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总义】讲解--第08课
【中观总义】讲解--第08课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
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
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继续学习中观总义,下面我们要对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比较详细的再观察一下。
观察无分微尘与无分刹那
一、观察无分微尘
分三:一、破斥;二、安立;三、辩驳
(一)、破斥
有些前代论师认为:凡是微尘,决定有分。
有些人对于无分微尘持不同的观点,认为只要是微尘绝对有支分、绝对可以分。
破:依你所说,到达极限的最细微尘,也应成有分。
自宗说,如果按照你的说法,凡是微尘决定有分的话,已经达到极限的最细的极微也应该变成有分的了。
敌:承许!
他说是这样的。
破:那就不成立它是到达最细边际的尘,因为还有更细的微尘。也就是,既然极微尘可分,分出的支分应比它更小。
如果极微还可以分,那就不成立它是达到最小单位的尘了,为什么呢?因为按照你的观点,还有更细的微尘可以分的缘故。也就是说,既然极微尘还可以分,那么由极微尘分出来的支分,应该比极微更小。
敌:那应当是不存在最小的极微尘,因为一切微尘都有分的缘故。
他说如果按照这个观点来讲,就应该不存在最小的极微,因为你刚刚讲最小的极微,到边际如果还可以分的话,那么所分出来的分支,应该比这个最小的极微还要小。对方说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应该没有所谓最小的极微。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观点说,一切微尘都有分,所以说一切微尘都有分,就没有一个最小的极微,可以一直无穷无尽的分下去。
破:按你的观点,对一个微尘不断地分解下去,应成无穷无尽。
如果按照你的观点,没有一个最小的单位的话,对于一个微尘不断的分解下去永远分不完,应该出现无穷无尽的情况。
因为微尘分为支分,支分又有支分,支分的支分还可以分析,这样一直分到大劫穷尽,也没有办法分完。
按照你的观点,因为微尘可以分为支分的,由更小的支分组成它,分出来的支分还有它的支分,支分的支分还可以继续分析下去。“这样一直分到大劫穷尽”,按你的观点,微尘一直可分的缘故,这个劫已经用尽了,但是一粒微尘还没有分完,一直可以不断分下去。
按这种无边际的观点,应当成立:
如果按照你这种,所谓的无穷无尽可以分下去的观点,应该变成这样情况:
一只蚂蚁身体内所具有的微尘,数量等于一座须弥山所具有的微尘,因为二者都是无穷大的缘故。
首先,我们就跟他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只小蚂蚁一厘米,它身体当中所具有的微尘数量,应该等同于一座须弥山王所具有的微尘数量。须弥山前面经常提这个概念,分为海上和海下两部分,大海的上面高度是八万由旬,大海下面高度是八万由旬。一由旬有些地方说四十里,有些地方说十六里,说八里的也有。
高大的须弥山所拥有的微尘数量,和一只蚂蚁身体里面的微尘数量应该是同等的,为什么?因为二者都是无穷大的缘故,一只蚂蚁里面微尘可以一直无穷尽的分下去、分不到头,须弥山的微尘一直分下去也分不到头。二者都是无穷大,都是无量无尽的缘故,所以到底哪个大哪个小,没办法找到一个合理的根据。
然而,这和现量不符,
“和现量不符”,蚂蚁体积小,须弥山的体积大的多,从现量的角度来讲,应该是须弥山所拥有的微尘数,远远多于蚂蚁所拥有的微尘数。因为它们有一个最小的单位作为累积的基础,小到一定程度就停止了,可以把这个作为最小的单位,由此开始累积,累积到一定的数量,就是蚂蚁体内的微尘,再累积到很大数量就变成须弥山王微尘的数量。
也与教证相违。佛在《律本事》中说:“得人身者,如爪上尘;失人身者,如大地尘。
佛陀讲得到人身的人,就像我指甲上面的灰尘这么少。失人身者如大地尘,失去人身的人,就犹如大地的微尘一样,这里面也有微尘多、少的差别。
按照你的说法,两者应当没有多和少的差别,显然和教证相违。
按照你的说法,因为根本找不到多少的根据,一个微尘永远分不到边际,指甲上的微尘分不到边际,大地上的微尘也分不到边际,怎么样找到二者之间一个大一个小的差别呢?根本没有,显然和教证相违。
因此,“凡是有尘,决定可分”只是第六意识的概念而已,第六意识是自由的,让它分解的话,可以无休无止地分解下去,
所谓的“凡是有尘,决定可分”,极微又可以分成部分,可以一直分下去,是什么情况呢?此处所讲的安立方式,其实是我们第六意识的一种妄执、概念而已。第六意识是自由的,如果让它去分的话,可以一直分下去,虽然小到已经没有办法去思维了,还是认为可以无休无止的分下去。如果你的寿命够长,意识一直不停止的话,就可以一直分下去,乃至于大劫穷尽了,还可以分,这个是意识本身的功用。所以,有的时候意识不一定取决于实际情况,因为意识本身是自由的,如果让它分的话可以一直分下去。
所以,你没有区分“第六意识分解”和“名言实际意义上的究竟量无分”这两者的差别,只是想当然地认为“凡是微尘,决定可分”。
