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正受伤害时不应执为乐【每日一颂】《四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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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明执苦为乐之颠倒)分六:一、正死时不应执为乐;二、正受损恼时不应执为乐;三、相违之四大聚合体不应执为乐;四、正受伤害时不应执为乐;五、正作业疲劳时不应执为乐;六、为少利而种苦因不应执为乐。
壬四、正受伤害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虽然四大相违使身体有痛苦,但是在生起寒冷等痛苦时,人们不是可以通过对治而消除这些痛苦,使自己获得安乐吗?
寒冷等对治,非能常时有,
正坏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中观四百论》
寒冷等痛苦的对治方便,不是能够恒常都有的,所以将正在受着损害的痛苦说名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身体从名言本性而言,恒时处于饥渴寒热、疾病死亡等诸大种相违不调和的痛苦中,以此不应颠倒计执自身有安乐;再从外缘观察,如果认为自身有安乐,那无疑也是颠倒的。
一些人以为,在日常中可以通过方便对治身体的寒冷、炎热等苦痛,即由压伏苦痛而获得安乐,这种想法不可能成立,因为对寒热等苦痛的对治方便,不可能恒常保持。比如说人们在寒冷的冬季来临前,可以准备好取暖设备与厚厚的皮袄、皮帽、皮靴等,但这些方法只能在短时间对克制寒冷起一些作用,并不能彻底解决冷冻之苦,不管如何努力,人们在冬天还是会觉得冷,不可能恒时有对治寒冷的温暖感受。
月称菩萨在注疏中说:“这是因为安乐没有自性而致,如果安乐有自性,那么应恒时都可感受。”如果仔细分析,对治平息痛苦而生起安乐感,只是人们内心中的一种主观观念,是一种不合实际情况的错误感觉。自己在对治苦痛时,无非是在竭尽力量逃避苦受,这个过程中其实只有些微侥幸成功的机会,而绝大部分努力都无用。在对治侥幸成功的时候,也只是暂时缓和了一些痛苦,而并非得到了真实的安乐,将这种痛苦缓和的状态执为安乐,有智者谁亦不会说为合理。
譬如说,有一盗贼在某户偷窃财物时,被主人发现,于是主人手持刀杖绳索追赶,盗贼拼命想办法逃脱。在这个过程中,盗贼绝不会有丝毫的安乐,即使他跑得很快,也不会认为:自己现在没有被抓住,很快乐啊!如果有这种想法,那无疑是极为愚痴可笑的,一个逃命的人,哪会有什么安乐呢?
同样,凡夫众生都是为轮回众苦所恒时追逐的人,如果在逃跑过程中,还认为现在逃在了痛苦前面,自己很安乐,这是极不应理的颠倒愚笨之念。因此我们应认识正受伤害的痛苦,不应执为安乐!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记
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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