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 (第2版)】《中论广释》第33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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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宣讲
讲记 第二版
第
33
课
-讲记视频-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
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今天继续讲第八品《观作作者品》。
己二(破法我之能立)分三:
一、观染染者品;
二、观三相品;
三、观作作者品。
庚三(观作作者品)分二:
一、以理证广说;
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
一、破作与作者;
二、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
三、以此理类推他法。
壬一(破作与作者)分二:
一、破同品作作者;
二、破违品作作者。
癸一(破同品作作者)分二:
一、破各自同品;
二、破共同同品。
子一(破各自同品)分二:
一、立宗;
二、宣说理由。
昨天讲了立宗。很多注疏对这一品对方的观点没有像其它品一样明确地宣说。当然,对方有部宗应该认为作者和作业存在。
虽然世间有“这是能作的作者,那是所作的业”等概念,名言中这些显现也好似真实存在,但实际上,它们并没有实有的本体,无法真正成立。
对此我们应该如何抉择呢?可以首先抉择一切显现唯心所造,因为名言中所现的一切,都是在心前安立的,这是抉择名言的 最好方法,之后再抉择心不成立,最后就能推出万法皆空。
在此过程中,第一步需要将万法抉择为心。关于这一点,麦彭仁波切曾说过:名言中所现的外境并不成立,因为外境无非是心的幻现,与心无二无别,绝无离心之外的他体法,这是唯识宗的根本理论。
或许有人不同意此观点,认为柱子等外境离开心也可以独立存在。然而真实情况是,心以外的诸法本体不能成立。为什么?因为一切显现在明知之识的本体中产生,如果没有心识,柱子就无法在我们面前显现,就像做梦时,因为有了明知的心,梦中的各种景象才能显现。这个教言比较甚深,也非常重要!
总之,一般抉择万法实相的过程是:先将名言中的显现抉择为由心所造,再将心抉择为空性,进一步观察后,所谓的空性也不成立,不空也不成立,空不空二俱、非空非不空双非亦不能成立,最后就抉择出离一切戏论的见解,这是以次第的方式抉择。
如果是应成派的直接所化,则以顿悟的方式抉择,不必抉择唯心,即对名言中是否由心所造不会加以分析,也不会抉择单空,而是直截了当地抉择万法远离一切戏论。
本品主要抉择作者和作业不存在。虽然名言中它们有如梦如幻的显现,但如果认为两者具有实有的本体,则已经堕入了有边,这样根本不合理。
昨天首先讲了两个立宗:一、“决定有作者,不作决定业”, 即决定的作者不能作决定的业,因为作者已经成立,有了作业之故,若再作一个决定性业,此业则成了无因(无作者);二、“决定无作者,不作无定业”,决定不成立的作者(本体没有成立的作者)与石女儿无别,因此不可能作不决定的业。
下面“宣说理由”分了两部分,昨天讲了第一部分“以肯定的方式而破”,下面讲第二部分“以否定的方式而破”,即作者和作业都是不决定性,是从否定的角度破。
寅二(以否定的方式而破)分四:一、以无因而破;二、无因所导致之过失;三、以无罪福而破;四、无罪福报所导致之过失。
全知果仁巴、宗喀巴大师等很多论师的注疏对下面几个颂词都没有详细分科判,但根据颂词的意思再细分一下科判可能更便于理解,所以我在此安立了四个小科判。
卯一(以无因而破):
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即堕于无因。
藏文译本颂词:
若不定作者,作不定之业,
作业堕无因,作者亦无因。
这一颂是解释第二个立宗——“决定无作者,不作无定业”。
如果不决定的作者,可以作不决定之作业,那么作业就会堕于无因,作者也成了无因。(颂词中“定”或“不定”,指是否具有决定性、必定性。)
