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耶,非马耶? ——以因明等观点试析古逻辑命题
文|释圆预
01
初善概述
“白马非马”,是战国时期名家公孙龙的著名命题,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有说这是诡辨命题,有说是逻辑学中的偷换概念、违犯同一律,有说自古代至今中国根本没有逻辑,即使有,也是低等的发育水平……等等。本文拟从该命题的历史背景说起,用传统逻辑、哲学及因明学理论,作尝试性阐述。
02
中善论义
1
命题的历史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文化思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诸子百家学说纷纭,各种思想不断碰撞,在中国思想史哲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如儒家的孔孟思想、道家的老庄哲学、墨家的兼爱非政,及法家、阴阳家、纵横家、杂家、名家等等。这里只介绍以善辩著称的名家及其观点。
1. 名家代表及公孙龙
名家代表有邓析子、尹文子、惠子、公孙龙子。
① 什么是名家?
名家以辩论名实等思辨问题为中心,并且是以善辩成名的一个学派,又称“辩者”、“刑(形)名家 ”。按:“名”就是指称事物的名称,用今话说,就是“概念”;“实”就是“名”所指称的事物。
名家之所以被称为“名家”,就是因为他们同样是在“思以其道易天下”的过程中,为了播其声、扬其道、释其理,最先围绕“刑名”问题,以研究刑法概念著称;以后逐渐从“刑名”研究,申延到“形名”研究、“名实”研究。
围绕“名”和“实”的关系问题,展开论辩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但由于他们的研究方法奇特,故汉代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言,名家是“控名责实”、“参伍不失”,因此,虽然名家擅长论辩,但其论辩又流于“苛察缴绕”,疙疙瘩瘩,诡谲奇异,所以历史上一直名声不好。
② 关于公孙龙
公孙龙,字子秉,约公元前320-250年之间,赵国人,能言善辩,曾做过平原君的门客,是名家离坚白派的代表人物,其主要著作为《公孙龙子》,其中最重要的两篇是《白马论》和《坚白论》。
2. 白马非马论
① 命题原文及译文
《公孙龙子》白马论第二(节选):
曰:“白马非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無去者百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译文】
客说:“白马不是马”,对吗?
主:对!
客:为什么?
主:“马”这个词,是用来称呼形体的;“白”这个词,是用来称呼颜色的。称呼颜色的词,不是称呼形体的。所以说:“白马不是马”。客:“有白马,不可以说没有马吧!(那么,白马)不是马吗?……
主:要一匹“马”,黄马、黑马都可以算数;要一匹“白马”,黄马、黑马就不可以算数了。
本来意义上的马,它没有颜色上的规定,所以黄马、黑马都可以算数。而白马是有颜色规定的,黄马、黑马都因其颜色而被排斥,只有白马可以算数。没有颜色规定的,不同于有颜色规定的白马,所以我说:“白马不是马。”
② 命题典故
据说当时赵国一带的马匹流行烈性传染病,导致大批战马死亡。秦国战马很多,为了严防这种瘟疫传入秦国,秦国就在函谷关口贴出告示:“凡赵国的马不能入关。”
这天,公孙龙骑着白马来到函谷关前。关吏说:“你人可入关,但马不能入关。”公孙龙辩道:“白马非马,怎么不可以过关呢?”关吏说:“白马是马。”公孙龙反问:“我公孙龙是龙吗?”关吏愣了愣,但仍坚持说:“按规定不管是白马、黑马,只要是赵国的马,都不能入关。”
公孙龙于是娓娓道来:“‘马’是指名称而言,‘白’是指颜色而言,名称和颜色不是一个概念。‘白马’这个概念,分开来就是‘白’和‘马’或‘马’和‘白’,这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譬如说要马,给黄马、黑马都可以,但是如果要白马,给黑马、给黄马就不可以。这证明,‘白马’和‘马’不是一回事吧!所以说白马就不是马。”
关吏越听越茫然,被公孙龙这一通高谈阔论搅得晕头转向,如坠云里雾中,不知该如何对答,无奈只好让公孙龙和白马都过关去了。
2
以传统逻缉及现代哲学思想分析该命题
“白马非马”的命题对错何在?
