认为艳光四射的女人,老虎不以为然;老虎认为倾国倾城的母虎,人类却不屑一顾。此时,如果让牛来充当裁判,它就会说:“女人和母虎都不漂亮,只有我的母牛才是天底下最美的!”
中观注释里还有一个比喻:一个众生在转世为马时,就认为自己所吃的草料是鲜美无比的佳肴,所以会吃得津津有味、唾涎四流。但是,一旦这匹马转世为人,就决不会将草料当做食品。不但对草料的看法会有截然不同的转变,包括以前作马时的美丑、好坏等等看法,也会因后世的到来而被彻底推翻。所以,不但六道众生的看法泾渭分明,即使同一相续众生的前后世,看法也是互相矛盾的。
古人说: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因此,无论哪道众生,从暂时的角度来讲,其各自的现量都是正确的,而从究竟的角度来说,所有六道众生的这些现量都不可靠,只有佛的境界才是最准确的。佛所作出的判断,无论外道的六师,还是从古至今的哲学家、科学家,都不能够推翻,因为他们的思维还远远没有达到佛的境界。就像箭和靶之间的距离有一公里,而箭的射程却只有半公里,所以箭就始终不能射中靶心一样,佛的境界也是世间外道与其他学科所不可企及的。
又比如,在世尊住世之时的伊朗人认为:在父母亲年老体衰,或罹患疾病的时候,为了让父母不承受老病的痛苦,就要杀死父母以行孝道,按照他们的宗教观,这就是一种善举。他们以自己的分别念,以自己的教义,规定了这种违背因果的所谓“善行”、所谓“义举”、所谓“清净”。即使有人想用佛教理论或其它理论与他们辩论,也肯定会一败涂地。因为这些观点超越了他们的教义范围,所以他们不会予以承认,这些理由在他们面前,就会毫无用武之地。
一般世人都认为:饭菜是可以吃的,而不清静的物质是不能吃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违背这个规矩,就是疯子,就会吃苦头。而瑜伽士们却深深地懂得:从无始以来,正是因为这些作茧自缚的假立颠倒妄念,才使我们束缚于轮回,如果能打破这些原本不应有的陈规陋习,就能逐步斩断轮回之根。所以,他们就特意不合常规地去受用五肉五甘露,以这种世人认为匪夷所思的行为,去打破众生净与不净的执著,通过这种不安立任何观点的方式,就可以逐步进入没有任何规矩的自然法界。
由此可见,在究竟的法界中并没有净与不净的概念,净与不净都是凡夫用自己的分别念建立起来的法,一旦超越分别念的范围,净与不净都不可能存在。
壬二、(破果法烦恼):
若无有净者 由何而有贪
若无有不净 何由而有恚
如果没有净相,贪心又怎么会产生呢?同样,如果没有不净相,又怎么会从不净相而产生嗔恚之心呢?都不可能。
辛二、(别破愚痴)分二:一、破颠倒外境;二、以破成立之果。
壬一、(破颠倒外境)分二:一、破颠倒与非颠倒之差别;二、破执着者补特迦罗。
癸一、(破颠倒与非颠倒之差别)分三:一、外境之成与不成相同;二、外境之有无相同;三、仅此执着亦不可成立。
子一、(外境之成与不成相同):
于无常著常 是则名颠倒
空中无无常 何处有常倒
“于无常著常,是则名颠倒”,将无常的东西执著为常,这就叫做颠倒。
依照藏文原版,“空中无有常,何处有常倒”应该翻译为“空中无无常,何处有常倒”,因为一切法是空性,所以在空性当中并没有无常之法。既然如此,所谓“将无常执著为常”的“常倒”又会在何处存在呢?所谓的“常倒”不可能成立。
子二、(外境之有无相同):
若于无常中 著无常非倒
空中无无常 何有非颠倒
如果将无常的物质执著为无常,从名言的角度来讲是一种正见,所以是“非倒”,也即不是颠倒。
但是,“空中无无常,何有非颠倒”,在空性中并没有无常,所谓“非颠倒”又怎么会成立呢?如果无常成立,那么“执著无常为无常”的“非颠倒”也应该成立。既然无常都不成立,“非颠倒”也就无法成立。
此偈颂与藏文原版的意义有一点区别,但因为可以理解,所以不用改。