为什么作者和作业都会堕入无因呢?从作者的角度讲,既然作者是不决定的作者,他就不可能有作业,若此时还有作业,此作业就因不观待作者而成了无因;从作业的角度讲,既然此作业是不决定的作业,它就不可能有作者,若此时还有作者,此作者就因不观待作业而成了无因。
应知道,作者和作业之间互为能观待、所观待,二者都要以对方为因才能成立。因此,如果是不决定的作者(非作者),作了一个不决定的业(非作业),那么由于二者都不依对方而成立的缘故,彼此都成了无因生。
承许无因生会有什么过失呢?会有果恒有或恒无,以及因缘勤作无意义等很多过失。一切万法都由因缘而生,释迦牟尼佛在《佛说造塔功德经》中说:“诸法因缘生,我说是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大智大觉的佛陀在彻见万法真相后亲口说了这一因缘生的教言。并且在整个世间,无因之法既无法以现量见到,也无法以比量推知。所以,因缘生是万法产生的必然规律。
如果对方承认非决定的作者可以作非决定的业,作者和作业就都有了无因的过失,这样根本不合理。
希望大家能善加观察昨天和今天的推理,如果没有搞懂,心里就不容易接受。观察时,首先要清楚中观宗的两个立宗:一、真正的作者不作真正的作业,二、非作者不作非作业。
为什么要立宗?因为对方认为作者和作业存在。破斥时,中观宗首先要在对方面前大胆地下一个结论,说万法肯定没有作者和作业,因为决定的作者不能作决定的作业、非决定的作者不能作非决定的作业。立了两个宗之后,如果对方认为不成立,中观宗就要分别证成此二立宗。
在论证第二个立宗——非作者不能作非作业时,中观宗提出,既然是非作者,就无有作业,若有了作业,此作业就成了无因;既然是非作业,就无有作者,若有了作者,此作者也成了无因。这时如果对方认为无因也可以成立,中观宗就要分析无因的过失。
卯二(无因所导致之过失):
若堕于无因,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无所用作法。
如果堕于无因生,则成了无因无果;如果无因无果,则无有作业、作者及作业时所用之作法(资具等)三相。
比如,讲三轮体空布施[86]时,需要把布施者、受施者及所施之物观空。为何强调这一点呢?因为,如果造了布施之因,就必然有果,由此作者、作业及所用作法(所施之物)三相也会成立。如果心执著于此,此善法就会成为有漏善根[87];如果以三轮体空摄持,就会成为无漏善根[88]。很多佛经告诉我们要作无相布施的原因即在于此。总之,有了因,就必然有果,有了因果,作者、作业及所用作法三相就会随之成立。
86
谓布施时,体达施者受者及所施物,皆悉本空,则能摧碾执着之相,是名三轮体空。一施空谓能施之人,体达我身本空,岂有我为能施,既知无我,则无希望福报之心,是名施空;二受空谓既体达本无我为能施之人,亦无他人为受施之者,是名受空;三施物空物即资财珍宝等物,谓能体达一切皆空,岂有此物而为所施,是名施物空。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卷上
87
关于有漏与无漏的善根,从本体角度而言,胜义所摄的一切善根,是无漏善根;世俗所包含的一切善根是有漏善根。
从道的角度来说,加行道和资粮道的一切善根是有漏善根;见道修道的所有善根是无漏善根。
就善根本身来说,一切福德资粮是有漏善根;所有智慧资粮是无漏善根。
从入定后得的侧面而言,圣者入定是无漏善根;后得的所有善根是有漏善根。
从助伴的角度来讲,相似、真实智慧所摄持的一切善根是无漏善根;没有被相似和真实智慧所摄持的所有善根是有漏善根。
入定后得无二无别、有寂无二无别的大手印、大圆满、大中观的一切见修行本体是无漏善根;现相是有漏善根。
[88] 同上。
如果无作者的作业,或者无作业的作者能够成立,互相就成了无因;如果互相无因,作者和作业之间就没有了任何关联,但这并不合理,因为两者之间有互相观待的关系。
一般来讲,因果有两种:一、能生所生的因果,比如种子与苗芽之间的关系;二、互相观待的因果,即一者有另一者也有,一者无另一者也无,比如左手与右手、这边和那边等,这是一种假立的因果。
作者和作业属于观待的因果,所以两者若分别堕入无因,则必然各自无果。如果无因无果,观待的因果关系就不能成立。
如果无因,能生所生的因果也不能成立,能生所生其实也是一种观待关系。比如,能生种子是观待所生苗芽而安立的,所生苗芽也是观待能生种子而安立的,如果作为因的能生种子不存在,所生的苗芽也不可能存在。
总之,如果承许无因,无果的过失就在所难免。如果无因无果,对方所承许的能生所生之因果,及互相观待之因果都不能成立。
不承认因果会有什么过失呢?