所以,对方没有区分第六意识和实际情况当中微尘大和小、多和少的差别,如果没有一个最小的基作为基础累积的话,多和少怎么样去区别呢?蚂蚁身体里面微尘的数量和须弥山王微尘的数量,怎么去区别呢?是根本没办法区别的,所以在名言谛当中肯定有一个最小的单位,分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没有支分了叫无分。无分的意思是没有分支,再没有组成部分,可不可以分呢?可以分,一分就成了虚空。
“可分”和“没有支分”是两个概念,平时我们说如果不可分了,怎么得到虚空,所以可以再分,但一分就成了虚空。而不是说一分还有分支,说有分支和可以分成虚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认为微尘还可以分,但是一分就分成虚空,分成空性不存在了。但是对方可分的意思是还有支分,最小的单位还可分,还有它的支分、组成部分。所以说,他只是想当然的认为,“凡是微尘,决定可分”,以上是对对方观点的破斥。
(二)、安立
1、安立自宗观点
中观宗在名言中随同有部和经部的观点宣说时,承许色法、声音等的粗法是微尘,这一微尘又是由很多更小微尘积聚而成的,到了不可再分的最细微边际,就是极微尘。
刚开始讲中观分类的时候,如果随小乘有部、经部等的观点安立名言的时候,就必须承许微尘。色法或者声音都是尘组成的,声音的尘很微细,眼根看不到,它是耳识分辨的对境。“声音等的粗法是微尘,这一微尘又是由很多更小微尘积聚而成的”,这些都是很多微尘组成的,微尘又由更多更小的微尘组成。“到了不可再分的最细微边际”达到了最小的可分的边际的时候,就是极微尘。
这是构成一切色法的基础,需要承许它在名言中存在。
承许极微尘在名言中存在是必须的,极微尘存在了才有构成粗大色法的形成的基础。微尘到了一定的程度没有支分、不可再分,在这个基础上累积慢慢变成粗大的色法。这种最小的单位,如果是承许心外有色法的宗义,要承许极微尘在名言当中存在。
而中观宗承认的极微和我们所破斥的极微差别在哪里?我们所破斥的是认为胜义有的极微、实有的极微。实有的极微是不存在的,前面用六尘绕中尘等观察的方式,已经破斥了实有的极微。中观师认为名言谛当中有一个最小的单位,可以组成粗大的色法,这是一种假立的,不是实有的。不是实有的话,就不用观察微尘和微尘之间接触不接触等,如果一用就无法安立。这一切都是因缘和合所组成的法,只要能够安立它的基础就已经足够了,不能再去分析到底接触不接触等的观点。如果分析观察,这些观点都是没办法真实安立的。
因此,凡是极微尘,则决定为无分,即极微尘不可能再分解为支分。
这个地方无分的意思讲的很清楚,“凡是极微尘”,最小才称之为极微,其他的可以叫微尘、尘或者色法,但是不能叫极微。极微就是最极小的、到达边际的微尘,如果是极微就绝对无分。“分”就是支分的意思,极微不可能再分解为支分,不可能再有组成极微的更小的单位。
2、根据
(1)、理证
名言中应当存在无分微尘,理由是:一、把具有支分的有事逐渐分解为各自的支分,最终将有穷尽的时候;
第一名言当中有极微的理论,把具有支分的有事逐渐分解为各自的支分,最终支分就有穷尽的时候。
二、到达边际的极微尘决定无分。
第二个理论,下面证成这个理论。
第一理真实成立:
譬如把毛衣分成很多根毛线时,毛衣将消失无迹;
首先把一件粗大的毛衣分成很多根毛线的时候,整个毛衣就消失了。
把每一根毛线切成一粒粒毛尘,毛线也不见了;
再把毛线分解成一颗一颗的毛尘的时候,毛线也不存在了。或者我们把毛线剪成一小节、一小节的时候,毛线的概念、形状没有了,所以毛线消失不见了。
再把每一毛尘分为若干个微尘,毛尘也将无影无踪。
这个就是次第分析的一种状态。
最后分析极微尘,也会不见,成为如虚空一样,荡然无存。
最后分析极微也不见了,变成虚空一样荡然无存。
不然,极微尘分解后还可以再分,这样越分越多,将成取之不尽的宝藏,由此仅仅研磨一粒米的微尘也足以享用一生。
如果不是越分越小、越分越细,最后分的没有,而是极微尘分解之后还可以分,永远不穷尽越分越多的话,极微就变成取之不尽的宝藏。打个比喻磨一粒米,因为永远分不尽的缘故,所以永远也吃不完,一粒米足以享用一生。
然而,除了真正现前一尘中有尘数刹的境界之外,这在观现世量的境界前是极其相违的。
一粒米大到无穷的情况不是没有,但是不可能在观现世量当中存在,“观现世量”就是凡夫人的境界。“一尘中有尘数刹”是圣者的境界、佛的境界,在一个微尘当中具有无量无边的刹土,这个和极微可分完全是两个概念。
尤其是针对小乘或者一般人的根基来讲,跟他说一粒芥子当中可以容纳须弥山,是没有人敢承认的,也没有人想的通的。因为他的概念当中,小就是小,大就是大,一个极小一个是极大,一个极大的东西怎么可以进入到一粒极小的芥子当中呢?这个是不可能的。所以这种境界是净见量,属于圣者境界,下面还要介绍这个境界。但是在观现世量,一般的平凡众生的境界面前绝对安立不了。
第二理成立:
到达边际的极微尘决定无分的。
这样的极微尘,不分析则安住尘的状态,分析便消失无迹的缘故。(也就是,极微尘是邻近无有的尘,对它分析不会分成支分,只会消失无迹的缘故。)
这样的极微尘如果我们不分析,它就安住在尘的状态,可以慢慢组成粗大的色法,但如果分析就消失无迹变成空性了。“也就是,极微尘是邻近无有的尘”,所以叫做邻虚尘,“无有”就是虚的意思,“虚”就是虚空。平时我们讲邻虚尘,“邻”是邻近,“极微尘是邻近无有的尘”,也就是邻虚尘。“对它分析不会分成支分,只会消失无迹的缘故”,如果把邻虚尘再分,会不会再分成支分?不会,再分成支分就没了,就会消失无迹。
