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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辅导】《中论广释》第19课

文殊密语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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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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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科判



⬛ 甲一:首义


🔘 乙一、宣讲论名

🔘 乙二、译礼句


⬛ 甲二:论义


🔘 乙一、宣说见解而顶礼

🔘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


🔷 丙一、宣说缘起特法


 🔴 丁一、宣说主要特法


🔶 戊一、(第一品)观因缘品

🔶 戊二、(第二品)观来去品


 🔴 丁二、宣说其他特法


🔶 戊一、抉择法我空性


✴ 己一、破法我之自性

🔹 庚一、破处——(第三品)观六情品

🔹 庚二、破蕴——(第四品)观五阴品

🔹 庚三、破界——(第五品)观六种品


✴ 已二、破法我之能立

🔹 庚一、(第六品)观染染者品

🔹 庚二、(第七品)观三相品

🔹 庚三、(第八品)观作作者品


🔶 戊二、抉择人我空性


✴ 己一、破人我之自性——

(第九品)观本住品


✴ 己二、破人我之能立

🔹 庚一、破人我之比喻——

(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 庚二、破人我之所依——

(第十一品)观本际品


🔹 庚三、破人我之能依——

(第十二品)观苦品


🔶 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


✴ 己一、破有实法之本体——

(第十三品)观行品


✴ 己二、破彼之能立

🔹 庚一、破有实法之作用接触——

 (第十四品)观和合品


🔹 庚二、破因缘之能生——

(第十五品)观有无品


🔹 庚三、破暂时缚解


🔸辛一、破轮回之本体——

(第十六品)观缚解品


🔸辛二、破能立之因果——

(第十七品)观业品


🔸辛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

(第十八品)观我法品


🔶 戊四、抉择时间为空性


✴ 己一、破时间自性成立——

(第十九品)观时品


✴ 己二、破彼之能立


🔹 庚一、破承许时间为能生果之俱生缘——

(第二十品)观因果品


🔹 庚二、破承许时间为果之生灭因——

(第二十一品)观成坏品


🔶 戊五、抉择轮回为空性


✴ 己一、破轮回相续之果——

(第二十二品)观如来品


✴ 己二、破轮回相续之因——

(第二十三品)观颠倒品


 🔴 丁三、断除太过


🔶 戊一、断除无有四谛之太过——

(第二十四品)观四谛品


🔶 戊二、断除无有涅槃之太过——

(第二十五品)观涅槃品


🔷 丙二、宣说缘起空性——

(第二十六品)观十二因缘品


🔷 丙三、证悟缘起之功德——

(第二十七品)观邪见品


🔘 乙三、忆念恩德而顶礼


⬛ 甲三:末义



第十九课 科判


🔷庚二、破蕴   第四品   观五阴品

🔶辛一、以理证广说

◾壬一、广破色蕴

    🔺癸一、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

🔹子一、略说立宗

        🔹子二、广说理由

            🔸丑一、离因色之果色不合理

            🔸丑二、离果色之因色不合理


    🔺癸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

        🔹子一、破有果无果之因

        🔹子二、破有因无因之果

        🔹子三、摄义


    🔺癸三、观察因色果色是否相同而破


◾壬二、以此理类推余蕴

◾壬三、宣说辩驳之理

    🔺癸一、以空辩论时辩驳对方回答之理

    🔺癸二、解说空性时辩驳对方说过失之理


🔶辛二、以教证总结



戊一、经部关联:


如《般若经》云“色以色空”等,宣说了无有五蕴[阴]的道理。



【上师新版讲记(小编加)】:《般若经》中对无有五蕴的道理,如“色以色空、受以受空、想以想空、行以行空、识以识空”等都一一宣说过。不仅大乘经典如是教言,小乘《增壹阿含经》中亦云:“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野马(阳焰),行如芭蕉,识如幻法。”意思是,色等五蕴虽然会在名言当中显现,但其本体根本不成立,无有任何实义。


