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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讲记 第36课

智慧之法 2021-03-19



第三品分别世间品对于有情世间和器世间进行了宣说。通过学习我们对现在转生的世间有一个非常清晰地了知,一方面了知了现在我们所处的世间是什么状态,另一方面有了清晰认知之后要产生出离。

作为大乘的菩萨,不仅仅自己产生出离心,也缘同样转生在世间的其他众生,产生愿他们出离世间的菩提心。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学习分别世间品。

前面已经安立了十二缘起各自的本体,然后也分别宣讲了无明、名和触,下面继续宣讲受。

庚三、细述受

对于十二缘起中受的有支进行安立。
从中所生之六受,
前五身受余心受。
近心之因中而生,
总共则有十八种。

“从中[0]所生”,即从触当中产生,因为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是从触而产生的,从触中会产生六种受。

“前五身受余心受”,六种受中前五受属于身受,“余”是第六种,属于心受。

“近心之因中而生”,“近心之因”是单独又从心受中安立的。为什么叫心受呢?近心之因中而生,它是接近于心的近取因所产生的缘故,称之为心受。

“总共则有十八种”,心受可以分为十八种。

“从中所生之六受”,颂词承接前文,把前因后果做了一个安立,前面是触后面是受。受中分了二大类,一个是身受,一个是心受。又把心受安立了十八种。“近心之因中而生”安立了为什么叫心受。“总共则有十八种”,从心受又安立为十八种。

在十二缘起中通过触就可以产生受,触就是触的一个心所,根境识和合之后产生触,前面我们安立了六触,有明触、无明触和其他害心、随贪心所产生的触,然后感受安乐、痛苦和等舍的三种触等分了很多种。一般来讲通过六根缘六境和六识和合安立了六种触,然后从六种触当中可以产生六种受。

“前五身受”,前面五个属于身受。“身”字又如何理解呢?在各大注解中都理解成色法。虽然身有时可以理解为身体,但是此处不是完完全全指身体的意思。

身有很多种解释,有一种是积聚的意思,比如佛陀法身的身是不是身体的意思呢?不是,而是积聚的意思,很多种功德法积聚在一起就称之为法身。

此处可以解释为色法的积聚,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都是色法的积聚。所以此处的身不是身根的身,而是色法积聚的身,因为眼根、耳根都是色法积聚的缘故。

因为前面的五种受的增上缘都是有色根组成的,眼根、耳根、鼻根、舌根都是有色根组成的缘故,所以称为身受。

“余心受”的“余”是剩下的意思,剩下的第六种受叫心受。因为它的增上缘是意根[1]

“近心之因”,主要指安立心受的原因,以意根(法境或叫法处)为增上缘[2],是接近于心(意根)的因中而产生的缘故,称之为心受。

“总共则有十八种”,第一个讲到来源,是近心之因中产生;第二个是它的分类有十八种。心的受可以分为三类,第一个叫做喜;第二个叫做忧,或叫心苦受或者意苦受;第三个叫做等舍。

身体中还有身乐受为什么没有讲呢?因为此处讲的是心受,是从身受和心受分出来的,心受又分了十八种,所以此处不再安立身乐受、身苦受,只是安立了心乐受、心苦受,再加上一个不分身心的舍受。

喜忧舍三种的每一个可以缘六种境,比如喜受可以缘色声香味触法,心苦受也可以缘六种,舍受也可以缘六种。每个都可以缘六种对境的缘故,所以分为十八种。

意根或者意识的对境很广,既可以缘自己的对境—法处,是意根不共的对境,还可以缘眼根的对境—色,还可以缘声音、味道、香、触,所以它可以缘六种。不像眼根只能缘色法、耳根只能缘声音,都是有局限的,意根的范围很广,除了缘自己法处之外,还可以缘其他五种境。所以意根可以缘六种境。

跟随所分的十八种心受,下面的颂词进一步安立了十八种受分别在欲界、色界、无色界中具有多少种。主要是从心受中分出来十八种,和身受没什么关系,并按三界划分。
欲界缘自具十八,
缘色界境有十二,
无色三种初二禅,
十二种受缘欲界,
缘自八受无色界,
则有二受余二禅,
六受则是缘欲界,
缘自地则有四种,
缘无色界唯一种,
无色未至定四受,
缘色上界仅一种,
正行一受自对境,
十八种受均有漏。
其余已说当说故。

颂词的意思分了三个,第一层是从“欲界缘自具十八”到“正行一受自对境”之间,讲十八种受在三界中是如何划分的;第二层是“十八种受均有漏”,讲的是十八种受属于有漏无漏中的有漏,简别了在有漏无漏中属于哪一种法;第三层是“其余已说当说故”,即十二缘起中其他的法有些已经说了,有些以后会说。

第一、十八种受在三界当中是如何划分的。虽然看起来很复杂,其实如果我们把各自的界中具有什么受,能够缘多少境搞清楚之后,内容也不是很复杂。

“欲界缘自具十八,缘色界境有十二,无色三种”,指欲界具有多少种。欲界以欲界的本体,缘自地、色界、无色界分别是多少?