因此,凡是尘,决定有分,但必须承认这样分析后不成为有支分的极微尘,
所谓的“凡是尘,决定有分”要分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从粗大色法的角度“凡是尘,决定有分”,“分”就是支分的意思。在第一阶段,凡是尘就一定有分支,粗大的尘都有分支。第二个阶段“凡是尘,决定有分”,到了极微尘“决定有分”,这个“分”就不是支分了,而是承许分析下去没有支分,将成为虚空、空性,所以“必须承认这样分析后不成为有支分的极微尘”。
否则,对于一滴水尘和大海水,无法安立多和少的差别。
如果还可以分的话,一滴水很少,大海水很多,对于一滴水和大海水的多少就没办法安立差别了。一滴水可以无限分,找不到尽头,大海水也无限分找不到尽头,都找不到尽头,哪个大?哪个小?能安立的基础在哪里?就没了,因为都还没分完。一滴水分到弥勒佛出世的时候还没分完,大海水分到弥勒佛出世的时候也没分完,二者比较还未分出高低,到底哪个大哪个小?如果有了一个结论的话,我们说:“一滴水少,大海水多”是可以的。但是还没有分完的缘故,安立不了多和少的差别,就成了很大的过失。
要这样了知此处的关要:
在第六分别意识前,微尘的支分、支分的支分等,即使历尽一大劫宣说,也丝毫到达不了它的边际,因为这只是分别念增益的缘故。
我们要知道一个关要的地方,有的时候真的是静下来,我们自己也会想,微尘再分可以有分支,它可以分六份,再取一份,又分六份……第六意识的作用就是这样的,我们可以对微尘的支分、支分的支分胡思乱想,一直这样想下去。即便是历尽了一个大劫还是在想,别人成佛了,你还是在想这个问题,在分这个微尘还是没分完。所以说即便那个时候,“也丝毫到达不了它的边际,因为这只是分别念增益的缘故”,这只是分别念的一种增益,无中生有的一种观点。
然而,名言中存在的瓶等色法,自相是有量的,
名言谛当中存在的瓶子、柱子等色法,它的“自相是有量”,它是有一定现量或者有一定数量的。
一种有量的有事在无增唯减的情况下,必定会在将来的某时到达尽头。
一种有量的东西的原则是,当它没有增加、只是减少,减少到一定的时候一定到达尽头,不可能再有了。
因此,认为微尘无穷尽、无边际的观点,极不合理。
所以,认为微尘永远分不完、没有穷尽、没有边际的观点,从方方面面观察是不合理的。这是属于附带讲解,微尘有没有穷尽的问题。
(2)教证
月称菩萨《四百论广释》中说:“随顺名言谛时,遮破八尘、安立唯识,有世间规律和教证的损害。
“随顺名言谛”,名言谛就是一般的世俗人的名言谛,有心也有外境。这个时候说没有外境、安立唯识,有世间规律和教证的损害。八尘是什么?按照小乘的观点,就是组成色法的元素有八尘,首先地、水、火、风四大元素是尘的自性,然后色、声、香、味、触的“声音”没有。为什么没有声音呢?因为声尘在杯子上本身不具足,必须要去敲打才发出声音。所以组成粗大色法总共有八尘: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如果在随顺名言谛的时候,遮破八尘安立只有识没有境,有世间和教证的违害。
因此,如同心识般,无法遣除名言中存在极微尘。”
像名言中无法遮止心识,名言中也无法遮止心识的对境色法。承许名言当中有色法,就一定要承许色法最小的单位---极微尘。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遣除单秋疑惑论》中这样解释,
《遣除单秋疑惑论》是一个辩论书,记载了全知麦彭仁波切和一位论师的辩论。
有人说:没有无分尘,但是有有分尘,因为不现见无分而现见有分的缘故。
有些人是这样讲的,没有最后的无分尘,但是存在有分尘,“因为不现见无分”,见不到无分,而现见有分,一直都是可以有分的缘故。下面讲破。
破:组成有分的微细之基,是有还是无呢?
组成粗大有分的微细基础,到底是存在还是不存在?
如果有,则对构成的基也只能承许是有分,由此应成微尘无有穷尽,故一根草根上的微尘也要多得不可计数,这样一来,经中所说的“具有恒河沙数等的数量”应成不合理。
如果“组成有分的细微之基”还有可分,那么对于构成的基只能承许还有支分,如果还有支分,“由此应成微尘没有穷尽”。比如只是一根草根上面的微尘,也要多得不可计数。“这样一来,经中所说的“具有恒河沙数等的数量”应成不合理”,经典当中说有些东西多的像恒河沙数一样,有些就很少,这样一种说法就变成不合理了。
依照你们的观点,如果要讲大色法和小微尘的数量多少,究竟以什么来安立呢?
所以,我们在名言谛当中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色法,那是一个很小的微尘,要确定数量的大小、多少根据是什么?需要什么根据才能安立是大是小?因为组成部分是无量无边的,所以到底以什么区别大小呢?
因此,虽然胜义实相中有分和无分都不成立,但谁能否认经论中所说的铁尘的安立呢?
虽然胜义谛实相抉择空性的时候,不管是有分尘也好,无分尘也好,同等都不成立。但是谁能够否认在名言当中、经论当中所讲的铁尘?只能够在铁块之间穿动的尘,叫做铁尘。我们看到铁块好像很精密,但是真正来讲,里面还是有很多缝隙和空洞,有些微尘小到可以从铁尘当中穿过去。有些是从晶尘、铁尘、兔毛尘等穿过去,《俱舍论》当中有很多不同尘的安立方式。经论当中讲的铁尘的安立、极微的安立,谁能够否认呢?