这些道理并不是口头上的一种说法,任何人通过理证去推断,完全能够成立。以上是经部关联。


为什么要讲经部关联呢?因为,龙猛菩萨依理证而抉择的道理,如果与佛经的内容没有任何关联,将非常不合理。为了证明关联性,开头要引用教证来证明。



讲记


五阴即色受想行识五蕴。鸠摩罗什大师译作五阴,现在多译作五蕴。所谓蕴,即积聚的意思,也就是很多法积聚在一起。


比如蕴,它可以包括粗的色法、细的色法,显色、形色,果色、因色等;


蕴则包括苦、乐、舍等感受;


蕴包括种种想;


蕴包括种种相应行及不相应行法;


蕴包括六识或八识等。


这一品我们主要观察色蕴,然后类推其他的蕴,这和上一品主要破眼根见色进而类推其他是一样的。


戊二、品关联:


如果有人认为:五蕴是存在的,因为💠《俱舍论》中也是这样宣说的。而💠 在五蕴中又包含了十二处的缘故,所以,五蕴是存在的。


为了证明五蕴不存在,而宣说本品。

讲记


根据《俱舍论》的观点,有部宗认为



五蕴是存在的,它包括了一切有为法。



 


那么五蕴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呢?他们认为:佛陀说“一切有为法即是五蕴。”


如果五蕴不存在,佛陀又何必这样宣说呢?既然说了,就说明五蕴存在。


不仅是小乘行人,我想很多学大乘者也难免会有这样的执著。


虽然在名言中,如幻如梦、如泡影般的五蕴显现是存在的;但从胜义的角度来观察的时候,五蕴经不起任何观察,只能消于法界。下面我们就以龙猛菩萨敏锐的理证智慧来抉择五蕴的本性。


科  判


🔷庚二、破蕴   第四品   观五阴品

🔶辛一、以理证广说

◾壬一、广破色蕴

    🔺癸一、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

        🔹子一、略说立宗

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


颂词解释:


如果离开了色法的因——四大种,那么果色也不可得。如果离开了果色,那么色法的因也不可得。


除开色法的因——四大之外,根本不存在其他自性成立的果色 ——五境、五根。


【上师新版讲记(小编加)】:中观宗驳斥说:你们认为色法存在,分为因色和果色,但这种观点根本不合理,因为,离开了地水火风四大种因色,五根、五境等果色根本不能成立。


讲记


“若离于色因则不可得。”


色有因色和果色,


地、水、火、风四大种是 ➡ 因色


五根、五境、无表色这十一种色是 ➡ 果色


“色因”也就是因色后面的“色”是指果色如果离开了色法的因——地水火风四大种,那么十一种果色也不可得。


为什么呢?因为不管是眼耳鼻舌身,还是色声香味触,全都是四大聚合的体性,离开四大的单独果色哪里找得到呢?所以,没有四大,十一种果色也不可得。“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


而除开“果色”之外,也不可能另外存在自性成立的色法之因——四大。


【上师新版讲记(小编加)】:反之,如果离开了五根、五境等果色,地水火风四大种因色也不可能成立。


表面看,地水火风和五根好像没有什么关系,但实际上,小乘所承认的五根、五境是一种色法,既然是色法,则必定由微尘组成,不可能离开八种微尘[1],这样就必然具足四大。


[1]八种微尘:即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八微尘。欲界中既无根尘亦无声尘,如外界的山河大地等最小微尘,也是由八种微尘一起产生。


讲记


反过来,离开了十一种果色,四大也不可得。四大是因色,是五根、五境的因,与五根、五境无关的四大是不存在的。所以,离开了果色也不会有因色。


比如微尘是果色,它里面包含了地大、水大、火大和风大这四种因色,如果离开了微尘的因色就找不到微尘,离开了微尘也找不到微尘的因色。由此可知,因色和果色是互相观待的。这个道理就像儿子和父亲,没有儿子,观待他的父亲就无法安立;没有父亲,观待他的儿子也无法安立。所以,没有离开因色的果色,也没有离开果色的因色。