不承认因果,就不会承认前后世;不承认前后世,就会造各种恶业。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说:不承认因果,不承认前后世,这是所有见解中最低劣的见解,这种人可能造各种各样的恶业。《涅槃经》[89]亦云:“不见后世,无恶不作。”
89
全称《大般涅槃经》,有大乘小乘之二经,小乘之大般涅槃经三卷,晋法显译;大乘之大般涅槃经,北凉昙无忏译称为北本涅槃。全经分寿命、金刚身、名字功德、如来性、一切大众所问、现病、圣行、梵行、婴儿行、光明遍照高贵德王菩萨、师子吼菩萨、迦叶菩萨、槃陈如等13品,主要阐述佛身常住不灭,涅槃常乐我净,一切从生悉有佛性,一阐提和声闻、辟支佛均得成佛等大乘佛教思想。其理论与部派佛教中的大众部义理颇有契合之处,与《般若经》、《妙法莲华经》的重要思想也有一致的地方。此经还常常引用《华严经》的某些义理,两者思想相通。
另外,如果不承认因果,就不会有作者、作业及所用作法。比如陶师制作瓶子,陶师是作者,瓶罐是作业,泥土、轮盘等是所用作法;工人修路,工人是作者,所修道路是作业,工具、水泥等是所用作法;法师讲法,法师是作者、听受者是作业、所讲经论是所用作法。所有这些作者、作业、所用作法都是互相观待的因果,如果不承认因果,此三法在名言中就无法安立;若对此一概否认,就会堕入世间一切无作的过失,也与现量相违。
“以否定的方式而破”中的四个颂词,是以前前推后后,印顺法师及其他很多论师的讲义中都做了这样分析:作者和作业若不互相观待,就有了无因的过失;若无因,则无果;若无因果,作者、所作及所用作法三者就不能成立;若无此三者,就不会造善恶业;若不造善恶业,就没有善恶果,也无有涅槃和轮回;若没有涅槃和轮回,出世间和世间方面都会有很大过失。很多讲义是把前前作为立宗,后后作为论证,这样也很合理。
卯三(以无罪福而破):
若无作等法,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罪福报亦无。
如果名言中没有作业等法(等字包括作者和所用作法),则不会有罪业与福业。罪业与福业等不存在的缘故,由罪福所生的苦乐果报也不会存在。
本颂是承接上文继续推导:如果名言中没有作者、作业和所用作法,会有什么过失呢?这样整个世间就没有罪业和福业了, 并且其果报也不会有。
从罪业的角度讲,如果没有作者和作业,世间的造罪者和十不善业等都不会存在,由此,恶趣等所有苦果也不会有;从善业的角度讲,如果没有作者和作业,修福者和十善业、四禅八定[90]等世间福德,以及六度、四摄等出世间资粮都不能成立,如此一来,人天乃至出世间安乐的果报也不会有。
90
四禅又作四静虑、色界定。即色界天的四禅(一禅、二禅、三禅、四禅),色界天的四禅与无色界天的四无色定(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想非非想处定),合称八 定,故知八定包含四禅。