(三)、辩驳
问:世亲菩萨的《唯识二十颂》中、静命论师的《中观庄严论》中,都遮破了无分微尘,你们的说法和大菩萨的观点相违。
世亲菩萨讲了无分微尘不存在,《中观庄严论》也讲了无分微尘不存在,你们的说法和两大菩萨的观点矛盾。
答:两位大菩萨是按胜义理论观察,
前面讲的很清楚,《唯识二十颂》是在胜义当中承认有心识,没有色法。在胜义当中遮破色法,所以六尘绕中尘的理论,其实是胜义理论的观察。《中观庄严论》更不用讲,它是讲中观,一切色法和心法都是无自性,所以也是胜义理论的观察。
因此,不仅得不到极微尘,实际上,连任何有事法也得不到。
如果真正按胜义理论观察的时候,什么法都得不到。
如《入中论》云:“虽以七相推求彼,真实世间皆非有,若不观察就世间,依自支分可安立。”
七相推求就是通过七种方式来推知“我”,平时讲五相观察,再加上额外的两项。前段时间讲智慧品观察人无我的时候,人和五蕴是一体么?是他体呢?是具有呢?是能依所依呢?这是五相推求了,再加上堆积和形状。下面还要讲到七相推求无我的方式,现在不多讲了。
虽然七相推求无我、推求分支等这些法,“真实世间皆非有”,七相推理的时候,真实义和世间当中都没有实有的法的存在。“若不观察就世间”,但是如果不以胜义理论观察,“就世间”的意思是从世间的侧面观察。“依自支分可安立”,车通过它自己的零件、支分可安立为车,人通过自己的五蕴可以安立为人。所以通过自己的支分在世间当中是可以安立的,世间可以有,但是观察胜义的时候就没有,以上是观察无分微尘。
二、观察无分刹那
名言中需要承认时间最细的边际。
名言当中要承认,时间最细的边际当然就是无分刹那。
如果“凡是刹那,决定有分”周遍成立,则必须承认一个无分刹那可以分成无穷无尽的刹那,由此,对一个无分刹那和一个大劫,将无法安立时间长短的差别。
相同的道理,有些人也是这样认为“凡是刹那,决定是有分支的,绝对可以无限分下去”。刹那主要是讲心识,并不是真正的讲时间,因为心识比较抽象,不像色法一样可以摸到,心识是无形无相的。所以抉择心识,很多时候都是用时间来进行安立的。这个地方好像是分析时间,但主要是分析我们的心识。
组成心识的最细的刹那,叫无分刹那。很多细小的无分刹那,组成一个比较大的心识,一念贪欲或一念信心是累积了很多无分刹那之后,才能够组成一个比较粗大的心识,粗大的心识都是很多的小的无分刹那组成的。如果凡是刹那都有分支成立的话,必须承认无分刹那可以无限制的分下去,可以变成无穷无尽的时间。本来已经是一个很小的时间,但是可以无限分的缘故,可以变成无穷无尽的刹那了。
“对一个无分刹那和一个大劫,将无法安立时间长短的差别”,在时间当中,无分刹那是最小的单位,劫是时间当中最大的单位,劫之后就没有,最多是无数劫,无数劫也是以劫为单位的。所以劫是一个很大的单位,刹那是一个很小的单位。如果没办法把无分刹那分完,那么怎么安立时间长短呢?无分刹那很短,大劫时间很长,但是如果都可以无穷无尽分的话,怎么安立一个无分刹那和一个大劫时间长短的差别呢?就无法安立了。
时间的长短唯一是按所含刹那的多少来安立的,
这个很关键,时间的长短怎么区分呢?时间长的,里面包含的刹那就多;时间短的,里面包含的刹那就少,所以唯一是按照所包含刹那多少进行安立、衡量、判断。
刹那的数量多,则安立为长时间;刹那的数量少,则安立为短时间,
一分钟和一个小时里面包含的秒数就不一样,一分钟里面包含的秒少,一小时里面包含的秒多。所以分秒的长短,也是这样安立的,刹那的数量少,就安立为短时间。
此外也没有其它安立的方法。这里,无分刹那和一大劫同样具有无量无边的刹那,无法安立多和少,
如果对方的观点成立的话,无分刹那里面也有无量无边的刹那,一个大劫也有无量无边的刹那。二者都是无量无边、无穷无尽的,所以怎么去安立多和少的差别呢?就无法安立了。
由此,任何长短时间,小到刹那、须臾等,都无法到达究竟,
小到刹那及刹那上面的须臾等,都是没有办法到达究竟、到达终点的。
最终会导致破坏观待时间所安立的一切。
观待时间安立的一切理论、一切因,大家认为的时间等一切世间名言都会被破坏了。
以上抉择了色法和心法远离一体、多体。
以上色法也好,心法也好是“远离一体、多体”,因为一体不存在,多体绝对不存在。
诸法当中,还剩下不相应行法和无为法。
观察的时候,有色法、心法、心所法,还有不相应行法和无为法。在讲有部一切有的时候,《俱舍论》当中分了五大类法,一类就是色法,一类叫做心法即心王,一类叫心所法,然后讲到不相应行法,最后是无为法。五类法当中,色法刚才从粗大的色到最细微的微尘之间已经破完了,心法包含了心王和心所,粗大的和微细的已经破完了。
三类法破了,还剩下两个不相应行和无为法。什么叫不相应行?不相应行是针对相应行而讲的。首先什么是“行”呢?有为法是称之为行,“诸行无常”就是讲一切有为法无常的意思,“行”就是刹那的、迁灭的、造作性的。
行有很多类,首先有相应行,什么叫相应行呢?心所法就叫做相应行,相应什么呢?心所相应心王,叫做“相应”,它又是行蕴,所以叫做相应行。有为法当中色法、心法、心所都是有为法,但是相应行拣别了色法,也拣别了心王,只相应于心王的法叫相应行。
