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颂】《中论》第十品
科判与颂词
第十品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
丙一、宣说缘起特法
丁二、宣说其他特法
⬛ 戊二、抉择人我空性
⚫ 己二、破人我之能立
庚一、破人我之比喻——观燃可燃品
辛一、以理证广说
壬一、破火薪自性成立
癸一、破火薪之本体
子一、破火薪一体成立
若燃是可燃,作作者则一。
子二、破火薪异体成立
丑一、以太过而破
寅一、发太过
卯一、略说
若燃异可燃,离可燃有燃。
卯二、广说
辰一、应恒常燃烧等过失
如是常应燃,不因可燃生。
则无燃火功,亦名无作火。
辰二、不依靠因产生之过失
燃不待可燃,则不从缘生。
火若常燃者,人功则应空。
寅二、破离过之答复
若汝谓燃时,名为可燃者。
尔时但有薪,何物燃可燃。
丑二、以未接触而破
寅一、发太过
若异则不至,不至则不烧,
不烧则不灭,不灭则常住。
寅二、破离过之答复
卯一、对方之答
燃与可燃异,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彼人至此人。
卯二、破彼之答
若谓燃可燃,二俱相离者。
如是燃则能,至于彼可燃。
癸二、破彼之能立
子一、破观待之能立
丑一、破前后之观待
寅一、反问
若因可燃燃,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而有燃可燃?
寅二、正破
若因可燃燃,则燃成复成。
是为可燃中,则为无有燃。
丑二、破同时之观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
若所待可成,待何成何法?
丑三、破成与不成之观待
若法有待成,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成已何用待?
丑四、摄义
因可燃无燃,不因亦无燃。
因燃无可燃,不因无可燃。
子二、破现量之能立
燃不余处来,燃处亦无燃。
可燃亦如是,余如去来说。
癸三、彼二之摄义
可燃即非燃,离可燃无燃,
燃无有可燃,燃中无可燃。
壬二、以此理类推他法
以燃可燃法,说受受者法,
及以说瓶衣,一切等诸法。
壬三、呵斥所破之见
若人说有我,诸法各异相,
当知如是人,不得佛法味。
辛二、以教证总结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