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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生住灭不成,故无有有为。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3-12-08

七观三相品

庚二(观三相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遮破有为法;二、遮破无为法;三、遮止与圣教相违。


壬一(遮破有为法)分二:一、破生住灭三法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癸一(破生住灭三法相)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壬三(遮止与圣教相违):


如幻亦如梦,如乾闼婆城。

所说生住灭,其相亦如是。


一切万法都不存在,本体如幻化、如梦境、如乾闼婆城一样虚假不实,所谓的生住灭,其本体也是如此。


为什么龙猛菩萨此处要讲“遮止与圣教相违”的问题呢?


因为,对方在本品开头引用了《大云经》的一个教证:“诸比丘,有为法有生、有灭,亦有自住法往他法之转变。”对方认为:既然释迦牟尼佛在《大云经》里已经说了万法有生住灭三相,你们中观宗的立论,岂不是在与佛陀唱反调吗?


中观宗驳曰:佛陀的这种说法并非了义,只是为一些尚不能直接趋入实相的众生暂时安立的。因为,有为法的生住灭三相虽然有显现,但它们却如幻化、如梦境、如乾闼婆城一般,只是众生的迷乱分别而已,本体并不存在。


◎为何以三喻说明


一般来讲,幻化、梦境、乾闼婆城这三个比喻各有侧重:


诸法的无生常用“幻化”来比喻。幻化是指咒师幻化出的象、马等各种幻化相,或银幕上显现的人物、景象等。虽然它们从未真实产生过,但却有幻化相,所以作无生的比喻。


无住常用“梦境”来比喻。虽然我们可以做各种各样的梦,梦中会享受色声香味等各种外境,也有快乐痛苦等各种感受,一切似乎真实存在(有安住),但梦中的一切在现实生活中从未真正存在(安住)过,所以可做无住的比喻。


无灭常用“乾闼婆城”来比喻。因为乾闼婆城本身就不存在,所以无有灭。佛教中也常用寻香城来比喻,寻香城是指中阴身或个别人依靠一些不同业力而显现一种饿鬼世界。


乾闼婆城是指在大沙漠或海洋上空显现的一种城市,有时人类也能见到,人们称之为海市蜃楼。科学家也觉得这种现象挺稀奇,他们将此解释为阳光与水蒸气的一种融合现象:当水蒸气上升,与反射的阳光交会时,中间便会显现各种相状。科学家们只能解释到这一步,但这种解释恐怕连他们自己也很难信服,因为这些显现非常复杂,也并非杂乱无章。以前有报道说:某一日,海洋上首先现起了灰色的云雾,之后云雾显现为城市,城市里有高楼、平房;平房上有烟囱,烟囱里冒出一缕缕的烟;下面有街道,街道上还行驶着轿车……这些现象的确很神奇,有时可能也是众生的一种迷乱显现。如果此景是佛教中所说的寻香城,那饿鬼世界有没有轿车也不好说,现在有轿车的人死了以后,业力现前时可能也会有吧。总之,灭相就如海市蜃楼、寻香城或空中楼阁一般了不可得。


通过以上三个比喻可以说明,一切有为法首先无生、中间无住、最后无灭,生住灭虽有显现,但并无真实的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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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085

若生是有为,则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何名有为相?


086

三相若分散,不能有所相。

云何于一处,一时聚三相?


087

若谓生住灭,更有有为相。

是即为无穷,无即非有为。


088

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还生于生生。


089

若谓是生生,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何能生本生?


090

若谓是本生,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何能生生生?


091

若彼尚未生,而能生彼法,

汝言正生时,彼生可成立。


092

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093

灯中自无暗,住处亦无暗。

破暗乃名照,无暗则无照。


094

此灯正生时,不能及于暗。

云何灯生时,而能破于暗?


095

灯若未及暗,而能破暗者。

灯在于此间,则破一切暗。


096

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暗亦应自暗,亦能暗于彼。


097

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生已何用生?


098

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去来中已答。


099

若谓生时生,是事已不成。

云何依生法,尔时而得生?


100

若法众缘生,即是寂灭性。

是故生生时,是二俱寂灭。


101

若有未生法,说言有生者。

可生之彼法,不成岂可生?


102

若言生时生,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而能生是生?


103

若谓更有生,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法皆自能生。


104

有法不应生,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此义先已说。


105

若诸法灭时,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106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无生云何住?


107

若诸法灭时,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108

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离老死有住。


109

住不自相住,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亦不异相生。


110

法已灭不灭,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无生何有灭?


111

 若法有住者,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是亦不应灭。


112

 是法于是时,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


113

如一切诸法,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即亦无灭相。


114

若法是有者,是即无有灭。

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相。


115

若法是无者,是则无有灭。

譬如第二头,无故不可断。


116

法不自相灭,他相亦不灭。

如自相不生,他相亦不生。


117

生住灭不成,故无有有为。

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