不相应行指什么呢?它不是色法,不和心王相应,它是行蕴,也是一种有为法。这种有为法是什么呢?不是色法,不是心王,也不是相应行的心所,与心王不相应,但也是行蕴,就安立了单独一类叫不相应行。有部派认为不相应行是实有的,共有二十四类,其中有得、非得等很抽象的东西,也有一些不太抽象的东西比如方向,东、南、西、北方向也是不相应行,无常的事相生、住、异、灭,还有命也是不相应行。
五蕴包括色蕴、受蕴、想蕴、行蕴和识蕴,这些都是属于有为法。有为法当中,色法有单独的自性,它是有滞碍的。受和想的作用突出,在家人比较执著于受蕴,出家人比较执著于想蕴,比如执著于各种观点、思想。受蕴和想蕴虽然都是心所,但是从当中单独提出来,安立两个蕴——受蕴和想蕴。识蕴也是有为法,是心王的自性,也单独从有为法当中提出来。
前面除了色法、受、想和识之外的,所有剩下的有为法,全部包括在行蕴当中。行蕴包括什么呢?行蕴有两类,一是叫做相应行,一是叫做不相应行。相应行就是心所,有五十一类,受蕴和想蕴也是心所,因为作用特殊,所以说把它们从行蕴当中单独提出来,安立两个单独的蕴——受蕴和想蕴。剩下的四十九类心所就包括在行蕴当中,叫相应行,行蕴当中还有一部分叫不相应行。在《俱舍论》、《百法明门》当中五蕴就是这样安立的,下面我们介绍不相应行。
其中,不相应行法,只是观待色法和心法的阶段而安立的,既然色心二法远离一、多,观待其阶段安立的不相应行法,更不会有一体、多体;
不相应行比如方向,它是观待色法安立的,有个参照然后才有这个是东,那个是西边,这个是东山,那个是西山,这是朝南的,那个是朝北的。比如观待房子这个是南边,那个是北边。所以方向本身,是观待色法安立的。
或者生住异灭,这个法有生、有住、有异、有灭,观待色法安立。以前没有,现在有了叫生,然后是安住,然后是变化,最后是灭。观待法的变化而安立的生、住、异、灭,不相应行自己并没有实体,要么是观待心法安立,要么观待色法安立,所以本身是假立的。既然是观待色法和心法的阶段安立的不相应行,那么它的基础——色法、心法都远离一、多,观待色法、心法安立的不相应行,怎么可能有一多呢?所以不相应行就破掉了。
无为法只是排除有为法的反体而已,此外也没有一个自性。
所谓的无为法和有为法是一对,互相观待。所谓的有为法是什么呢?有生、住、灭的,是有为法。有的时候是生、住、异、灭,有的时候是生、住、灭,或有的时候简称生、灭。凡是符合有生、有住、有灭的体相,都是有为法。实际上所有因缘和合的法都是有为法,都是有生、住、灭。
无为法是什么呢?排除了有为法,无生、无住、无灭的状态,就叫做无为法,比如虚空、兔角、石女儿都是无生、无住、无灭。其实无为法代表不存在,它只是排除了有为法的反体,安立了一个无为法的假名而已。有生、住、灭的就是有为,没有生、住、灭的就是无为。
有为和无为,这个“为”字是什么呢?“为”就是因缘造作,“有为法”就是有因缘造作的法,“无为法”就是没有因缘造作的法。这些是术语,我们附带解释一下,经常用有为、无为,到底什么是有为,为什么?怎么解释“有”和“为”,怎么是“无”和“为”,“为”就是因缘和合的意思,有因缘和合就叫做有为法,没有因缘和合的就叫做无为法。为什么说诸行无常的“行”,是有为法呢?因为一切的行都是因缘和合的法,“此外也没有一个自性”。
由此,有为法和无为法都不成立实有一体,自然多体也不成立。
有为法也好,无为法也好,一体不成立,多体也不成立。
如果诸法有自性,决定只有一体和多体这两种存在方式,以诸法远离一体、多体的缘故,人和诸法无有自体,自性本空。
前面我们再再讲,一切诸法的自性,离不开一体和多体两种存在方式。因为诸法远离一体、多体的缘故,所以所有的人和诸法是没有自体、自性、实有的,它的自性本空。
无实有就是空性的意思,实有的法是什么呢?所有实有的法要么是一体,要么是多体。如果通过观察,这个法既没有一、也没有多,就失坏安立实有法的根据了。说是实有法,但没有根据安立,失坏实有法的体相,它就不是实有法。所以离一、离多的缘故就无实有,所谓“无实有”就是空性的意思,因为本体没有实有的自性,所以叫空性。
有自性和无自性、实有和无实有、不空和空,这些都是相对不同意义当中的不同名词。所以自性是本空的或者是无自体的、无实有的都是一个意思。
《如意宝藏论自释》中云:“此显现(有法)有事无事何者也不成立,远离一体多体故,犹如水月。”
“有事”就是实有法,“无事”可以安立无实法或者无为法等。一切“有事无事何者也不成立”,显现的任何法,不管有事也好无事也好,因为远离一体和多体的缘故,不成立实有,犹如水月一样,水月就没有一体、多体。
不论分析与否,诸法本来远离一体、多体,
我们觉得一切万法以前有一体、多体,只不过分析之后变成了没有一体、多体。其实不是这样的,分析也好,不分析也好,一切诸法的本性本来如是安住的,离开一体、多体,只不过有认知、不认知的差别。诸法本来空性的,圣者认知回归自性就解脱了,凡夫人不认知,在迷乱当中不断的妄执造业,不断的远离、偏离它的本性而流转。
在圣者的各别自证智前,一体、多体如石女儿一样,在二谛中都不存在,
在圣者证悟的智慧面前,不管一体也好,多体也好,好像石女一样都没有,在世俗谛当中也没有一体、多体。
但在不观察时,可以假立一体、多体的名言,
如果不以胜义理论观察,只是安住世间名言,可以有一体、多体的安立。
譬如对头、手等支分的积聚假立为一体。
比如我们的身体,可以安立为一个身体的名言,通过把很多不同的手、头等支分积聚起来,就叫做一个我的身体。