1. 逻辑学上
① 概念关系不同:
“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其区别就是“马”这一概念与“白马”这一概念内涵不同,它们的外延也不一样,“马”的外延比“白马”广,它包含了“白马”在内的黄马、黑白、棕马、大马、小马等所有的马,故,白马非马。
② 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差异:
马是实体概念,马的白色是属性概念,故言“白马非马”。但属性必须依附于实体而命名,言“白马非马”,其实割裂了二者实体上的同一性。
③ 属种关系差异:
这两个概念在逻辑上说是属种关系(真包含关系)。这种关系的特点是,所有具属种关系的概念都可以用“是”来表示,即,苹果是水果,牛是动物,中学生是学生。所以,白马是马,白马是种概念,马是属概念。
2. 在哲学上该命题是从根本上割裂了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① 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看:
“马”和“白马”是有区别的,“马”是对所有的马如白马、黑马、黄马等一般性质或共性的概括;各种具体的马则是“马”的一种,是个別的、个性的。一般或共性是抽象的、靠理性思维概括的,它是指一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属性;个别则是具体的、可以通过感性认识、直接感知的,是指单一事物的个体性、独特性。
“白马”与“马”又是相互联系的,一般的“马”只能通过具体个别的马而存在,离开了具体个别的马是找不到一个抽象的“马”的;具体个别的马又都属于一类,有其共有的一般性质,不存在不表现共性的具体颜色的马,即个性体现着共性,为一般、共性规律所制约。
如果仅仅看到二者的矛盾对立面,主观割裂它们的辨证联系,认为一般可以脱离个别而存在,一般可以不必包括个别,它也是有实体的法,个别也可以不必归属一般,脱离共性的制约,从而导致有“白马非马”论。
《白马论》中云:“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就是在强调白马非是有马,完全割裂一个命题中主语、述语的联系,本来“白马是马”是一个正确的命题,而公孙龙不顾二者间的辨证关系,从而走向形而上学和客观唯心主义泥沼。
② 从普遍性和特殊性而言:
马是普遍性,白马、黑马、黄马等是特殊性,两者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普遍性离不开特殊性,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中,离开了普遍性就无所谓特殊性。“白马非马”,就是割裂了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同时也是割裂了抽象与具体的辨证关系,白马也是马,只不过是具特殊性的马。
总之, 公孙龙在这一命题中看到了“马”和“白马”的区别,以此糊弄关吏、蒙混过关,就这一点而言,他的命题具有一定范围合理的因素。但是,他否认“马”和“白马”的一般和个别、共性与个性等辩证关系则是形而上学的,尤其是他从根本上否认“白马”是“马”,也就违背了客观实际,从而导致了走向主观任意地玩弄概念的诡辩论。
3
以因明理论分析该命题
1.以总相(总法)、别相(别法)的观点分析白马与马
① 何谓总相别相
萨迦班智达在《量理宝藏论》中给总相别相下的定义是:“遣异类法即总相,亦除自类乃别相”。
即总相的定义是,遣余识将许许多多不同时间、地点、行相等的异体事物执为一体,并遣除其他不同类的事物,这种遣余识所执著的法就叫总法。简而言之,就是遣除它的异类(不同类别),并指其同类为一体。
比如,马:将东南西北各个地点方向,过去现在未来三时,白黄红棕黑,大小等所摄的所有的不同马,统统执著为马,而且在遣余识前,遣除了马以外的耗牛、狗、柱子、瓶子等异类事物,只留下马它自己的本体,这样的一种分别概念就叫做总法。
别相的定义是,在遣余识前不仅遣除了异类,还遣除了同类法中的他体法,建立自己类别当中的某一法,就叫别相。
比如,白马:首先遣除了所有马以外不同类别的事物,然后又遣除了马类中除白马以外的其它马类。
亚里士多德也说过:实体是“这个”,共相则是“这类”——它是指事物的种类而不指实际的特殊事物。共相不是实体,因为它不是“这个”。
② 白马与马都只是一种概念
既然是一种概念,则都是一种假立的法,是分别心的产物,是无实法。
那么白马与马是一体还是他体?