“欲界缘自具十八”,主要是欲界自己的受缘自己的境,有十八种;“缘色界境有十二”,欲界中的三种受缘色界的对境有十二种;“无色三种”,欲界的三种受缘无色界的对境有三种。此处都是在讲欲界。

“欲界缘自具十八”,欲界三种受都是全的。此处是心受,首先是欢喜的喜、不欢喜的忧、不苦不乐的等舍都是有的。从能具有的受的角度来讲,三种受是圆满的。然后它自己所缘的六种对境也是圆满的,即“欲界缘自具十八”。首先欲界本身的三种受是俱全的,然后它所缘的六种对境—色声香味触法,每一种境在欲界中都是俱全的,三种受缘六种境就是十八种,这很容易理解。

“缘色界境有十二”,为什么缘色界境有十二呢?首先欲界的受是三种,这是不变的。三种受所缘的对境就不一样了。我们前面学习过,色界没有香和味这两种境,因为色界中没有断食,所以它的对境只有四种。三种受缘四种境就是十二种。

“无色三种”,无色界是无色的,而六种境中前五种是有色境,所以色声香味触都要去掉,只剩下一个法处。欲界的喜缘法处产生一种受,欲界的忧缘法处产生一种受,欲界的舍缘法处产生一种受,所以欲界的三种受缘无色界有三种。

欲界的受怎么能缘到色界和无色界呢?有些注释中讲,此处安立近心之因所产生心受时,都属于染污的自性。首先从欲界就开始讲了,欲界是最低的,如果欲界的染污都具足,那么上面的色界和无色界的染污法在欲界当然全部具足了。往上走,转到色界的时候,说明欲界的染污法不存在了,因为必须要超离欲界的染污法才能生到色界,所以如果生到了色界,只是具有色界与无色界的染污法,欲界的法已经远离了。同理如果生在无色界,说明从色界的染污出离了,只有无色界的染污法。

我们现在讲的欲界是三界中最低的,如果具有欲界的染污,肯定同时也具有色界与无色界的染污。因为都是染污的,所以具有欲界的法,同时也会具有色界和无色界的法。从烦恼、染污的角度来讲,下面都具足了,那么下面一定是具足上面的。肯定要舍弃下面之后,才能生到上面。

圣者的果也是一样的,当我们还处在凡夫位,欲界、色界、无色界的烦恼都会具有。如果我们到了圣者果位,比如到了二果,前面欲界烦恼染污的一部分一定是要断;如果到了不来果,说明欲界的烦恼都断掉了,到了这个状态只有色界和无色界的烦恼,没有欲界的烦恼,是这样一种原则。

如果具有下面的烦恼,一定具有上面的烦恼;如果具有下面的染污,一定具有上面的染污。欲界的三种心受都是有漏法、染污法,相续中本来具有三界的染污,只不过在色界中没有香味,无色界没有有色的境而已,其他染污法的本性是具足的。

以上是可以缘的原因。

再看色界,“初二禅,十二种受缘欲界,缘自八受无色界,则有二受余二禅,六受则是缘欲界,缘自地则有四种,缘无色界唯一种”,这是以色界的受缘欲界、色界、无色界的境。里面又分了两种,“初二禅”到“则有二受”之间是讲第一禅、第二禅的状况。“余二禅”,即第三禅和第四禅,“六受则是缘欲界,缘自地则有四种,缘无色界唯一种”是讲后二禅。

首先我们把词句分清楚,下面的意思就不难懂。初二禅是第一禅、第二禅,有些是未到定,有些属于根本定。如果是未至定就有舍受,如果是根本定就有喜受,心苦受是不存在的。欲界三种受俱全,色界中只有两种受—舍受和意乐受。