以上立了两个宗:没有因色,就不会有果色;没有果色,也不会有因色。


科 判


    🔺癸一、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

        🔹子一、略说立宗

        🔹子二、广说理由

            🔸丑一、离因色之果色不合理

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


颂词解释:


如果离开了因色还能生果色,这个果色就成了无因。但无因还能生法,这是不合理的。

其原因如下:如果除开色法的因,而单独存在其他自性成立的果色,则其果色将存在无因的过失。因为(果色与因法的关系)如同宝瓶与氆氇一般毫无瓜葛,或者(果色的)自性已经成立,并不观待因法的缘故。


然而,不具备因法的任何事物,在何时何地都不可能存在,因为有恒常存在或恒常无有等过失

讲记


如果离开了四大种的因色还能产生果色,那么果色就成了无因生。为什么呢?因为,果色不观待因色的话,两者就脱离了关系,脱离了关系就不能成为因果,不成因果就是无因生。《显句论》中也说:离开了因色还有果色,果色就是无因。


我们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无因生的法根本找不到,它就像石女的儿子一样。任何有为法都是依因缘而生,瓶子、柱子等无情法是依因缘而生,儿子、女儿等有情也是依父母等因缘而生。所以,没有一个法是无因生。如果是无因生,那就会有恒有恒无的过失。


科 判


    🔺癸一、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

        🔹子一、略说立宗

        🔹子二、广说理由

            🔸丑一、离因色之果色不合理

            🔸丑二、离果色之因色不合理

离色有因,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则无有是处。


颂词解释:


如果离开了果色而有因色,那么因色就是无果的因,但无果之因无有是处。



倘若承许在除开“果色”之外,存在色法的因,则(这样的因法)就成了无果之因。但是,因为(这样的无果之因)远离了因法以因法的性质而安立的理由,如同虚空中的鲜花一般。因此,无果之因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


讲记


本来离开了果色就不会有因色,离开了果色还有因的话就是无果因。如果十一种果色都不存在,只有四大种单独存在,那就不得不承认它们是无果因。无果的因是否存在呢?“若言无果因,则无有是处。”


在这个世界上无果的因完全不存在,比如父亲和儿子,父亲是因,儿子是果,有没有不观待儿子的父亲呢?根本没有。所以,没有果的因无有是处。


我们的分别念总是认为果色存在、因色存在,但这只不过是不经观察的分别执著,一经观察就不会这样。这里已经观察了因色和果色互相观待的道理,如果真正把这个理证融入心,就会通达因色和果色都没有自性的道理。


科 判


    🔺癸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


        🔹子一、破有果无果之因

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颂词解释:


如果已经有了果色,则不需要因色来成立。如果还没有果色,也无法用因色来成立。


另外,假如果色的自性已经具备,则色法之因尚存就不合理,因为其[果色]自性已经成立,则因法也就不需要了;

讲记


如果五根、五境的果色已经具足,那就不需要因色。因色的四大是用来成立果色的,果色已经有了,因色就没有必要了。好像儿子已经有了,父亲就不必再生了。



【上师新版讲记(小编加)】:如果果色的自性已经具足,加上一个因色又有什么用呢?就像如果儿子已经有了,那父亲对于儿子的出生就不会再起任何作用,如果还起作用,就会有已生再生无穷生的过失。


假如果色尚未具备,而色法之因的存在也不合理,因为其自性根本不存在,(色因)也就不能使其产生了。

讲记


如果果色根本不存在,那么四大的因色存在也不合理。因为果本来不存在,即使有因色也不可能让果产生。《澄清宝珠论》中说:没有的果,即使千万因缘具足,也不可能让它产生。所以,科判“破有果无果之因”的意思是,有的果不用因,无的果也不用因。


作为一个正直的人,要么说果色存在,要么说不存在,此外再无有其他的承许方式。既然存在的果不需要因,不存在的果也不要需因,那就说明因根本不能生果,或者说因根本就不存在。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对色法的贪执自然而然就破灭了。


