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每日一颂】《中论》
“破暂时缚解”分三:一、破轮回之本体 —— 观缚解品;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其中第一部分已经宣讲完毕,今天开始讲第二部分“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
十七 观业品
辛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
癸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分三:一、宣说业无自性故不失坏;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三、宣说业无自性也可安立名言之比喻。
子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分二:一、承许业自性存在有妨害;二、破业自性存在之能立。
丑一(承许业自性存在有妨害)分二:一、应受未作业而破;二、异熟应成无穷而破。
寅一(应受未作业而破)分三:一、有诸业恒常不变之过;二、有罪福颠倒之过;三、有毁坏世间一切规律之过。
卯三(有毁坏世间一切规律之过):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
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
如果业存在自性,则破坏了一切世间的名言法,并且,造作罪业与造作福德也没有丝毫差别了。
如果承许业具有自性,还会具有两种过失:一、破坏了一切世间的名言法;二、造作罪业与造作福德没有丝毫差别。
一、破坏世间名言法之过
世间一切名言法都不超离因果,而因果所摄的法都是观待、不实之法。如果承认诸法无自性,假立名言中的语言、行为、分别念等存在,也算合情合理。但如果认为业的自性真实存在,就毫无疑问地否定了世人所共称的造瓶子、造柱子、修经堂、做科学发明、搞城市建设等一切名言法。为什么呢?
因为纵然没有劳作,其成果已经存在,无论何时都不能重新再作的缘故。比如,工人依靠各种材料可以将经堂修建起来,如果业的自性存在,就不必再修建,这样“建经堂”这一名言就被破坏了;又如,“制造瓶子”是指以前无瓶,后来通过勤作形成了瓶子,如果造瓶子的业本已如如不动地存在,再造作就没有任何必要,如此就破坏了“制瓶子”的名言;再比如,如果业不作而有,那么“农民收获粮食”及“牧民挤乳”的名言就会被毁坏。
以此类推,世间一切名言法都会被一一摧毁,全部化为泡影。然而,名言法是不可能被摧毁的,这显然不合理,讲道理的人谁会认同这一点呢?由此可见,业的自性不可能存在。
二、罪福无有差别之过
承许业具自性的第二个过失是,补特伽罗造作福业与造作恶业成了无有差别,因为,所有的善恶之业已经存在,无论何时都不能再作的缘故。《显句论》云:“因为造福、造罪二者一一都没有作也有福罪。”
比如,一个人造了杀生的罪业,而我修积了福德。如果业的自性存在,不用造作就有,那么我虽然没有杀生,也应该和他一样成为罪人;而他虽然不修福德,也应该和我一样成为善人。这样一来,造罪者与修福者已经没有丝毫差别了。
能否这样承认呢?当然不能。如果承认,一方面毁坏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规律;另一方面也违反了世间常理,谁会承认遵纪守法的人和违法乱纪的人毫无差别呢?对于这种荒谬说法,世人也会讥讽的。因此,承许业有自性根本不合理。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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