因此,“一”是观待“多”而假立的,“多”也是由“一”而形成。
所谓“一”的概念是观待“多”的概念假立的,“多”也是由“一”而形成,所以二者之间都没有自性。一观待多而假立的缘故,观待的多才安立一,“一”是无自性的,观待因缘的缘故。任何法如果有自性、实有的话,必定不需要观待任何因缘。有因缘,我也有,没有因缘我还有,就是真正的实有、有自性。
如果观待因缘,有因缘就有,没有因缘就没有,有和没有是随着因缘的有无而有无,本体没有固定的自性。有因缘的时候有了,没有因缘的时候消失了,这样的法哪里是有自性、实有的呢?真正实有的法有因缘也有,没有因缘还有,有没有因缘没关系,这个才叫实有。
在缘起因当中,这个用很多,一切万法的确是因缘而起的缘故,没有一个是实有的,认识的非常的清楚。譬如对头、手等安立一体,因此“一”观待“多”,“多”也是由“一”形成的。
认识胜义中“一”、“多”平等为大空性,才好理解圣者不可思议的境界。
下面附述一下圣者不可思议的境界,圣者也是了知了空性、“一”、“多”平等性,胜义当中所谓“一”和“多”的概念都是不存在的、空性的角度,所以认识“一”和“多”都是平等的。平等的就没有这个是“一”,那个是“多”。“一”不是“多”,“多”不是“一”,二者是不平等的状态没有。因为“一”和“多”都是空性的缘故,本性平等,如果理解了这个,才好理解圣者不可思议的境界。
圣者无障无碍的境界,如果以观现世量来衡量,往往会觉得矛盾。
“圣者无障无碍”,没有烦恼障的缘故无障,没有所知障叫无碍,《宝性论》讲僧宝的时候会提到这个问题。圣者的胜智功德,如果以观现世量来衡量,往往会觉得非常矛盾,下面举例说明。
比如“一尘中有尘数刹”,以常识来看,微尘极小,佛刹极大;
一个微尘当中有无量无边微尘的刹土,通过凡夫人的常识来观察的时候,是极度矛盾的一个法。因为一个微尘这么小,佛刹这么广大,而且这么多,“尘数刹”又大有多。一个是极少的,佛刹极微尘数量是极多的。
一极少,佛刹极微尘数极多;小不容大,一不含多,
“小不容大,一不含多”大的能容小,小不能容大,多能容少,少不能容多,是我们凡夫人的的概念。但是在佛的境界当中,凡夫人认为对的往往错误。在佛的境界当中,一切凡夫都是颠倒的,因为他已经被局限在了分别念、概念当中出不来了,所以他认为这个就是对的。
所谓的观念,一方面是自己这样认为,一方面由老师或者其他的人教导影响,也是说“大可以容小,小不能容大”,一世一世的熏习,所以说大家都认为就是这样,这个是常识是对的。
但是在佛的境界当中,凡夫认为对的,往往错误;认为有矛盾的,实际不矛盾;执为正量的,实际是非量。
凡夫认为,一尘中有尘数刹是矛盾的,实际情况当中不矛盾。“执为正量的,实际是非量”,凡夫执为正确的,往往是非正确的。
凡夫执着诸法实有自性,自然一不是多,小不是大,长不是短,彼此矛盾,
为什么凡夫会有这样的情况?因为凡夫执著诸法有实有的自性,一有一的自性,多有多的自性,小有小的自性,大有大的自性,长有长的自性,短有短的自性,各自有各自的自性。“彼此矛盾”,一绝对不是多,小绝对不是大,长绝对不是短。因为有实有执著,他认为这是固定的,形成概念觉得这些决定是矛盾的。
诸佛安住无分别智中,万法平等一味,
诸佛不是这样的,“诸佛安住无分别智”,“无分别智”就是对于小和大、一和多、长和短,这些已经安住在本性无分别的智慧当中。无分别是一切一多、长短等的自性没有任何分别,一和多胜义当中没有差别。“智”就是了知这种状态的智慧,叫无分别智。
万法是平等一味的,一切我们认为的差别法,柱子、瓶子、人、动物在世俗当中都有高低、贤劣、高矮、胖瘦等差别。但是在空性当中分析的时候,柱子、瓶子、人的本性都是空的,所有差别法的本性都是平等的空性,完完全全胜义当中是平等的空性,没有任何彼此不同的差别法。“万法平等一味”,因为证悟了胜义当中一味的缘故,所以一切所谓的局限,在这个境界当中全部消失没有了。
现前事事无碍的法界,一多无碍、延促平等、大小圆融。
一切诸佛安住在诸法的本性当中,在他们的境界当中,所谓的一不是多、长不是短、此和彼这些概念都泯灭了。万法平等一味,“现前事事无碍”,这个法和那个法互相之间是没有任何阻碍、局限性。“一、多无碍”,一和多互相之间没有阻碍的。“延促平等”,“延”就是长的意思,促就是短的意思,长和短是平等的。现在我们认为长和短肯定不平等,但在究竟的实相空性当中,长和短是平等的。
“大小圆融”,大和小是圆融的,大就是小,小就是大,在胜义空性的法界当中,一切大小圆融。除了凡夫人通过分别念去执著认定大和小的概念,局限在大和小的作用之外,胜义当中这些作用都没有,全都是凡夫人的分别造成的。而佛恰恰安住在一切万法的本性当中,所以就形成了大小圆融的观点。
以大成就者不可思议的显现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阿底峡尊者把身体融入擦擦的模子中,
“擦擦”是做小泥塔的模具,有些里面是佛像,有些是佛塔。把泥巴放进里面,敲紧之后抖出来就形成了佛像、泥塔等。阿底峡尊者因为以前经常做擦擦佛塔,有一次他显现神变,把身体进入到模子当中。这个是一般的情况根本想象不到的,按照凡夫人的思维无法想象,这么大的身体怎么进入到这么小的模具当中呢?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圣者证悟了大小是平等的。
