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破补特伽罗我【每日一颂】《四百论》(第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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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品 破常品
丙二、(释胜义谛的道次第)分二:一、广释胜义谛;二、造论宗旨和断除敌论余诤。
丁一、(广释胜义谛)分三:一、由破有为法为常之门而总破实有;二、别破有为法实有;三、破生住灭三有为法相有自性。
戊一、(由破有为法为常之门而总破实有)分三:一、总破有为法常;二、别破有为法常;三、断不许破实有之诤。
己二、(别破有为法常)分五:一、破补特伽罗我;二、破三无为实有;三、破时是常;四、破极微是常;五、破解脱实有。
庚一、(破补特伽罗我)分二:一、正破;二、破彼所答。
辛一、正破:
问曰:诚然,有许多法是因缘聚合而生,然如乐等是缘“我”而有,但“我”不缘任何他法,是实有常法。
非无因有性,有因即非常,
故无因欲成,真见说非有。
——《中观四百论》
“我”等诸法并非无因无缘常有自性,有因之法即非常恒;所以无因无缘想生成有为法,现见真性的如来说是没有的。
常见外道中往往许“我”是常有成实之法,万法皆依“我”而有,“我”不依任何法,独自成立常恒不变。一般凡夫虽无如是立宗,内心亦会隐隐约约地觉得:自我是常有的,苦乐等依“我”而生。若加以观察,这类邪见根本无法成立,世间万事万法,皆非无因生起与存在。所谓的补特伽罗我,是依身心五蕴计执而起,心识之生起,后后刹那依缘于前前刹那,并非无因生,色身方面,也是依于四大的和合变化而有,如以十二缘起观察,更明显地可以见到,有情的每一阶段、每一种法皆非无因生。所以补特伽罗我等一切法,皆依其因缘才有,而依因缘聚合方存在之法,即非常有之法。常有的法,是不观待任何因,在任何处都存在的法,若是观待因缘生,那它即有变化,有生灭现象。现见诸法真实面目的“真见”者——佛陀说过:“因知诸法有因缘,绝无无因无缘法。”这是一切智智以无碍智慧所照见的真相,凡夫修行人以无误的中观理论也可推证了达,依此“诸法非无因有”,完全可以推翻补特伽罗我是常有实存的邪计。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记
忆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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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谁与他人,都无同系缚,
若与他同系,分离则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