科 判


    🔺癸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


        🔹子一、破有果无果之因

        🔹子二、破有因无因之果

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


颂词解释:


没有因色而有果色,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成立的。



通过如上观察可以确认“色法之因不存在”,也即“无因的色法成立”的立宗,其理由在任何时候都不合理或者说是非理,这里[2]之所以以两次否定进行遮破,无非是为了反复加深印象,以便铭记不忘。


[2]指藏文颂词里,在鸠摩罗什的译本中,只有一次否定。


无因之谈实在是极其低劣的说法,无论以现量还是比量,都足以迎头给予其极其沉重的打击。


以如前对色法所进行的观察,可得出结论:色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



【上师新版讲记(小编加)】:


麦彭仁波切、宗喀巴大师在解释对都说:之所以用了两个选择性的否定词,主要是为了在遮破时加深印象,强调在整个世界上无因而生的果法根本不存在,这种观点非常低劣!


一般顺世外道和唯物论者具有这种邪见,他们否认三世因果,认为前生后世根本不存在。这种观念在世间所有理论当中是极其低劣的。


现今很多人都不承认前生后世的存在,他们根本不愿研究这个问题,对其存的道理总是嗤之以鼻,这种行为其实非常愚痴。如果自己稍微有点远见,观察一下现实,了解一些佛教道理,就会相信这一事实。无论科学界、文学界还是其它任何领域的人,研究之后都不得不承认。


也有一些人虽然嘴上说没有前生后世,可是心里还是承认的,但他们并没有很认真地看待这一生命现象。我知道的有些人甚至把回忆前生后世的能力看成是一种民间艺术。


《香gang大公报》不久前报道过一件事:有一个叫玉梅的西zang人,大约五十多岁,虽然从未念过书,但现今却在西zang科学院任职,享有国家级的待遇。为什么呢?这和她能回忆自己的前世有关。


玉梅的家乡在西zang那曲县的一个湖泊旁。她在16岁的时候,有一天到错那(黑水湖)和错嘎(白水湖)旁放牧,在湖边不知不觉睡着了。梦境中出现了一匹白马和一匹黑马,两匹马互相猛力厮打,最终白马获得了胜利。这里,白马忽然变成了格萨尔王,对玉梅说:你前世是我的马夫,但这一世你却转成了女身,既然如此,希望你以后把我的传记传唱给藏地的百姓......玉梅梦醒后大病了一个月,躺在床上不吃饭、不说话,眼前浮现的都是格萨尔王的故事。病好之后她便开始一篇一篇地传唱格萨尔王的传记。


她从16岁开始传唱,10年后名动拉sa。1983年,26岁的玉梅被西zang自治区《格萨尔王传》抢救办公室吸收为研究人员。她能记住近千种地名、人名和武器名,但却记不住拉sa街道的名字和同事的名字。


前不久有位深圳记者采访她时,亲眼见到了她传唱的整个过程。传唱前她仿佛被降神了一般,昏倒后醒来时已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之后便能开口唱诵。这时旁边的人会把她传唱的内容全部录下来。根据录音整理出来的格萨尔王传,与历史相关记载完全相符。


虽然西zang科学研究院冠以她民间艺术家的身份,但也知道她前世的这些经历真实不虚。她从未念过书,不认识任何字,但根据她传唱整理出来的文字却已经达到了几十万字,出版了好几本书。


后来她应邀到了西zang寺。那次我去拉sa的时候,有位叫格萨美托的新闻记者去采访她,我也想去看一看,但由于时间特别紧,只能去哲蚌寺看看藏文古书的编辑情况,感觉还是这个比较重要。


其实称玉梅为民间艺术家并不合适,意思已经完全变了,她传唱的并不是编出来的民间艺术。现在很多新闻记者和科研人员对此下的结论是:这是人类的一个奥秘。他们仅用“谜”来定义,丝毫不谈她前世存在的事实。