“初二禅,十二种受缘欲界”,初二禅具有十二种受,是缘欲界。反过来理解也可以,缘欲界则有十二种受。得到色界的善心可以缘欲界的法。欲界的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对境是俱全的。一禅和二禅能缘的受是两种,即舍受和喜受,没有意苦受;所缘的对境有六种,二乘以六等于十二。所以十二种受的情况是缘欲界而产生的。

“缘自八受”,“缘自”就是缘自地,即缘色界的自地。它本身是色界,以色界的喜受和舍受来缘色界的对境。色界没有香、味,只有四种对境,所以“缘自八受”,能缘是两种受,所缘是四种境,两种受缘四种境,二乘以四等于八。

“无色界则有二受”,色界的两种受来缘无色界的境,无色界的境只有一种—法处,两种受缘一种境就是两种受了,即以色界的喜受缘无色界的法产生喜受;以色界的舍受缘无色界的法也是产生舍受。

“余二禅”,即剩下的第三禅和第四禅。“六受则是缘欲界”,缘欲界只有六种受,欲界本身是六种境,第四禅只有舍受,容易理解,但是第三禅还有个心乐受,第三禅和第四禅加起来有心乐受和舍受,能缘有两种,所缘有六种,应该是十二种,为什么只有六种呢?

其实第三禅和第四禅中能缘只有一种—舍受,没有两种受。心乐受到哪去了?注释中说,心乐受不算是一种受,并且心乐也不会成为受之故。为什么不能成为能缘的受中的一个呢?注释中讲了两种根据。

一个是最初在欲界心乐受就没有算进来,只有喜(意乐受)、忧和舍。既然刚开始没有算,那么后面也不算它。我们觉得这有点牵强,为什么起初没算现在也不能算?注释就是这样讲的,刚开始算欲界的时候没有,所以在算色界的时候也不能算,这是一种根据。

还有一种根据没有相对的法。喜和忧是一对,舍不分身心,本来力量很弱。如果心乐受要算进来,那么没有与它相对的,所对应的法没有,所以不把心乐受算进来。所以此处的三禅和四禅中虽然有心乐受,但是不把它算为能缘。

总之,此处在三禅和四禅中只算一个舍受。如果只算一个舍受,那么它缘六种欲界的境会产生六种受。

“缘自地则有四种”,如果缘自地只有四受,因为以一个舍受缘自地的四种境[3]

“缘无色界唯一种”,因为能缘的受只是一种舍受,所缘的对境是一种—法处。

以上讲完色界,下面讲无色界。

“无色未至定四受”,在无色界中唯一的一种—舍受,没有其他的喜、忧等,能缘的受就是一种—舍。

再看对境,无色界的未至定[4]可以有四种受。他必须要厌离四禅对境,才能达到空无边处的根本定,在他将要达到根本定,还没有达到时,他还在厌离四禅,这时他的心还可以缘四禅的法。那么第四禅有几种境呢?四种境,除了香和味之外都有,所以未至定比较特殊,有四种受,即以舍受缘四种境。

因为要厌离四禅的才能真正达到空无边处,所以可以缘第四禅的四种境而产生四种受。

“无色未至定四受,缘色”,未至定四受一定是缘色界第四禅产生的,所以缘色和上一句连在一起。

“上界仅一种”,如果是未至定缘上界,仅有一种,因为上界只有一种,能缘的受是舍受,所缘的只是法。

“正行一受自对境”,未至定讲完之后是正行,正行就是四种,即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正行一受”,正行只有一个舍受,而且自对境也只有一个境。正行只产生一个受,为什么呢?因为能缘的受只有一种,所缘的对境也只有一种,所以在无色界的正行定中只有一种受。

以上讲完了三界产生哪些受。

第二、十八种受属于有漏无漏哪一种呢?颂词讲得非常肯定,“十八种受均有漏”。以上十八种受都属于有漏,不是无漏的。无漏不是三界所摄。无漏要厌离受,如诸受皆苦等,而产生无漏的本体,不会增上爱;而这里的受都是耽著自境、增上贪爱、染污等,所以属于有漏[5]

此处都是对自地或者上地的法有一种增上的爱或者染污的缘故,称之为有漏,无漏不包括在内,“因此十八种受均有漏”。

第三、“其余已说当说故”,什么是“其余”呢?十二缘起中剩下的法。首先讲了无明,又讲了名色中的名,然后讲完触,之后又讲了受。十二缘起详细分类时只讲了这几种,为什么不讲其他的呢?“其余已说”,有些已经宣讲了,比如色、心识、六处的本体等,在前面的法中已经讲过了,在分别界、分别根中讲到心识的自性,第一品中也讲了很多。十二缘起中的行支和有支属于业在,第四品分别业中会讲,爱取在第五品分别随眠中会讲。所以“已说”,即第一品等中已说完的,“当说”就是以后在第四五品还会说,这些此处都不再讲了。无明等在其他品中不会讲,在此处以比较详细地分别宣讲。