既然都是无实法,二者非实体的法,本体都不存在,如龟毛、兔角般,不存在一体、他体。
公孙龙子所骑的那匹白马是自相的法,是现量所能照见的对境,而“马”只是总相的概念,二者定义完全不同,故彼时公孙龙子所说“此白马非马”,没有错误。一个是有实法,一个是无实法,一个是自相的法,一个是总相的法。一个是现量所取,一个是比量所取。
是不是说公孙龙子就可以大摇大摆地骑着白马过城呢?
非也,在因明中还有一条破立规律:依靠建立别法来建立总法,依靠遮破总法来遮破别法。
按照法称论师的观点,假立的总法有很大的功德和适用价值。比如说,“这里没有瓶子”,则一切时间、地点、行相、质地等所摄的瓶子全部都已经被破除了,所以,依靠遣余安立“瓶子”有很大的功德。
如此这般,守城士兵说“凡是马都不能进城”,“马”是有法,“不能进城”是所立,已规定总法不能进城,则任何别法“白马”或公孙龙子所骑那匹自相的白马,全部遮破,都不可进城。
如果懂得遣余的话,则守城士兵口中所说的马是总相,公孙龙子所骑白马是自相,二者是分开的。而在真正取舍的时侯,是把总相与自相两者误认为一体而进行取境,即士兵说“马不可进城”,是把总相“马”,与公孙龙子之自相“白马”耽著为一体而取境,名言中就是如是取舍的。但是,公孙龙子却较真,既然口中说时,总相、别相二者法相各不相同,就可以说“白马非马”。而从《白马论》之对话中看出,公孙龙子在实际取舍运用中也是以分别念遣余把总相、自相耽为一体而取舍的,如“把白马牵过来”,此时“白马”也只是名言总相,而他心里耽著的是马厩里那匹自相的白马,如果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人不会去牵马,因为彼白马非白马也,可惜,守城士兵不懂这些道理。
总之,以分别念假立的总法非常有必要,因为总法可以涵盖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类别的法,但这种相同也只不过是分别念假立的,实际上并不存在。
2.以事相、名相、法相分析
《量理宝藏论》第八品云:“三法周遍诸所知”,说的是事相、名相、法相三法周遍一切所知。即,凡是轮涅所摄的法,这三种相必定具足。以一个论式表示:此白色动物(有法,事相)是马(所立,名相),具马的一切特征故(因,法相)。
在分别念遣余前三相是别别不同的法,法相的反体不是名相、事相,名相的反体也不是事相、法相,事相的反体不是名相、法相,所以,白马(事相)不是马(名相)。这是从自反体上如是区分的。而在义反体上二者存在于一个事物上,在本体上是一体,它们无二无别,可以说“白马是马”。这是从外境为主来讲的,亦即观待外境事物的事实、实质、本体而言的。在义反体上,事相白马、名相马及其法相存在于一个事物上,三者是一个本体的事物。而在分別念遣余中,三者自反体互不相干,事相不是名相。这样的道理,守城士兵当然不懂,公孙龙子才可以“白马非马”骑白马过城。
3.观察宗法是否成立
白马非马,是对方的所立。陈那论师在《集量论》中,关于所立的法相有五种,其中一种讲的是不违,即所立要有现量不相违、比量不相违等。比如说“声音是非所闻”、“色法是非所见”,后面无需以因证成了,所立本身就是与现量相违,也与人们的世间共称相违。声音明明是所闻、所听到的东西,色法明明是眼根所见,以此理观察对方所立“白马非马”,等于说“檀香树不是树”、“亚洲人不是人”等等,明显与现量相违、与世间共称相违,所立不成!后面无需再用什么形色、显色等去论证,都是错误、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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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述
1.关于传统逻辑
在欧洲,形式逻辑的创始人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建立了第一个逻辑系统,即三段论理论。其论述形式逻辑的代表作有《形而上学》和《工具论》。继亚里士多德之后,麦加拉-斯多阿学派逻辑揭示出命题联结词的一些重要性质,发现了若干与命题联结词有关的推理形式和规律,发展了演绎逻辑。而古希腊的另一位哲学家伊壁鸠鲁则认为归纳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中世纪的一些逻辑学家,发展和丰富了形式逻辑。到了近代,培根和约翰·缪勒则进一步发展了归纳法。