他们不有深入研究,可能也是因为判断和研究的方法太单一的缘故。如果懂得了像《前世今生论》中所讲的佛教道理,这些所谓的谜就会很容易解开。其实,玉梅之所以具有这样的能力,一方面是因为,她前世可能当过格萨尔王的马夫;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得受了格萨尔王不可思议的加持。


现在玉梅和女儿都是拉sa西zang社科院的研究人员,待遇非常高。有些人经常议论:“一个连字都不识的人却能拿这么高的工资,真让人羡慕啊!”他们只关注这个问题,而对她前世存在的事实,以及格萨尔王不可思议的加持却没有什么兴趣去探究,当成谜就过去了。


事实上这并不是什么谜,人的前生后世的确存在,通过现量就可以得到,通过比量也可以推证。这样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很多人却只愿把它看成谜,而不愿由此承认前生后世的存在,这种行为非常愚痴!


还有一些人,虽然学了空性,但因为没有通达而堕入了空边,也开始否认起轮回和因果。关于这一点,慈诚罗珠堪布的《中观根本慧论》讲记中说:”虽然从一切法的究竟实相本体上讲,既无因也无果,但我们还是有错觉。在错觉面前,轮回因果现象就是有,就是成立。就像作恶梦见到毒蛇和老虎一样,本来梦里不应有毒蛇、老虎,但依靠一些因缘在梦里还是亲见到了毒蛇和老虎,此时与白天见到它们一样会产生很大的恐怖感......“所以,我们一定要分清楚轮回和因果在什么情况下存在,什么情况下不存在,不能一概而论。


有的人还会产生疑问:”既然胜义中五蕴皆空,火不存在、身体也不存在,那为什么手触碰火的时候,会感觉烫并由此产生痛苦呢?“因为,大家现在对空性只是表面理解而已,并没有证悟,如果真正通达了空性意义并依之不断修习,到了一定时候,就会现证这种空性境界。



讲记


这半个颂词是在说没有因色而有果色不合理。前一颂说有果无果因都不能生果,承接上一颂,这里是在破因之后接着破果。从字面上看这半偈是在破无因而有果,但根据科判,其实它还蕴含着破有因而有果。


“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没有因色的四大而有果色,这是不合理的。反过来,“有因而有色,是事亦不然。”虽然有因而有色在名言中成立,但在胜义中,因为是实有的因色,所以不能生果。


科 判


    🔺癸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


        🔹子一、破有果无果之因

        🔹子二、破有因无因之果

        🔹子三、摄义

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

颂词解释:


所以有智慧的人就不应当再分别色法了。



因此,现见真实义的智者瑜伽士们,对于有碍无碍等,以及黄色蓝色等色相,千万不要建立少许分别念,因为彼等远离自性的缘故。


讲记


上面我们从因色果色互相观待、有果无果都无因、有因无因都无果等方面作了观察,知道了所谓的色法并无自性。明白了这一点,有智慧的修行人就不应该再分别色法了。我们以前总是分别色法:这个东西形状好、颜色也好,这个女人……那个男人……这样分别。好的就生贪心,不好的就生嗔心,但这是不合理的。因为以胜义理论观察后,一切万法全都如梦、如幻、如泡影,根本不存在。所以《入行论·智慧品》云:“是故聪智者,谁贪如梦身?如是身若无,岂贪男女相?”意思是说,有智慧的人谁会贪执梦一样的身体呢?真正以智慧来观察的时候,这个色身根本不存在,如果没有色身,你怎么还贪男相、女相呢?


有人想,佛陀不也说有碍无碍,也分别蓝色黄色吗?但我们要知道,佛陀并不是在实相中如是分别,而只是为了随顺世间人的分别念才这样分别。如果初转法轮的时候不这样分别,那有些众生就不可能理解,也不会接受佛法。所以,分别只是一种方便,不分别才是了义的法门。故我们对色法不存在的道理一定要从内心好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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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为个人整理,仅供参考。如有错漏,欢迎留言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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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