对于具有正知正见的人来讲,肯定不会承认既没有善恶业, 也没有其最后成熟的果报。
当然,如果对方是顺世外道等不承认因果的宗派,也无法说服他们,因为他们本来就认为世间没有什么福德或罪业。但《中论》所破的对方主要指小乘有部为主的宗派,他们肯定不敢这样承许,因为他们相信因果,认为善恶果报是由善恶业所产生,因为佛在经中已经明确说过这一点,如《涅槃经》云:“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善恶报应就像影子随着身体一样,跟随着自己不会空耗。《华严经》亦云:“一切诸报皆从业起。”即一切苦乐报应皆从恶业与善业中发起。
由此可见,认为所有善恶业及其果报不存在的观点完全不合理。
卯四(无罪福报所导致之过失):
若无罪福报,亦无大涅槃。
诸可有所作,皆空无有果。
“若无罪福报,亦无大涅槃。”如果没有罪业和福业的果报(罪福即指善恶),也就没有大涅槃果。
如果罪福业的果报都不存在,从福果的角度讲,就不会有大涅槃(藏文当中,大涅槃有解脱和涅槃两个意思:解脱指声缘阿罗汉从轮回中获得的暂时解脱[91];涅槃指佛陀获得的无上圆满菩提果,即真正的大般涅槃[92]);从罪果的角度讲,暂时的罪报——人们在世间感受的病苦、贫穷等各种痛苦,以及究竟的罪报——地狱、饿鬼、旁生三恶趣的痛苦,也都不应该有了。(颂词这两句主要讲了 善果,未提及恶果)。由此可见,没有善恶果报根本不合理。
91
小乘之涅槃,离分段生死,未脱变易生死,故非圆满之解脱;无身无智,故不具众德;非觉性,故不名般若;非为功德法所依,故不名法身。
92
大般涅槃:指大灭度、大圆寂,为佛完全解脱之境地。据天台四教仪集注卷上之说, 大者,为法身;灭者,为解脱;度者,为般若,即三德秘藏。
此颂是承接上一颂继续分析,上一颂讲到,如果罪福业(善恶 业)都不存在,所有的善恶果报也都不应该有。但这并不应理, 因为世间善恶因果丝毫不会错乱,永远不会空耗。正如《百业经》云:“众生之诸业,百劫不毁灭,因缘聚合时,其果定成熟。”众生所造的一切善恶业,纵经百劫也不会失坏,当因缘聚合时,善恶果报一定会成熟于自身。
如果没有善恶业,就无有善恶果报,这样解脱和涅槃也不会有。如此一来,出世间的因果规律将全部毁坏。如果这样承许, 就不是释迦牟尼佛的后学者了。这两句主要从出世间因果正见的角度衡量对方观点不合理。
“诸可有所作,皆空无有果。”而且,一切所作也都成了空耗,无有任何果报。
从世间共称的角度讲,不许罪福果也不合理。如果没有果报,世间一切劳作都失去了意义,这样农民虽然春天种庄稼,秋天却无有收获;牧民虽然放牛,却得不到乳汁维持生活;工人虽然天天打工劳作,却赚不到一分钱……谁会这样承认呢?