在中国,形式逻辑的产生基本与欧洲同时。代表学派有墨家与名家,此外还有儒家的荀子。有意思的是,墨家研究逻辑为的是找到逻辑的原则,而名家为的是建立诡辩体系。墨家对于逻辑的认识集中在《墨经》中,该书对于逻辑已有了系统的论述。例如它区分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提出“大故(充分必要条件),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与“小故(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而名家的惠施则提出了“合同异”的诡辩原则,目的是取消概念的边界。与惠施相反,同属名家的公孙龙则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原则,认为任何独立的概念都有且只能有单一的属性。名家提出了许多诡辩命题,例如“白马非马”、“鸡有三足”、“孤犊无母”、“连环无扣”、“白狗黑”以及“今适越而昔来”等等。
显然,名家此种“开倒车”的研究方法是中国特有的,它能够建立其诡辩体系恰恰表明当时逻辑发育的水平很低,有着大量漏洞——因此名家才有机可乘。不过,名家此举也使得这些漏洞得到了充分的暴露,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垫脚石——若要发展逻辑,就必须去克服名家的诡辩命题。此外,名家的诡辩命题中也有合理因素——有的确实击中了形式逻辑的要害,这就意味着,除了形式逻辑之外,还有其他逻辑。最后,名家的部分命题里,可能含有合理的关于自然界以及人的认知过程的合理认识。比如一个命题是“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这个命题若要成立,则必须以“地球是圆的”作为前提。在当时天圆地方的“盖天说”占主导的情况下,名家能有这样的认识是不易的。再有一个命题是认为“飞鸟未尝动”。若做正解,应该是名家认识到,我们对于“运动”的直观概念是建立在归纳了两次静止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当时能做出这些判断实在不容易,可惜这些认识都是以诡辩的形式出现的。
此后,形式逻辑在中国的发展基本陷入了停滞。
2.传统逻辑的三大发源地
古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公孙龙、惠施等名家推动了历时百年的先秦名辩思潮,孕育并产生了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
古希腊:逻辑学的主要诞生地,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此领域最有建树,被称为逻辑之父,是“演绎逻辑”的创始人,最重要的著作是《形而上学》。
古印度:称逻辑学为“因明”,即关于推理的学说。陈那论师为因明的创始人,其代表作是《正理门论》《集量论》。其后,法称论师造因明七论,解释陈那论师的观点。
本文主要对《量理宝藏论》中的有关观点进行阐释。《量理宝藏论》是南宋时期,雪域三大文殊之一的萨迦班智达根嘎嘉村的著作,概括性地论述了陈那论师和法称论师的究竟观点,可以说一切因明的要诀在该论中囊括无余。
03
末善结尾
综上所述,“白马非马”这一古老命题的提出,在那个百家争鸣的时代,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标志着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已经涉及到人类对事物的深层认识,包括具体与抽象、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个性与共性等诸多哲学问题。只可惜在僵化与缺乏思辩的漫长历史过程中,公孙龙的逻辑思想一直被称为是“诡辨”,处于被批驳的地位。更加可惜的是,因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未能形成完整的体系流传下来,从而使国人在理性思考与逻辑思维方面一直处于弱势。
本文亦仅仅是对命题本身及用传统逻辑、哲学及因明学等对该命题作尝试性探索,若有错误之处,愿在上师三宝前忏悔!若有些微之利,回向尽虚空有情获增上生、决定胜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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