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中论广释》第19课(文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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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记视频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四、观五阴品
五阴即色受想行识五蕴。鸠摩罗什大师译作五阴,现在多译作五蕴。所谓蕴,即积聚的意思,也就是很多法积聚在一起。比如色蕴,它可以包括粗的色法、细的色法,显色、形色,果色、因色等;受蕴则包括苦、乐、舍等感受;想蕴包括种种想;行蕴包括种种相应行及不相应行法;识蕴包括六识或八识等。这一品我们主要观察色蕴,然后类推其他的蕴,这和上一品主要破眼根见色进而类推其他是一样的。
根据《俱舍论》的观点,有部宗认为五蕴是存在的,它包括了一切有为法。那么五蕴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呢?他们认为:佛陀说“一切有为法即是五蕴。”如果五蕴不存在,佛陀又何必这样宣说呢?既然说了,就说明五蕴存在。不仅是小乘行人,我想很多学大乘者也难免会有这样的执著。
虽然在名言中,如幻如梦、如泡影般的五蕴显现是存在的;但从胜义的角度来观察的时候,五蕴经不起任何观察,只能消于法界。下面我们就以龙猛菩萨敏锐的理证智慧来抉择五蕴的本性。
庚二、(破蕴——观五阴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广破色蕴;二、以此理类推余蕴;三、宣说辩驳之理。
壬一、(广破色蕴)分三:一、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三、观察因色果色是否相同而破。
癸一、(观察因色果色互相观待之理)分二:一、略说立宗;二、广说理由。
子一、(略说立宗):
子二、(广说理由)分二:一、离因色之果色不合理;二、离果色之因色不合理。
丑一、(离因色之果色不合理):
丑二、(离果色之因色不合理):
癸二、(观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分三:一、破有果无果之因;二、破有因无因之果;三、摄义。
子一、(破有果无果之因):
子二、(破有因无因之果):
子三、(摄义):
中 论 释
四、观五阴品
丁四(观五阴品)分二:一、经部关联; 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如《般若经》云“色以色空”等,宣说了无有五蕴[阴]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有人认为:五蕴是存在的,因为《俱舍论》中也是这样宣说的。而在五蕴中又包含了十二处的缘故,所以,五蕴是存在的。】
为了证明五蕴不存在,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遮破色蕴;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辩驳之理。
己一(遮破色蕴)分二:一、立宗;二、理由。
庚一、立宗:
若离于色因, 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 色因不可得。
除开色法的因——四大之外,根本不存在其他自性成立的果色[26]——五境、五根。而除开“果色”之外,也不可能另外存在自性成立的色法之因——四大。
[26] 果色:以四大种为因所生起的色法,如五根等内色和五境等外色。
庚二(理由)分二:一、理由之一;二、理由之二。
辛一、理由之一:
离色因有色, 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 是事则不然。
其原因如下:如果除开色法的因,而单独存在其他自性成立的果色,则其果色将存在无因的过失。因为(果色与因法的关系)如同宝瓶与氆氇一般毫无瓜葛,或者(果色的)自性已经成立,并不观待因法的缘故。然而,不具备因法的任何事物,在何时何地都不可能存在, 因为有恒常存在或恒常无有等过失。
辛二、理由之二:
若离色有因, 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 则无有是处。
倘若承许在除开“果色”之外,存在色法的因,则(这样的因法)就成了无果之因。但是,因为(这样的无果之因)远离了因法以因法的性质而安立的理由,如同虚空中的鲜花一般。因此,无果之因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
若已有色者, 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另外,假如果色的自性已经具备,则色法之因尚存就不合理,因为其[果色]自性已经成立,则因法也就不需要了;假如果色尚未具备, 而色法之因的存在也不合理,因为其自性根本不存在,(色因)也就不能使其产生了。
无因而有色, 是事终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应分别色。
通过如上观察可以确认“色法之因不存在”,也即“无因的色法成立”的立宗,其理由在任何时候都不合理或者说是非理,这里27之所以以两次否定进行遮破,无非是为了反复加深印象,以便铭记不忘。
无因之谈实在是极其低劣的说法,无论以现量还是比量,都足以迎头给予其极其沉重的打击。
以如前对色法所进行的观察,可得出结论: 色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
因此,现见真实义的智者瑜伽士们,对于有碍无碍等,以及黄色蓝色等色相,千万不要建立少许分别念,因为彼等远离自性的缘故。
(以上文字为个人整理,仅供参考。如有错漏,欢迎留言指正。视频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一起学中观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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