很多工人挣钱非常辛苦,他们赚了钱之后不仅要养家,还要自己喝酒、抽烟、打麻将。昨天我看到一个工人一直在抽烟,就问他:“你一个月在烟上花多少钱?”他说:“最少也得78元钱,三条烟。”我们道友每个月的生活费也不过如此,如果像他这样, 光是买烟就花完了。这些世间人真的非常可怜,挣钱那么辛苦, 却把很多钱用在抽烟、喝酒等恶业方面,令自己的今生来世感受诸多苦果。
他们虽然不信佛,但也相信因果,知道自己现在辛辛苦苦干活,到了冬天就能攒很多钱,那时就可以回家了。如果不承认他们的所作所为,说没有任何果报,不要说中观应成派和自续派的论师,即使这些世间人也不会认同的。
对于此处所用的遮破方法,果仁巴大师分析说:以上四个颂词,中观宗是将胜义理与世俗理结合在一起,即不分胜义世俗来破斥对方。
为什么这样破呢?因为下面第二十四品《观四谛品》里对方认为,如果一切成空,则三宝、四谛存在就不应理,发了很多这方面的太过。本品中对方也认为,如果作者与作业不存在,这在世俗当中是不应理的。
为了破斥对方的观点,此处龙猛菩萨采用了不分胜义和世俗(即结合的方式)来破,最后推出,如果作者和作业实有存在且互相不观待,那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就不能成立,这将与世俗因果正见相违。这是运用世俗理来破斥对方,这样对方就哑口无言了。可见,中观推理是完全站在公平的立场上进行的。
如果对方反驳说:你们承许万法空性,为何不失坏善恶业及果报呢?中观宗就会回答说:我们没有这种过失,因为在后得位观待众生的分别心,我们也随顺成立因果,不会予以遮破,但在抉择万法究竟实相时,我们完全不分名言与胜义,遮破一切承许。
了知这一点非常关键!如果不明白为什么抉择胜义空性要用世俗业因果的道理来破对方,对此产生很多怀疑,就无法对中观理证生起定解。
至此,“以否定的方式而破”已经宣讲完毕。下面讲“破同品作作者”的第二个科判“破共同同品”。
子二(破共同同品):
前文对各自同品作了遮破,这一颂是破共同同品。所谓共同同品,即作者与作业都是定不定二俱的体相。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业。”定不定二俱的作者,不能作定不定二俱的作业。
意思是,既决定又不决定的作者,不能作既决定又不决定的作业。前面已经分析过,决定的作者作决定的业、不决定的作者作不决定的业都不合理。当时是分开破,现在是合在一起破,即把定和不定两种作者合在一起,把定和不定两种作业也合在一起。但二俱的作者作二俱的作业也不合理。为什么?
“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因为有无二者相违的缘故, 同一处无法共存此二法。
比如,一个人如果是砍柴者,则非作者在他身上就不能成立;所砍木柴如果是所作业,则非作业在它上面就不存在。决定和不决定(有和无)、作者和非作者、作业和非作业完全相违,绝不会在一法上并存,就如阳光与黑暗、水和火无法在一处并存一样。
有的人认为,小乘饮光部[93]承许这种不可思议的二俱作者作不可思议的二俱作业。但这样第三品作者和作业的体性无法成立,因此这种观点不合理。
93]
小乘饮光部:音译作迦叶遗部、迦叶维部。又称饮光弟子部、善岁部。乃小乘二十部之一,亦为五部律之一。系佛陀入灭三百年顷,自说一切有部中分裂出者。此部派之祖为迦叶波,乃上古饮光仙人种,故以饮光为姓。据传,上古有一仙人,其身有金光,能饮诸光,令不复现,故称饮光仙人。此部派之教义,类于有部及法藏部,主张一切诸行必灭于刹那之间。谓烦恼未断,业果未熟,即是过去有体;若烦恼已断或业果已熟,过去其体即无。
下面从讲义上过一遍。
若不定作者,作不定之业,
作业堕无因,作者亦无因。
(原译: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业。作者及作业,即堕于无因。)
【如果由不是决定的作者,而去作不定的作业。因为作者没有决定,则使业被称为“业”的因也就不存在。】
如果是不决定的作者,作了不决定的作业,则由于作者不决定,此作业被称为业的因就不存在,已成了无因。
【如果所作的是不定的业,则使作者被称为“作者”的因也不存在。】
如果所作的是不定业,则由于作业不决定,作者被称为作者的因就不存在。
总之,如果作者不决定,其作业就不能成立,如果成立就成了无因生;如果作业不决定,其作者就不能成立,如果成立也成了无因生。这样一来,互相都成了无因,即观待作者的角度讲,他作业的因不存在;观待作业的角度讲,它作者的因不存在。
无因有什么过失呢?
