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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受于果报已,而应更复受。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4-04-25

“破暂时缚解”分三:一、破轮回之本体 —— 观缚解品;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其中第一部分已经宣讲完毕,今天开始讲第二部分“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

十七  观业品

辛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

癸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分三:一、宣说业无自性故不失坏;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三、宣说业无自性也可安立名言之比喻。


子二(宣说业无自性之理)分二:一、承许业自性存在有妨害;二、破业自性存在之能立。

丑一(承许业自性存在有妨害)分二:一、应受未作业而破;二、异熟应成无穷而破。

寅二(异熟应成无穷而破):

受于果报已,而应更复受。

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



承受完果报之后,还应该继续承受,因为业有决定自性的缘故。


如果业的自性存在,还会有异熟无穷之过:一个人造业之后,在受完此业所带来的果报之后,还应继续受报。


若要追究这一过失的原委,就是因为承许业自性存在的缘故。按照《俱舍论》的观点,当众生感受完业报之后,业就像种子生芽后灭尽一样,不会再生果了。如果承许作为因法的业并没有因为果的产生而消失,而是一直存在,且这种自性是决定的、常有的,那就不能否认新果法的产生,因此还会继续受报。


比如,按照因果规律,一个人依前世布施的业今生获得王位之后,布施之业便就此灭尽,未来不可能再感果。但若承许业的自性存在,那此布施业的本体就应该常有。由于因具足的缘故,未来他还会继续获得王位。又如,农民在春天种植庄稼,到了秋天就会收获果实,本来秋收之后就不会再有收获,但如果承许业有自性,那么农民在冬天也会获得丰收了,但这显然不合理。


印顺法师的《中观论颂讲记》云:“如世间犯罪的人,他犯了罪,受国家的法律制裁。除了死刑,在刑罚期满后,他可以恢复自由,可以向善。因他的善行,或者又可以得国家的奖拔,社会的赞美、拥戴。假定说制裁了以后还应该制裁,他的罪恶永远存在,这岂非绝大的错误吗?”


事实上,业果成熟之后,就不会再有其他果报。譬如,阿罗汉在凡夫位时所造之业的功效若未消尽,在他身上仍会显现,但余业消尽之后,他就不会再有任何感受;又如,种子成熟之后,就不会再无休无止地成熟下去,万法皆是如此,这是业果的自然规律。但如果承认业有自性,就会有业果无穷无尽之过。由此可见,承许业自性存在并不合理。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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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板






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七、观三相品


八、观作作者品


九、观本住品


十、观燃可燃品


十一、观本际品


十二、观苦品


十三、观行品


十四、观和合品


十五、观有无品


十六、观缚解品


219

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


220

  大圣说二业,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种种分别说。


221

佛所说思者,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即是身口业。


222

 身业及口业,律仪非律仪, 

 及其余无表,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能了诸业相。


223

 业住至受报,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常,云何生果报?


224 

如芽等相续,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离种无相续。


225 

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226 

 如是从初心,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离心无相续。


227

  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228

  能成福业者,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即是白业报。


229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230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231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232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233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234 

  因见断故断,业灭彼亦灭。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235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法独生。


236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法犹故在。


237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


238 

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239

  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  

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


240

  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


241 

 若业有性者,是即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常则不可作。


242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  

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