我们认为的大和小这些局限,在实相当中都是不存在的。而证悟了这个境界的圣者,就可以使用所证悟的境界,示现大和小是平等的、没有差别的,这个方面我们叫神通。
其实,在圣者的境界当中,这个是最平常的。我们看起来大惊小怪的:“哦,这个是不可思议,了不得!”但是这个是很平常,因为诸法的实相就是这样的,他的心安住在实相,这是很平常的心智,这样示现很平常。从墙壁上穿来穿去、在虚空行走,其实这一切的差别都是我们的概念。我们认为虚空当中,站不住、没办法行走,认为墙壁穿不过去,其实都是我们已经形成了固化的概念,认为绝对不行、绝对穿不过去,但是究竟的实相当中,我们认为的这些东西是不存在的、是没有的,它是平等的。
圣者证悟了平等,可以启用,他是很正常的在这里面行持。我们因为心智太狭窄,觉得大惊小怪,所以认为是非常了不得,但是实际从圣者角度讲最平常不过。虽然最平常不过,我们还是做不到。
米拉日巴曾经融入牛角,牛角没有变大,尊者的身体也没有缩小。
米拉日巴尊者在调伏他的弟子惹琼巴的时候,为了调伏他的傲慢,走在旷野当中的时候,看到草地上有个牛角,米拉日巴尊者说,把这个牛角捡起来,惹琼巴想:“这个上师贪心越来越大了,好像以前什么都不要,现在连个牛角都要要”,他很不情愿,但还是拿起来了。走了一段时间之后,开始下冰雹,大草原什么都没有,找不到山洞、树避雨。这个时候米拉日巴尊者钻到牛角当中避雨去了,在里面唱道歌说里面大的很,让惹琼巴进来。惹琼巴说这个根本进不去,这时候他就知道上师捡牛角是干什么的了,此时就示现了大小是圆融的。
而且更稀奇的是,他示现牛角并没有变大,他的身体没有缩小。如果身体缩小了,进去了还可以理解,关键的是他进去的时候身体没有缩小、牛角没有变大。这个观点我们就无论如何都想不通,用我们的常识心、概念心,怎么去想也想不到是怎么回事,但是他就这样示现,这个是不可思议的证悟胜义谛之后的平常示现。
这些都是证悟空性的表现。
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本性当中就没有这个,所谓的大小和大小的局限,是我们凡夫的分别念规定的。我们规定杯子人就进不去,但是这个规定,只是凡夫人的规定,它的本性不是这样的。本性当中小和大的概念都不存在,小的概念和大的概念、小的作用大的作用,在法界当中一味平等。对圣者来讲小就是大、大就是小,大和小之间的概念已经抹平了,所以完全可以这样安住。
我们就不行,我们认为大就是大、小就是小,这个方面就出现矛盾。但是圣者不矛盾,因为他已经证悟了大小平等,小当中就是安住大当中,大当中就安住在小当中,完完全全无二无别的。原理就是本性空性当中,大和小的概念是不存在的,什么时候我们证悟了这样一种境界,就可以这样去了知:“哦,原来是如此的”。
须知实相中本来没有一、多、大、小的自性,在一法不成的大空性中可以无碍地显现一切。
实相当中一、多、大、小不存在,现象当中一、多、大、小这些局限性也不存在的。他在胜义当中证悟的空性,给我们示现的时候就用我们面前大小的这些东西,示现一切万法平等的状态,所以变成不可思议。什么不可思议?我们凡夫人分别心绝对想不通、不可思议的境界。
《中观庄严论释》中云:“万法若有一成实,诸所知成永不见。
万法如果有一个成实的,一切所知的万法就没办法显现了。前面我们分析了,如果有唯一成实的法,那么其他法都不应该有。因为如果有了很多其他的法,“一”就不是实有的“一”了。真正要安立一个实有的“一”,就不可能有其他的法,心识没有,组成粗大色法的微尘也不可能有。所以万法如果有一个不变的实有的“一”,一切的所知就泯灭了,没办法显现。连这个“一”也没有,谁认知它?所以“诸所知成永不见”。
万法无一成实故,无边所知了分明。”
一切万法没有一个成实的,一切万法的本性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当中什么都可以显现,什么都可以显现当中什么都可以改变。这是以前法王如意宝在讲《定解宝灯论》的时候最常使用的,一切万法的本性有无是非什么都不是,它的本性就是大空性的,什么都不是当中什么都可以显现,有因缘就可以显现。什么都可以显现当中,什么都可以转变,为什么可以转变呢?因为本性什么都不是的缘故,“万法无一成实故,无边所知了分明”。可以从地狱变成人,也可以从人变成佛,因为无自性的缘故,这一切都是合理的。
因此,一年以十二个月分,一个月以三十天分,一天以二十四小时分,一小时以六十分钟分,这样分析下去,最终会到达不可再分的最短刹那,称之为无分刹那,这是时间的边际,构成时间的基础。
前面讲了一些圣者证悟空性平等的状态,讲完之后,我们再回到无分刹那这个概念。一年是十二个月组成的,一个月是三十天组成的,一天是二十四个小时组成的,一个小时是六十分钟组成的,这样分析下去最终会到达到最细的组成时间的最短边际,这个最短的、最小的单位称之为无分刹那,是时间的边际,依靠这个构成时间的基础。
对于无分刹那,不分析,仅仅安住时间的最短边际;再分析,就成为虚空,得不到任何有事。