子三、(仅此执着亦不可成立):
可著著者著 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灭相 云何而有著
通过以上观察,我们可以总结出:无论是可著、著者、著的行为,还是用来执著的心,在法界当中都是寂灭之相,一切都是空性。所以,又怎么会有著呢?所谓的“著”决不可能成立。
癸二、(破执着者补特迦罗)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子一、(总破):
外道和凡夫众生认为:因为具有颠倒贪心等等的众生存在,所以贪心、嗔心等颠倒应该存在。
中观论师对此驳斥道:如果存在这样的众生,当然可以成立这样的烦恼。但是,有烦恼的众生并不成立,所以,烦恼也就不可成立。
若无有著法 言邪是颠倒
言正不颠倒 谁有如是事
如果执著不成立,那么说邪的执著是颠倒,以及说不邪的执著是非颠倒的说法,又怎么可能成立呢?不可能成立。
如果有一个执著可以成立,我们就可以言及颠倒与非颠倒。但是,所谓的执著根本没有;如果没有执著,也就不可能有颠倒与非颠倒的本体。比如说,如果我们执著一切有为法是空性,那么就可以分析这个执著是正是邪,但是,既然根本不成立这个执著,我们就无从辨别正邪。
既然颠倒与非颠倒都不成立,所谓“具有颠倒贪心等等的众生”又怎么可能成立呢?决不可能。
子二、(别破):
有倒不生倒 无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 不倒亦不倒
“有倒不生倒”、“倒者不生倒”,如果某个众生已经具有颠倒偏见,或者说某个众生已经成为倒者,就不可能再产生颠倒,因为他已经有了颠倒偏见、已经是倒者的缘故。
我们都知道,已经存在的物质不可能再生。我们所说的“不能再生”,不是指其相续不能再生,因为相续是以心增上安立的法,是不可成立的法,不能代表物质的本体。这里所说的“不能再生”,是指物质本体的再生。如果物质的本体要成立再生,这种再生就必须与物质的本体成立于同一刹那。但是,在同一刹那间,任何物质的本体在生了以后都不可能再生。所以,有倒者不能生倒。
“无倒不生倒”、“不倒亦不倒”,无论“无倒”还是“不倒”,都不可能产生颠倒。如果产生颠倒,就有佛也会产生颠倒的过失,这种错误是显而易见的。
若于颠倒时 亦不生颠倒
汝可自观察 谁生于颠倒
正当颠倒的时候,也不可能产生颠倒。为什么不生颠倒呢?因为,在已经产生颠倒与尚未产生颠倒之外,根本没有所谓“正在颠倒”的情形。
比如,我们都认为:在上午、中午和下午三个时间中,白天的十二点整就是中午。但是,时间却是一刹那也不停息地在往前流逝,除了上午与下午以外,属于十二点整的时间根本就无法找到。靠近十二点的任何一个刹那,都不是属于上午,就是属于下午,没有一个刹那可以归属于中午。因此,所谓的“中午”不可能成立。
同样,在已生与未生之间,也没有一个正在产生,所以,“若于颠倒时,亦不生颠倒”。
“汝可自观察,谁生于颠倒”,所以,大家可以再三详细地观察思维,谁能产生颠倒呢?谁也不可能产生颠倒。
以前我们都认为:凡夫众生会产生贪嗔痴。现在我们可以反问自己,众生是怎样产生贪嗔痴的呢?是已经有贪心的众生产生贪心,还是没有贪心的众生产生贪心,抑或是非有非非有的众生产生贪心呢?对于上述问题,我们根本无法回答。
所以,众生的颠倒烦恼、流转轮回乃至现代文明等等一系列的想法,都是增上安立的法,都是我们自己给自己制定的思维定势,自己给自己安排的规矩。如果不敢违背这个规矩,就永远无法得到解脱。就像古代的伊朗人如果不打破残杀父母的规矩,就必然会造五无间罪,最终肯定要堕入地狱一样。
诸颠倒不生 云何有此意
无有颠倒故 何有颠倒者
既然诸种颠倒都不会产生,又怎么能有“产生颠倒”这个意识呢?
如果颠倒存在,则可以承许颠倒者,也即颠倒的众生存在。但是,如果没有颠倒,又怎么会有颠倒者呢?决不可能!