若堕于无因,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无所用作法。
【如果业与作者两者都堕于无因,则以共同因所生的果法——瓶子等等之类,以及能使果法生起的因——轮盘等 等也都无法成立,其道理相同的缘故。】
此处用瓶子作比喻。如果作者和作业都堕入无因,两者相结合而生的果法——瓶子,以及使果法产生之因——陶土、轮盘等就不可能存在。(古代是用陶土等材料,以及轮盘等工具制作瓶子)学因明和中观时,几乎每天都要讲几次瓶子或柱子。如果把它俩漏了,开大会的主题就没有了(众笑)。一般来讲,柱子对于住处方面不可或缺,瓶子对于饮食方面非常重要。可能因为它俩与生活息息相关,所以经常被拿来举例。
【如果没有因果,则所作的瓶子、作者陶师、所用作的陶泥也就不应该有能立了。】
如果因果不存在,作者、作业和所用作法——陶泥等三者就会因为没有能立而无法成立;如果三者不存在,名言中就会有很大过失,对此谁也不敢承认。
下面分析没有这三者的过失。
若无作等法,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罪福报亦无。
【如果作等三者不合理,则能遍不存在,】
能遍[94]是指概括众多部分概念的总体,是因明中的一个专业用语。比如,说万法具有无常的能遍,即指每一个法的本体上都具有无常的体性。此处是说,如果作者、作业、所用作法三者不存在,罪业或福业的能遍就不存在。
94
能遍:也即外延。概括众多部分概念的总体。如瓶是概括金瓶、陶瓶等一切瓶类的能遍,也即金瓶、陶瓶的总概念。又如“常”,是“非所作性”之能遍,“无常”,是“所作性”之能遍。
【那么,应取的善法[福]以及应断的非法[罪]之业也就不存在。】
如果没有能遍——作者等三法,则世间应行持的十善等各种善业,应断除的十恶等各种恶业也都不存在了。
【如果善法与非法不存在,则由此业所产生的果报—— 快乐与痛苦也就不存在。】
如此一来,善恶业所带来的快乐和痛苦的果报也将不复存在,这样会有很大过失。下面会讲这个道理。
若无罪福报,亦无大涅槃。
诸可有所作,皆空无有果。
【如果(善法与非法)的果报不存在,则相属于果报的所谓“涅槃、善趣之道”也不应该存在。】
这一颂的第二句,藏文译本译为“无善趣之道”,鸠摩罗什大师译为“亦无大涅槃”即无解脱和涅槃,意思基本相同。
【因果不存在,则世间界的耕耘稼穑等行为也就成了无意义的劳作,这显然是信口开河。】
假如果报不存在,从世间共称的角度讲也不合理,这样农民、牧民、工人、公务员等所有人的劳作都成了无有意义,因为无法产生果之故,但这显然不合理。
【所以,千万不要口中雌黄地鼓吹“不定的作者作不定业”的主张。】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
【如果对方又认为:是由决定作者与非决定作者两者兼备的作者,去作定业与不定业两者兼具的业。】
作者与非作者相违,作业与非作业相违,所以,二俱的作者与二俱的作业都不存在。
【这种说法也是不堪一击的。是非[有无]二者,在一名作 者与一个业上面,如同光明与黑暗一般是相违的,又怎么可能存在呢?绝不存在!】
开卷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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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有海诸有情
文殊师利勇猛智 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 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 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 为得普贤殊胜行
生生世世不离师 恒时享用胜法乐
圆满地道功德已 唯愿速得金刚持
具德上师加持入心间
不偏众生普降大法雨
三学之藏索朗达吉尊
祈请身寿不变久住世
愿以发心皓月之光明
五浊黑暗消于法界中
一起学中观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