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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我未坏时思体应不坏灭【每日一颂】《四百论》(第十品)

知幻园 2024-04-09




每日

一颂

《中观四百论》


# 235


第十品 破我品

戊二、(别破有为法实有)分五:一、破我;二、破时实有;三、破所见实有;四、破根境实有;五、破边执。

己一、(破我)分三:一、别破我;二、总破我;三、破许无我有断灭过。

庚一、(别破我)分四:一、破胜论师所计的我;二、破数论师所计的我;三、破尼也耶派所计的我;四、别说破我的功德等。

辛二、(破数论师所计的我)分三:一、不应许我思是常;二、我未坏时思体应不坏灭;三、不应以先有思的功能便许为我体。

壬二、我未坏时思体应不坏灭:


问曰:神我是思维的体,是受用境者,思是受用外境的作用,所以神我本体常恒无动,而其思维作用需要眼等助缘发生作业等,以此不存在神我需缘助而有变动的过失。





物不如作用,至灭而有动,

故有我无思,其理不成就。

——《中观四百论》



神我实体不像其作用,其作用乃至灭坏之前都有变动;以此应成有神我而无有思维,所以我思常有一体的理论不能成就。


此颂在藏文各注疏中很难看出其明显的意义所在,甲操杰论师将本颂前两句释为比喻,后两句为喻义,然仔细推敲,也不甚明了。汉传佛教三论宗大德吉藏论师在其所著的《百论疏》第九卷《破神品第二》中,对提婆菩萨与数论外道的辩论阐述得很详细,若能参阅,对此段大义才能弄清楚。在此但依各论疏观点与自己的观察,作一个大概略释,望诸方智者明察。


数论外道许具心识思维的神我为常,其神我与思维(汉文古译为觉)是一体,但是加以观察,这种立论无法成立。因为“物”即神我本体(物在古汉文中有“主体”或“实体”的意义)与其思维觉了外境的作用不同,作用乃至在灭坏或说在二十三现象融入自性之前都会有种种了别苦乐喜忧的不同变化动摇。如本体与作用若是一,则作用有种种不同,本体也应有种种不同变化,如此则失坏神我常有的立宗;如体用互异,你们的神我本体常有而思维作用无常,如此则神我与思维应成无关,神我不具思维的能力。因此,不管如何承认皆推翻了你们的立论。若将本颂头两句作比喻解释,可参阅甲操杰论师的注疏,其大意是:常物不能如同能被作用的法那样,能被作用的法在作用因缘灭失之前,都会有变动,而神我是常物,故不能有受外缘所摇而变动的思维作业,以此应成有我无思,数论外道所许的我思一体理论无法成就也。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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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词(含链接)】《四百论》 第一品



【每日一颂】《四百论》 第二品


【每日一颂】《四百论》 第三品


【每日一颂】《四百论》 第四品


【每日一颂】《四百论》 第五品


【每日一颂】《四百论》 第六品


【每日一颂】《四百论》 第七品


【每日一颂】《四百论》 第八品



201

一切为果生,所以无常性,

故除佛无有,如实号如来。


202

非无因有性,有因即非常,

故无因欲成,真见说非有。


203

见所作无常,谓非作常住,

既见无常有,应言常性无。


204

愚夫妄分别,谓空等为常,

智者依世间,亦不见此义。


205

非唯一有分,遍诸一切分,

故知一一分,各别有有分。


206

若法体实有,卷舒用可得,

此定从他生,故成所生果。


207

若离所生果,无有能生因,

是故能生因,皆成所生果。


208

诸法必变异,方作余生因,

如是变异因,岂得名常住。


209

若本无今有,自然常为因,

既许有自然,因则为妄立。


210

云何依常性,而起于无常,

因果相不同,世所未曾见。


211

若一分是因,余分非因者,

即应成种种,种种故非常。


212

在因微圆相,于果则非有,

是故诸极微,非遍体和合。


213

于一极微处,既不许有余,

是故亦不应,许因果等量。


214

微若有东方,必有东方分,

极微若有分,如何是极微。


215

要取前舍后,方得说为行,

此二若是无,行者应非有。


216

若法无初分,无中分后分,

是法无所现,由何者能见。


217

若果能坏因,是则因非常,

或是处有因,彼处即无果。


218

不见有诸法,常而是有对,

故极微是常,诸佛未曾说。


219

离缚所缚因,若有余解脱,

彼都无所生,故不名解脱。


220

究竟涅槃时,无蕴亦无我,

不见涅槃者,依何有涅槃。


221

离爱解脱时,有思有何德,

若无思有我,便同无所有。


222

若解脱有我,则容有思种,

无我则于有,思维亦非有。


223

诸脱离苦人,定非由他有,

是故应称说,我一切永尽。


224

宁在世间求,非求于胜义,

以世间少有,于胜义都无。


225

内我实非男,非女非非二,

但由无智故,谓我为丈夫。


226

若诸大种中,无男女非二,

云何诸大种,有男等相生。


227

汝我余非我,故我无定相,

岂不于无常,妄分别为我。


228

我即同于身,生生有变易,

故离身有我,常住理不然。


229

若法无触对,则无有动摇,

是故身作业,非命者能造。


230

我常非所害,岂烦修护因,

谁恐食金刚,执仗防众蠹。


231

若有宿生念,便谓我为常,

既见昔时痕,身亦应常住。


232

若我与思合,转成思念者,

思亦应非思,故我非常住。


233

我与乐等合,种种如乐等,

故应如乐等,理不应是常。


234

若谓我思常,缘助成邪执,

如言火常住,则不缘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