若我常乐净 而是实有者
是常乐我净 则非是颠倒
我、常、乐、净四种,是一般世间人的基本执著。如果这四种执着的所缘境是实有,也就是说,如果我是实有的话,那么我执就不是颠倒;如果常住是实有的话,那么常执也不是颠倒,“乐”、“净”等等也可以依此类推。因为这四种执着都符合法的本性,所以就不是颠倒。
若我常乐净 而实无有者
无常苦不净 是则亦应无
如果我、常、乐、净这四种法,都没有实有的本体,那么,所谓“无我”“无常”“痛苦”“不净”等等,也不应该存在。
小乘论师十分注重这四个见解,对这四个“真理”推崇备至,并奉为圭臬。但是,虽然这些见解在名言中符合物质的本性,在名言当中,可以说诸法是无我、无常、不净、痛苦的。但是,在胜义谛当中,这些法都不可成立。在胜义谛当中,没有任何法的安立,既没有物质的常住,也没有物质的无常。不但常与无常不存在,包括我与无我、乐与不乐、净与不净也都不成立。
无我、无常、痛苦、不净等不究竟的见解,只是为了推翻我执、常有、安乐、清净等见解的方便,最终都是必须放弃的东西。虽然世间人将得鱼忘筌、过河弃舟视为贬义,但在修行当中,却必须这样。因为,在究竟的法界中,一切见解都不可成立。如果一味地抱残守缺,死守这些见解不放,这些见解就会成为解脱的包袱,并障碍我们获得最终的解脱。
壬二、(以破成立之果):
如是颠倒灭 无明自亦灭
以无明灭故 诸行等亦灭
如果断除了颠倒,就不可能产生无明,因为无明是从颠倒而产生的。如果没有颠倒,就没有产生无明的因缘,既然没有产生的因缘,无明也就被彻底毁灭;这样一来,无明之外的“诸行等”其它十一缘起支,也就随之而毁灭;随着十二缘起支的还灭,生死轮回也彻底消失,并从而得到无余涅磐。
己二、(遮破烦恼存在之能立):
小乘行人和凡夫众生认为:既然刚才提到无明可灭,就说明无明原本存在,如果无明不存在,就不可能成立无明的毁灭。如果无明成立,就应该成立烦恼。这是对方的理由,下面破斥:
若烦恼性实 而有所属者
云何当可断 谁能断其性
如果烦恼是实有不空的本性,并且也有所属,也就是说,如果众生具备实有的烦恼。“云何当可断”又怎么可以断除呢?决不可能。因为,凡是实有不空的物质,就应当常住不灭,任何因缘都不能对其有丝毫的影响,该法不可能具有能断的对治力。既然如此,那么,即使证悟精通了无我的智慧,也不可能使其发生转变,“断除烦恼”之说也就无从谈起了。所以,实有的烦恼无法断除。“谁能断其性”又有谁能断除它的本性呢?谁都无法断除。
若烦恼虚妄 无性无属者
云何当可断 谁能断无性
“若烦恼虚妄,无性无属者,”如果烦恼是虚妄的空性之法,既没有本性,也没有所属。又怎么可以断除呢?又有谁能够断除无性之法呢?谁也无法断除。
如果烦恼成立,我们还可以观察一下烦恼能否断除。但是,烦恼的本体如同兔角一般根本不成立,那么,又怎么可以断除呢?没有的法就不可能断。
由此可见,无论烦恼有实还是无实,都不可能断除。断者【修行者】和所断【烦恼】,都是名言中的法。在名言中,可以成立断除烦恼的幻相。但幻相都是没有可靠性、准确性,没有本体的法。因此,烦恼以及烦恼的断除都不成立。不但烦恼不成立,包括成佛、修行等等这一切,都终将融入法界,再也不复存在。
这种境界是不是像将物品装入箱子一样,只是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或者原本存在,现在变成了无有呢?并非如此。这种境界就如同原本无有本体的乌云消散于虚空一样,其本身自始至终都不存在。
但是,在尚未到达这个境界之前,修行、断除烦恼、成佛等等都必须存在。依靠这些幻相,才可以断除烦恼的幻相。以幻相断除幻相,是佛的一种方便法门。所以,断除烦恼在名言中可以成立,在本性或者法界当中,就不可成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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