己三、以比喻说明三支

这些都不是很复杂的内容。颂词通过比喻说明十二缘起中的三支,即烦恼支、业支和事支,也有些地方叫做有支、苦、生杂染。
于许烦恼如种子,
如龙根树与糠秕,
业如具皮果药花,
事如成熟之饮食。

“于许烦恼如种子”,承许烦恼,无明爱取就是烦恼。烦恼犹如种子、龙、树、根、糠秕,这些都是烦恼的比喻。通过这些比喻,我们可以了知烦恼的状态

第一、烦恼犹如种子。在青稞等植物的种子中可以不断的产生根茎叶花果等。如果有了种子,后面一系列的法都可以产生。

和种子相似,从烦恼中可以产生烦恼,如爱产生取;从烦恼中可以产生业,比如无明产生行、取产生有;从烦恼中间接可以产生事。所以烦恼犹如种子一样。

如果我们现在有了种子,后面的烦恼、业、痛苦会不间断的产生。所以针对修行人来讲,最根本之处就是要认清自己的烦恼,通过一切修行断除烦恼。首先压制烦恼,认清烦恼的本性,再通过胜观等修行,从根本上把烦恼拔除。所以烦恼如种子一样,如果它存在,整个轮回中的业和显现都会不间断的存在。

第二、烦恼如龙。泉水中有龙的缘故,泉水不会干涸;湖泊中如果有龙,湖水不会干涸;大海中如果有龙,大海也不会干涸,所以龙就是水的来源。整个三有犹如大海,根本是因为有龙。我们的烦恼像龙一样,只要龙存在,烦恼的水就会存在,所以只要我们的烦恼存在,三有的大海绝对不会干涸。何时我们把烦恼的龙驱赶走,三有的大海就会干涸。此处非常直接地指出了修行者要认清烦恼对整个三有根本性的作用。

第三、烦恼犹如根。不管草根,还是树根,只要根存在,就会不间断的生长。尤其是草根,割草时如果只把地面上的草割掉,下面的根还存在的话,还会不间断地长出来。所以只要根存在,还会不间断的长出枝叶。同样,只要烦恼的根没有灭尽,还会不间断地产生其他的烦恼、业,三有还会不间断的增长。

第四、烦恼犹如树。树干存在,就会长出枝叶。虽然可以把树枝砍掉、叶子摘掉,但是树干还存在的缘故,第二年还会长出枝叶,长得更挺拔高大,如果不修剪,横着长就长不高了。就像树干存在还会不间断地生长一样,只要烦恼存在其他的还会不间断地增长。

第五、烦恼如糠秕。糠秕就是麦子、稻子外面的这层皮。如果外面的糠秕存在,就算是种子;如果把外面的这层糠打掉了,就变成了我们吃的白米,不会再发芽了。如果要让它成为种子,把稻子收了之后,外面的这层皮不能去掉,把它放在仓库里面,第二年播种就会发芽。糠秕是果实的外皮,里面的果实就像业,外面就像烦恼。烦恼就如同糠秕一样,只要它存在,被烦恼缠裹的种子(业)还会发芽。

“业如具皮果药花”,第二支是业支,十二缘起当中行支、有支属于业。

第一、业如具皮果,具皮的果就像前面的糠秕一样,具皮果主要的意义是放在“果”当中,稻子外面如果具有烦恼的皮,里面的果(业)还会发芽,这是业的本体。如果我们内心具有业,还会产生轮回,让我们不间断地感受痛苦。

第二、业如药,它成熟之后,作用显现一次,不会再显现第二次,所以业一旦成熟之后,不会再成熟,业有这样的自性。烦恼可以再生烦恼,业一旦成熟之后它的本体就消亡了,不会再再成熟。

《入行论》中也讲过,“其余善行如芭蕉,果实生已终枯槁,菩提心树恒生果,非仅不尽反增茂。”业只会成熟一次,只不过有些时候业的力量很大,一世成熟完之后,因为业还没有用尽,所以这个有情再度投生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其实它就是一个业的相续,只不过这个业很大,一世的时间不够,可能延续到第二世、第三世、第四世,这是不是四个业、五个业?不是,只是一个业。当它的业成熟之后,不会再成熟。

