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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非但可见等,异相不可得。所有一切法,皆亦无异相。|【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4-03-02

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分二:一、破有实法之本体——观行品;二、破彼之能立。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三: 一、破有实法之作用 接触——观和合品;二、破因缘之能生——观有无品;三、破暂时缚解——观缚解品。

十四  观和合品


庚一(破有实法之作用接触——观和合品)分二:一 、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 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壬二(广说)分二:一 、不成他法而无接触;二、无自他之接触。

以上两颂抉择了,见等诸法即使是异体法,也不能接触,下面开始抉择诸法异体不成立,故不能接触。


癸一(不成他法而无接触)分三: 一、以推理说明;二、以此理类推他法;三、建立宗法。


子二(以此理类推他法):


一般而言,以此理类推他法都在每品的最后讲。但 此处的类推他法,并非以“见等无有和合”类推一切法 无有和合,而是以“见等法无异相”类推一切法皆无异相,因此放在此处非常合理。


非但可见等,异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皆亦无异相。



不但可见、见、见者三法无有异相可得,所有一切万法也都无法成立异相。


上节课分析过,如果见等是异体法,在名言当中说它们有和合也可以,但见等是互相观待的法,既然观待才能成立,就不是自性的异体。如果不是异体,为何说有和合呢?


实际上,在胜义当中,不但见等三法、染等三法的异相不可得,以此类推, 一切诸法的异相都了不可得,因为其余十入、贪心以外的其他烦恼,乃至瓶子、氆 氇、房屋、山河大地等一切万法,都是观待而成立的,而凡是观待之法,异相都不能成立。


我们一般都认为,很多法是可以独立存在的,比如,树可以不观待任何法,独自伫立在雪山上,它们不像见等法那样互相依存,也不像东边、西边那样互相观 待。但这种想法并不合理,因为树需要依靠众多因缘才 能长成:树干要依靠树根;树根要依靠水、肥料、大 地;大地等要依靠地水火风四大因缘……同样,表面上看,高楼大厦可以独自矗立在城市中;山涧的清泉可以 自然生成,但实际上,它们都要观待众多因缘,整个世间没有一法可以不依因缘而独立存在。


而凡是观待因缘的法,其本体都不能成立。以中观推理观察,一定会将其抉择为空性,最终,所谓的空性也了不可得,这时离一切戏论、不可思议、无法言说的中观境界才可以呈现。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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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七、观三相品


八、观作作者品


九、观本住品


十、观燃可燃品


十一、观本际品

168

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

如是说诸苦,于果则不然。


169

苦若自作者,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


170

若谓此五阴,异彼五阴者。

如是则应言,从他而作苦。


171

若人自作苦,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而能自作苦。


172

若苦他人作,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何有此人受?


173

苦若彼人作,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人,而能授于此?


174

自作若不成,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即亦名自作。


175

苦不名自作,法不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何有彼作苦?


176

若彼此苦成,应有共作苦。


177

此彼尚无作,何况无因作?


178

非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

一切外万物,四义亦不成。


179

如佛经所说,虚诳妄取相。 

诸行妄取故,是名为虚诳。


180

虚诳妄取者,是中何所取?

佛说如是事,欲以示空义。


181

诸法有异故,知皆是无性。

无性法亦无,一切法空故。

若诸法无性,云何而有异?


182

若诸法有性,云何而得异


183

是法则无异,异法亦无异。


184

如壮不作老,老亦不作老。


185

若是法即异,乳即应是酪。

离乳有何法,而能作于酪?


186

若有不空法,则应有空法。

实无不空法,何得有空法?


187

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

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


188

见可见见者,是三各异方,
如是三法异,终无有合时。


189

染与于可染,染者亦复然。

余入余烦恼,皆亦复如是。


190

异法当有合,见等无有异,

异相不成故,见等云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