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词回顾】《入_行_论》168(第九品)
#766
癸三、摄义:
若触非真有,则受从何生?
何故逐尘劳,何苦伤何人?
总结上述内容,如果感受的因——触[1]不存在,只是一种分别假立,就不可能产生真实的感受。别人用语言刺伤我的痛苦、赞叹我的快乐,这些统统无法存在,因为我的心与语言从来没有接触过。感受之因既然非真,其果也就不可能真实,《中观宝鬘论》云:“虚妄之种子,所生岂能真?”虚妄的种子怎么可能产生真实的果呢?同样,受之种子——触本来就是虚妄假立,那么由此所生的快乐、痛苦、无记之受怎会真实呢?既然一切感受皆无实,快乐就像梦中皇宫一样看似美妙,实则无存,那么为了寻找快乐而天天追逐又有什么意义呢?
[1] 这里的触,并不是六境(色声香味触法)中的触,而是六根对六境的接触。
#767
若见无受者,亦无实领受,
见此实性已,云何爱不灭?
前面通过抉择人无我或者身体不存在,从而彻底明白受者不存在。这一点不仅是佛法,现在很多科学家虽不了解佛教,没有这样殊胜的推理方法,但通过自己的智慧来观察,对自我的判断还是接近于佛教。所以无论是世间法还是佛教,都不承认有真实的感受者或者能感受的心识,既然感受者不存在,那依之而产生苦乐感受,绝对也不可能有。
#768
壬三、受之对境:
所见或所触,性皆如梦幻。
有些人可能怀疑:“感受的本体若不存在,见闻觉知岂不是全都不成立了?”
这种过失不会有。胜义中虽不成立感受者及感受的苦乐,但在二取未灭的世俗当中,如梦如幻的现相是存在的,眼睛可以见到白、红、蓝等五彩缤纷的外境,身体可以有粗糙、细柔、寒冷、酷热的感受,耳朵可以听到声音,鼻子可以嗅到香气,嘴巴可以品尝味道。然而这些感受并非实有,也不是无法遮破、经得起观察的自性成立,它就像水泡或阳焰一样,虽然有种种显现,但是一经观察,全部都会息灭的。外境与有境都是如此,《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万法确实如梦幻泡影,只不过众生特别执著这些无实显现,大至总统选举,小至买萝卜白菜,都一直去争斗,根本不知道萝卜表面上是新鲜的、红色的,但实际上它跟梦中的萝卜没什么差别。
#769
壬四、执著不成立:
与心俱生故,受非心能见。
后念唯能忆,非能受前心,
不能自领纳,亦非他能受。
有些人认为:“幻化般的外境是不存在的,但感受它的心识应该存在。”
这种说法也不合理。通过三时来观察,有境心识的本体不可能存在。具体而言,我们可分析心与受是同时存在,还是非同时存在?(一)如果说二者同时并存,则心与受之间互不观待,就像牛的两只角一样,一者不需要依赖另一者,它们就不会有任何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很快乐的话,这是用心来了知的,快乐和了知它的心互相观待,除了心以外,快乐不可能像镜子外的物体一样单独存在。(二)如果说二者非同时存在,那也不合理。受若于心之前产生,快乐灭尽后,心才能感受到它,可是受已灭亡,与石女的儿子没有差别,心又如何去领受呢?受若于心之后产生,那未来的受还没有产生,怎么用现在的心去了知呢?若承许没有产生还可了知,那空中鲜花也可以用眼睛欣赏了。
再从感受自身而言,受不可能自己领受自己,前面破自证时,已讲过这个道理,实有物不可能自己对自己起作用。那么,除了感受自身之外,是否有其他法来领知它呢?这也不合理,如果受还需要他法来领知,那他法还需要另一个法来领知……如此则有无穷无尽的过失。
#770
毕竟无受者,故受非真有,
谁言此幻受,能害无我聚?
以上我们不惜笔墨分析了很多道理,最后完全明白了,在实相中受者不存在,既然受者不存在,与之观待的感受也就不可能单独而存。《正法念处经》云:“如实观受,不坚不实,空无所有。”既然受者与受不存在,那幻化的快乐有什么利益、幻化的痛苦又有什么损害呢?
所谓的“我”,前面也分析过,跟石女的儿子没有差别,真正观察的话,你再聪明也找不到“我”。(你们找到了没有?观察了没有?真的,我不是开玩笑!找到“我”的请举手,我给奖励。如果你们根本没找,只是每天听一听法,虽然有一点闻法功德,但对中观的空性并没有认识。现在你没有去认识的话,以后不一定有这个机会,就像大学生在读大学期间是最好的学习机会,毕业以后忙于各种事情,不一定再有这个机会。所以,大家现在闻思时,要思维所讲的每一个道理,这是生生世世很难得到的法宝!刚才我是真心问的,你们谁都没说找到了“我”,谁找到的话,我想跟他辩论,所谓的“我”到底在头上、鼻子中还是在哪里?)既然“我”根本找不到,执著“我”完全是一种迷乱,那恐怖、镇压、饥寒交迫、害怕强盗等痛苦又怎么会损害“我”呢?
敬摘录讲记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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