如果只是分析世俗谛的话,对于无分刹那不再分析,安住就可以了。这个就是最短的边际,依靠它组成粗大的时间,再分析就成为虚空。上堂课我们用夹子来分析无分刹那的时候,如果再分怎么也得不到无分刹那的自性,只能变成一个空性、虚空,得不到任何有事。
因此,凡是承认时间方面的安立,到无分刹那为止,就不能继续再分,
比如在世俗谛当中承认时间是存在的,在这个前提下,到无分刹那为止,打住不能再分了,以这个为最小的单位安立时间。如果再继续分就不能得到了。
一经分析,就像盗贼步入米拉日巴的山洞一样,除了失望之外,不会有丝毫获得。
米拉日巴山洞里面什么都没有,盗贼想偷东西,进去之后除了失望之外,什么都没有。如果想继续分析、寻找最小的时间,寻找之后只有失望,得不到你想要的答案。
如果想进一步探求,这无分刹那一分析,就到了自性本来空寂之中,这时便触到了诸法本源的究竟处。
如果我们进一步探究胜义谛,就可以把无分刹那再分析,就到了自性本来空寂。无分刹那的状态本来的实相就是空性,这个时候就触到了一切诸法本源,时间、心识本源本来空性的角度。我们说心识是空性的,当分析心识的时候,是从细微的心识、再细微的心识,到无分刹那的心识。再把这个无分刹那的心识破掉,心识就消失了,虽然正在显现心识,但是心识的本性就消失了,探到、接触到了诸法本源的究竟处,安住在这个状态中就是安住心性本空。
所以,经中“万法如芭蕉”,是针对“逐步推究最终成为空性”而宣说的。
“万法如芭蕉”,就是把芭蕉皮一层层扒下来的时候,最后什么都不得到。这个比喻就是对一切色法、心法逐步探究,最后成为空性的角度宣讲的。
这样在胜义理论的观察下,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都不成立,然而需知,中观宗在名言中也承认有这两者,
在胜义理论观察的时候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是没有的,上师反复讲了很多次,在名言当中可以承许这两者的存在。
不能认为:中观宗观察了声闻宗所承许的无分刹那和微尘是否成立,所以名言中也根本没有无分微尘和刹那。
并不是中观宗分析了声闻宗所安立的刹那和微尘不成立之后,所以中观名言中也不成立。其实前面我们再再讲,中观宗所破的小乘只是破实有的微尘和实有的刹那。名言当中要承许色法,作为组成粗大色法和粗大时间的基的无实有的微尘和刹那,也是可以承认的。
依此类推,对自证分也要这样来认识。
胜义当中自证分不存在,我们在破唯识的时候遮破过。但是在名言当中自证可以有,组成自证分的最细的时间刹那也可以有。
此处还需要通过观察来了知这一点:
对于刹那可以分为很细很细,下面逐渐分析这个问题。
在一些教典中说:一弹指、一位青年脉搏的一次跳动,以及用针穿过上下层叠的六十片薄蘑菇瓣,这三者经历的时间相等;
一弹指的时间里面有六十个单位,最小的一个单位就是刹那。一位青年,不是老人也不是小孩,青年人的脉搏跳一次相当于一弹指。把六十瓣薄蘑菇片,或者六十片花瓣叠起来,一根针穿下去的时间,等同一弹指的时间,“这三者经历的时间相等”。
而且把后者穿过一瓣的时间,安立为一刹那的量。
什么叫一刹那呢?一针下去穿透了六十瓣,穿过一瓣的时间就是一个刹那。或者一弹指相当于六十个刹那,就是六十个单位,其中的一个单位相当于穿透一片蘑菇的时间,这个叫安立一刹那的量。平时我们说一刹那,就是从这个安立的。
其实,这只是针对某些所化宣说的,
这是不是绝对的呢?“针对某些所化”,一刹那的量也是针对某些所化,这是不决定的,所谓安立的刹那也是跟随根基的不同而不同的。这个是针对某些根基说,这个就是一刹那。
因为:对一片蘑菇瓣,还可以从纵向分成许多微尘,针穿过一瓣时经过多少微尘,就可以把一刹那再分解成那么多份。
再详细分析,穿过一个蘑菇瓣的时间是一刹那,但是还可以分,一瓣蘑菇瓣还可以纵向从上到下分析,比如从蘑菇顶层、中间、下面还可以分成十个微尘。穿过一个微尘的时间就是一个刹那了,它也可以分成更细的刹那的时间。
或者六十张纸叠在一起,纸虽然很薄但是也有上面、中间、下面,纵向也有很多微尘组成,一根针穿下去,穿过一个微尘的时间,就是一个刹那。所以从这个方面可以安立更细的刹那,下面还可以把一个刹那分得更细。
全知麦彭仁波切和上师如意宝的著作中也有类似的观点。比如日影一刹那间,经过了一万个微尘,经过一个微尘的时间,应等于一刹那的万分之一;
比如日影在一个刹那当中,移动经过了一万个微尘,经过一个微尘的时间相当于一个刹那的万分之一。一刹那太阳的影子移动经过了一万个微尘,所以经过一个微尘的时间就是一个刹那的万分之一。可以分的这么细,下面还有更细的。
射出的飞箭一刹那越过一亿个微尘,经过一个微尘的时间,应等于一刹那的亿分之一。
以前用射箭,现在用手枪,比如用枪一刹那之间经过了一亿个微尘,经过一个微尘的时间就相当于一亿分之一了,如果用光就更快了。所以说刹那可以分的很细,针对不同的根基安立不同的时间刹那,是没有绝对性的,
这样速度越快,时间分得越细。
但是无论如何要安立一个最小的单位的话,这个最小的单位一定是无实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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