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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词回顾】《入_行_论》103(第七品)
癸二、出现罪业则制止:
修行人出现懈怠睡眠时,要立即加以遣除,犹如胆小者的怀中进入毒蛇,会迫不及待地把它扔出去一样。
作为凡夫人,纵然经过百般努力,但由于无始的烦恼习气所致,也常会失去正知正念,因疏忽而犯下过失,如违犯戒律、对道友发脾气、生起贪心嗔心等。每当我们犯错误之时,都应该认识到,并深深地谴责自己、呵责自己,屡屡思维:“我这样的人,已在上师面前获得了大乘菩萨戒,又再三于诸佛菩萨前承诺:精进忏悔以往的一切罪业,从此之后绝不再犯。倘若现在还重蹈覆辙,那实在是不合理!”
壬三、成办同品之事
(违品是懒惰,同品就是精进):
总之,在任何时候,都要精进地修持正念。护持正念的根本是依止上师,通过这种方式,能圆满我们菩提正道的事业。
辛三、主宰自己:
不管做任何一件善事,首先要反反复复地观察思考,并忆念第四品所讲的不放逸(如观想烦恼过患而不放逸、观想人身难得而不放逸),在行事过程中,努力振作精神,以欢喜心而行持。
就像轻盈的柳絮随风飘送、来去自如一样,我们的身心如果调柔,为欢喜心所带动,那么一切善事轻而易举即可成办。
敬摘录讲记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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