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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4-04-24

“破暂时缚解”分三:一、破轮回之本体 —— 观缚解品;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其中第一部分已经宣讲完毕,今天开始讲第二部分“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

十七  观业品

辛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

癸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分三:一、宣说业无自性故不失坏;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三、宣说业无自性也可安立名言之比喻。


子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分二:一、承许业自性存在有妨害;二、破业自性存在之能立。

丑一(承许业自性存在有妨害)分二:一、应受未作业而破;二、异熟应成无穷而破。

寅一(应受未作业而破)分三:一、有诸业恒常不变之过;二、有罪福颠倒之过;三、有毁坏世间一切规律之过。

卯三(有毁坏世间一切规律之过):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

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


如果业存在自性,则破坏了一切世间的名言法,并且,造作罪业与造作福德也没有丝毫差别了。


如果承许业具有自性,还会具有两种过失:一、破坏了一切世间的名言法;二、造作罪业与造作福德没有丝毫差别。


一、破坏世间名言法之过


世间一切名言法都不超离因果,而因果所摄的法都是观待、不实之法。如果承认诸法无自性,假立名言中的语言、行为、分别念等存在,也算合情合理。但如果认为业的自性真实存在,就毫无疑问地否定了世人所共称的造瓶子、造柱子、修经堂、做科学发明、搞城市建设等一切名言法。为什么呢?


因为纵然没有劳作,其成果已经存在,无论何时都不能重新再作的缘故。比如,工人依靠各种材料可以将经堂修建起来,如果业的自性存在,就不必再修建,这样“建经堂”这一名言就被破坏了;又如,“制造瓶子”是指以前无瓶,后来通过勤作形成了瓶子,如果造瓶子的业本已如如不动地存在,再造作就没有任何必要,如此就破坏了“制瓶子”的名言;再比如,如果业不作而有,那么“农民收获粮食”及“牧民挤乳”的名言就会被毁坏。


以此类推,世间一切名言法都会被一一摧毁,全部化为泡影。然而,名言法是不可能被摧毁的,这显然不合理,讲道理的人谁会认同这一点呢?由此可见,业的自性不可能存在。


二、罪福无有差别之过


承许业具自性的第二个过失是,补特伽罗造作福业与造作恶业成了无有差别,因为,所有的善恶之业已经存在,无论何时都不能再作的缘故。《显句论》云:“因为造福、造罪二者一一都没有作也有福罪。”


比如,一个人造了杀生的罪业,而我修积了福德。如果业的自性存在,不用造作就有,那么我虽然没有杀生,也应该和他一样成为罪人;而他虽然不修福德,也应该和我一样成为善人。这样一来,造罪者与修福者已经没有丝毫差别了。


能否这样承认呢?当然不能。如果承认,一方面毁坏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规律;另一方面也违反了世间常理,谁会承认遵纪守法的人和违法乱纪的人毫无差别呢?对于这种荒谬说法,世人也会讥讽的。因此,承许业有自性根本不合理。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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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七、观三相品


八、观作作者品


九、观本住品


十、观燃可燃品


十一、观本际品


十二、观苦品


十三、观行品


十四、观和合品


十五、观有无品


十六、观缚解品


219

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


220

  大圣说二业,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种种分别说。


221

佛所说思者,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即是身口业。


222

 身业及口业,律仪非律仪, 

 及其余无表,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能了诸业相。


223

 业住至受报,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常,云何生果报?


224 

如芽等相续,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离种无相续。


225 

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226 

 如是从初心,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离心无相续。


227

  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228

  能成福业者,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即是白业报。


229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230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231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232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233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234 

  因见断故断,业灭彼亦灭。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235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法独生。


236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法犹故在。


237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


238 

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239

  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  

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


240

  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


241 

 若业有性者,是即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常则不可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