第三、业如花。花是什么?花是果的近因。我们平时说花果,先开花再结果。犹如果的近因花一样,业是成熟安乐、痛苦,显现轮回的因。

第三支是事,从识开始,名色、六处、触、受、生、老死都是事支。“事如成熟之饮食”,它已经成熟了,成熟之后只有一个作用,就是受用。有两个意思,第一、饭做好了,菜炒好了,果实成熟了,直接可以受用了;第二、已经成熟的东西没办法改变了。没有成熟之前,还可以改变一下,如果饭已经做好了,你要把饭变回米,再重新加工,这是不行的。饭做熟了再去改就改不了,苹果、梨等成熟了的果实根本改变不了。

能够改变的就是现在,只有现在可以改变以后成熟的业。业在没有成熟之前,还可以改;果报一旦成熟了,不管是善还是恶,想改变非常困难。

大恩上师经常教导我们,出现疾病等痛苦的时候,属于果报已经成熟了,再通过念经或者看病等方式想要逆转,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它已经成为受用的阶段了,再去改变非常困难。

“事如成熟之饮食”的比喻很清楚地让我们了知了前因后果的关系。

戊三、摄义
四有之中生有惑,
自地根本诸烦恼,
其余三有具三种,
无色界则无中有。

“四有”,首先是生有,之后是本有,之后是死有,之后是中有[6],这是四有轮转。虽然在一个阶段中没有中有,四有之轮也许不俱全,但是在整个轮回中,基本上都是以四有轮转,生有到本有、死有,死有到中有,中有再到生有,这样不断地流转。

四有的本性是什么?“四有之中生有惑”,入胎的第一刹那称之为生有。“生有”是惑,“惑”是烦恼的自性。生有属于烦恼的自性,所以叫“生有惑”。我们入胎都是烦恼性引生的。大恩上师在注释当中也提到,有些高僧大德安住在正念中入胎,有些密乘的修行者也是观想佛父、佛母、种子字安住正念而入胎。但是绝大多数人入胎时都是烦恼性的,有的贪著母亲,有的贪著父亲,或者有时候产生嗔恨心等等,结生的一刹那都是以烦恼而投生。

地狱的有情虽然不是胎生,但是也是通过烦恼,贪爱自己看到的颠倒的对境,然后开始结生。所以生有的一刹那是烦恼的自性。而且是“自地根本诸烦恼”,它是自地的烦恼,结生时不会去缘其他界,比如缘色界、无色界的烦恼,然后去欲界结生。如果投生欲界,是以欲界的烦恼;如果投生色界,是以色界的烦恼,而且是根本烦恼,简别了其他的随烦恼。

“其余三有具三种”,其他的三有,本有、中有,还有死有,可以具有三种。

本有的时间很长,具有善、恶、无记。中有的时间相对来讲比较长,也有善、恶、无记的状态。死有有时是在善心中,有时是在恶心中,有时在无记心中,即在善心中死,恶心中死,或者通过舍心中死。我们后面还会讲,真正正在死的当下是舍受状态,但是之前可以有善心、恶心或者其他的心。真正死时都会昏沉、迷昧,基本上是一种舍的状态。

四有是不是在三界中俱全的呢?我们前面讲过了欲界也有没有中有的特殊情况,比如堕无间地狱没有中有。一般来讲欲界和色界中都具有四者。

“无色界则无中有”,无色界中没有中有,因为没有色。无色界中只有三种有,即有生有,结生的一刹那;死有,死亡的那一刹那;本有,从生到死之间的状态,中有是没有的。

今天我们就学习到这里。 



[0] 即触。

[1] 无间灭为意,六种识无间灭的部分称为意根,它没有单独固定的色法的根。

[2] 不仅可以缘色声香味触等外面的五境,还可以缘法境。

[3] 色界中只有四种境,没有香味。

[4] 未至定,也叫近分定。四无色定中的第一个是空无边,有情从四禅到空无边处的修行过程中,要经过一个近分定。在得到无色界空无边处的根本定之前,叫做未至定。

[5] 前面讲有漏无漏时讲过,通过所缘随增、相应随增等,属于有漏;无漏不增长爱,虽然产生烦恼,但是不会增上。
[6] 有些特殊情况,如转无色界或造五无间罪的有情,没有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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