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 异中无异相,不异中亦无。无有异相故,则无此彼异。 |【每日一颂】《中论》
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分二:一、破有实法之本体——观行品;二、破彼之能立。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三:一、破有实法之作用 接触——观和合品;二、破因缘之能生——观有无品;三、破暂时缚解——观缚解品。
十四 观和合品
庚一(破有实法之作用接触——观和合品)分二:一 、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 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壬二(广说)分二:一 、不成他法而无接触;二、无自他之接触。
以上两颂抉择了,见等诸法即使是异体法,也不能接触,下面开始抉择诸法异体不成立,故不能接触。
癸一(不成他法而无接触)分三: 一、以推理说明;二、以此理类推他法;三、建立宗法。
子三(建立宗法)分二:一、互相观待故异体不合理;二、无异体总相故异体不合理。
丑二(无异体总相故异体不合理):
异中无异相,不异中亦无。
无有异相故,则无此彼异。
在异体法中无有异体总相,在非异体法中也无有 异体总相。既然无有异体总相,则不存在诸法此彼的差异。
此颂主要破斥食米派外道和裸体外道 的观点,《中观庄严论释》中阐述过他们的观点。
他们认为:异相并不是观待他法而成立的,而是 依靠总相成立的,即很多不同的别相法是依靠与一个总 相法的和合而成立。因为异体总相实有存在,所以与其 和合的异体也可以安立。比如,树木是异体总相,檀香 树、沉香树、柏树等是异体别相。由于树木的异体总相 实有存在,所以,与其和合的檀香树等异体别相也可以成立。
中观宗驳曰:这种说法不合理,如果异体总相真正 存在,它要么与异体法和合,要么与非异体法和合,然而这两种情况都无法成立。
首先, “异中无异相”,异体总相与异体法无法和合,因为既然已经有了异体法,再与异体总相和合而成立异体就没有任何必要,否则会有无穷无尽的过失。
其次, “不异中亦无”,异体总相与非异体法也无 法和合,因为异体与非异体相违,如果二者和合则有相 违之法并存的过失。就像动物不是人,用人的总相把它们连在一起根本不合理。
在异体与非异体之外的异体并不存在,因为此二者 是相违之法的缘故。既然如此,也不可能有与异体总相的和合。
如果异体总相与异体、非异体的和合都不成立,那么异体总相就如童牛角马一样不可能存在。
对方又狡辩说:虽然你们遮破了异体总相,然而异体还是存在的,既然异体存在,异体总相就应该存在。
中观宗驳曰: “无有异相故,则无此彼异”,既然 异体总相不存在,异体别相也不可能成立,故而不会有 诸法此彼的差异。比如,如果人的总相不成立,那么男 人、女人、东方人、西方人等也都不能成立;如果没有树木总相,也不会有沉香木、檀香木等别相。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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